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返80年代当首富>第二百章 停车场风波
  傍晚,陈书驱车赶往宴请的酒店。

  把车子停好,走出停车场。

  此行是为了打探消息,不是来吵架打嘴杖的。

  陈书无意出风头,所以穿得也很朴素。

  “诶,那边小伙子,过来搭把手,行不?”

  声音有几分随意,似是一个老人说的话。

  陈书侧过头,在门口站着两位身材凹凸有致的姑娘,其中一人伸出长腿,用个异样的姿势站在那儿。

  而那个招呼陈书的老头则半跪在地上。

  老人的双手正捧着那姑娘的脚!

  陈书倒吸一口凉气。

  瞳孔地震!

  这是可是八十年代呀,即便是后世那个开放的年代,出现这样的姿势,恐怕也会遭人非议吧。

  玩得这么开吗?

  老头配两个姑娘!

  这还不打紧,老头居然还招呼他一起来。

  陈书口干舌燥,不可思议地指着自己的鼻尖。

  “老人家,您,您是在喊我吗?”

  “对呀,除了你还能有谁?”

  陈书连忙闭上眼睛,脑子回荡着妻子白薇曼妙的身姿。

  “呼!”

  差点动摇了。

  陈书坚定地拒绝道:“老人家,这不合适,你,你找别个吧。”

  他臊得慌,急忙低头要走,生怕被其他人看见。

  “诶诶诶,你别走呀。”另一个姑娘急不可耐,连忙喊住陈书。

  陈书汗颜,这么着急的吗?

  “我,我不能犯错误呀,你们,唉,你们最好快点,这人来人往的。”

  食色性也,人之常情。

  虽然年纪是差得大了点儿。

  但这些与陈书无关,他不想多管闲事,也没那个心思去举报。

  “莫走,我给你钱!”

  “你还要给我钱?”

  陈书忍不了,瞠目结舌地回过头。

  这,这,成何体统。

  干这种事,还要个姑娘家给钱!

  嘶!

  这,这些人玩得花呀。

  陈书头皮发麻,纵然重活一世,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

  算是张见识了。

  “这,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

  还不等陈书把话说完,那老人家就不耐烦了。

  “小伙子,你怎么这么磨叽呢,还是不是个男人?”

  陈书猛地瞪大眼睛,你骂我不是男人?

  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赚这种钱。

  我敬你是个老人,不想多指责什么,可你哪来的资格骂我不是男人的?

  “哎哟,不就搬个砖吗?这位小姐赏你钱,你忙活十天半个月的还赚不了这么多呢。”

  老人的语气颇为嫌弃。

  “啥?搬砖?”

  “对呀,你以为是啥?来来来,搭把手。”老人连忙招呼。

  陈书为之一愣,默默地凑近探头。

  趁着光线,他这才看清楚状况。

  哦,原来是女孩的高跟鞋卡在砖缝里,硬拔拔不出来,可能还会损伤鞋跟。

  老人想把地砖扒开呢。

  哎哟,刚才离得远,没看清,误会了!

  陈书擦了一把冷汗,差点没被吓死,他还以为这年头居然能玩得那么花。

  也许是因为愣神,被另一个女孩误会他不情愿。

  女孩嫌弃地撇了撇嘴,“来,我先给你钱。”

  说罢,她从钱包里掏出两张钞票,足足二十块钱!

  抵得上寻常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见陈书愣头愣脑,女孩把手里的钱攥成球,砸在陈书的身上。

  陈书睁大眼睛,脑筋还没转过弯来。

  他,他这是被人拿钱侮辱了?

  被困住的女孩见陈书一脸傻相,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小可,既然人家不愿意帮忙就算了,不要强求。”

  “没,没事,不用钱,是我先误会了,有点被吓住。”

  陈书一拍脑门,脸上泛起红晕。

  嗨,搬个砖而已嘛,小事情。

  他连忙要把钱还给人家。

  “不必了,你拿着吧,只要帮小雅姐把鞋跟拔出来就好。”

  女孩后退一步,避开陈书伸出来的手,她蹙着眉,对陈书的印象并不好。

  陈书摸了摸鼻尖,心中似是有些无语。

  他蹲下身子,手指插进插进砖缝中,用力一掰。

  砖头应声而起。

  被称作小雅姐的女孩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在地。

  女孩小可忙去搀扶,“小雅姐,你没事吧?”

  “没事,多谢两位帮忙了。”

  小雅蹲下身子揉了揉脚踝,她一双美足上穿着双短丝袜。

  在八十年代可以算很时尚了。

  老人把地砖按回去,数着手里两张票子,笑开了花。

  “你这臭小子,叫你来你还不肯,赚了半个月的工资,心里美吧。”

  跟着老人的步伐,去洗了手,陈书讪讪一笑,摇了摇头没有做声。

  “对了,你说误会,误会啥了?”

  陈书哪里好意思说出口,他剧烈咳嗽一声,拐开话题。

  “没啥,帮忙搬个地砖而已,小事一桩,这钱留给您老买烟抽。”

  把皱成一团的钞票塞入老人的上衣口袋,陈书急忙跑开。

  老人掏出钱,瞪大双眼,惊讶地望着陈书背影。

  “嘿,这小子还真把钱给我了?这么多钱呢,也舍得?”

  “嗨,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这小子。”

  自始至终,老人都没有怀疑过陈书的身份。

  在他看来,地砖很脏,陈书肯帮忙,必然不是什么有钱的大款。

  那些有钱人哪里肯放下架子嘛。

  加上陈书穿着朴素,老人以为陈书只是酒店里一个打工的后生。

  ……

  步入大厅,金碧辉煌。

  长长的日光灯管悬挂在天花板上,散发着暖白色的光芒。

  普通百姓家里暂时还用不起日光灯。

  在农村许多人家没有通电,用的是煤油灯。

  好一点的家庭有电,能够用上形状如梨子一般的白炽灯。

  日光灯可以说是奢侈品,耗电不说,买一个贵呀。

  陈书藏在角落里,手里拿着一份报纸打探周遭的情况。

  光头男还没有现身,那传得神乎其神的省城大佬也还不见踪影。

  陈书心里头并不失望。

  他明白这伙人的尿性,主角总是最后才登场的嘛。

  飞跃工厂搞活动,陈书也是最后一个到场的。

  “咦,是你,外面见钱眼开的家伙。”

  突然,身后传来清脆的声音。

  陈书还没有抬头,只见侧边歪下来一个脑袋,是那个叫做小可的女孩。

  这两人来到陈书身旁坐下。

  “两位小姐,你们坐这儿干嘛?”

  陈书很是讶异。

  “怎么,有意见?”

  小可眉飞色舞,膈应陈书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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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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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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