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子停好,走出停车场。
此行是为了打探消息,不是来吵架打嘴杖的。
陈书无意出风头,所以穿得也很朴素。
“诶,那边小伙子,过来搭把手,行不?”
声音有几分随意,似是一个老人说的话。
陈书侧过头,在门口站着两位身材凹凸有致的姑娘,其中一人伸出长腿,用个异样的姿势站在那儿。
而那个招呼陈书的老头则半跪在地上。
老人的双手正捧着那姑娘的脚!
陈书倒吸一口凉气。
瞳孔地震!
这是可是八十年代呀,即便是后世那个开放的年代,出现这样的姿势,恐怕也会遭人非议吧。
玩得这么开吗?
老头配两个姑娘!
这还不打紧,老头居然还招呼他一起来。
陈书口干舌燥,不可思议地指着自己的鼻尖。
“老人家,您,您是在喊我吗?”
“对呀,除了你还能有谁?”
陈书连忙闭上眼睛,脑子回荡着妻子白薇曼妙的身姿。
“呼!”
差点动摇了。
陈书坚定地拒绝道:“老人家,这不合适,你,你找别个吧。”
他臊得慌,急忙低头要走,生怕被其他人看见。
“诶诶诶,你别走呀。”另一个姑娘急不可耐,连忙喊住陈书。
陈书汗颜,这么着急的吗?
“我,我不能犯错误呀,你们,唉,你们最好快点,这人来人往的。”
食色性也,人之常情。
虽然年纪是差得大了点儿。
但这些与陈书无关,他不想多管闲事,也没那个心思去举报。
“莫走,我给你钱!”
“你还要给我钱?”
陈书忍不了,瞠目结舌地回过头。
这,这,成何体统。
干这种事,还要个姑娘家给钱!
嘶!
这,这些人玩得花呀。
陈书头皮发麻,纵然重活一世,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
算是张见识了。
“这,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
还不等陈书把话说完,那老人家就不耐烦了。
“小伙子,你怎么这么磨叽呢,还是不是个男人?”
陈书猛地瞪大眼睛,你骂我不是男人?
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赚这种钱。
我敬你是个老人,不想多指责什么,可你哪来的资格骂我不是男人的?
“哎哟,不就搬个砖吗?这位小姐赏你钱,你忙活十天半个月的还赚不了这么多呢。”
老人的语气颇为嫌弃。
“啥?搬砖?”
“对呀,你以为是啥?来来来,搭把手。”老人连忙招呼。
陈书为之一愣,默默地凑近探头。
趁着光线,他这才看清楚状况。
哦,原来是女孩的高跟鞋卡在砖缝里,硬拔拔不出来,可能还会损伤鞋跟。
老人想把地砖扒开呢。
哎哟,刚才离得远,没看清,误会了!
陈书擦了一把冷汗,差点没被吓死,他还以为这年头居然能玩得那么花。
也许是因为愣神,被另一个女孩误会他不情愿。
女孩嫌弃地撇了撇嘴,“来,我先给你钱。”
说罢,她从钱包里掏出两张钞票,足足二十块钱!
抵得上寻常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见陈书愣头愣脑,女孩把手里的钱攥成球,砸在陈书的身上。
陈书睁大眼睛,脑筋还没转过弯来。
他,他这是被人拿钱侮辱了?
被困住的女孩见陈书一脸傻相,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小可,既然人家不愿意帮忙就算了,不要强求。”
“没,没事,不用钱,是我先误会了,有点被吓住。”
陈书一拍脑门,脸上泛起红晕。
嗨,搬个砖而已嘛,小事情。
他连忙要把钱还给人家。
“不必了,你拿着吧,只要帮小雅姐把鞋跟拔出来就好。”
女孩后退一步,避开陈书伸出来的手,她蹙着眉,对陈书的印象并不好。
陈书摸了摸鼻尖,心中似是有些无语。
他蹲下身子,手指插进插进砖缝中,用力一掰。
砖头应声而起。
被称作小雅姐的女孩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在地。
女孩小可忙去搀扶,“小雅姐,你没事吧?”
“没事,多谢两位帮忙了。”
小雅蹲下身子揉了揉脚踝,她一双美足上穿着双短丝袜。
在八十年代可以算很时尚了。
老人把地砖按回去,数着手里两张票子,笑开了花。
“你这臭小子,叫你来你还不肯,赚了半个月的工资,心里美吧。”
跟着老人的步伐,去洗了手,陈书讪讪一笑,摇了摇头没有做声。
“对了,你说误会,误会啥了?”
陈书哪里好意思说出口,他剧烈咳嗽一声,拐开话题。
“没啥,帮忙搬个地砖而已,小事一桩,这钱留给您老买烟抽。”
把皱成一团的钞票塞入老人的上衣口袋,陈书急忙跑开。
老人掏出钱,瞪大双眼,惊讶地望着陈书背影。
“嘿,这小子还真把钱给我了?这么多钱呢,也舍得?”
“嗨,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这小子。”
自始至终,老人都没有怀疑过陈书的身份。
在他看来,地砖很脏,陈书肯帮忙,必然不是什么有钱的大款。
那些有钱人哪里肯放下架子嘛。
加上陈书穿着朴素,老人以为陈书只是酒店里一个打工的后生。
……
步入大厅,金碧辉煌。
长长的日光灯管悬挂在天花板上,散发着暖白色的光芒。
普通百姓家里暂时还用不起日光灯。
在农村许多人家没有通电,用的是煤油灯。
好一点的家庭有电,能够用上形状如梨子一般的白炽灯。
日光灯可以说是奢侈品,耗电不说,买一个贵呀。
陈书藏在角落里,手里拿着一份报纸打探周遭的情况。
光头男还没有现身,那传得神乎其神的省城大佬也还不见踪影。
陈书心里头并不失望。
他明白这伙人的尿性,主角总是最后才登场的嘛。
飞跃工厂搞活动,陈书也是最后一个到场的。
“咦,是你,外面见钱眼开的家伙。”
突然,身后传来清脆的声音。
陈书还没有抬头,只见侧边歪下来一个脑袋,是那个叫做小可的女孩。
这两人来到陈书身旁坐下。
“两位小姐,你们坐这儿干嘛?”
陈书很是讶异。
“怎么,有意见?”
小可眉飞色舞,膈应陈书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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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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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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