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他因为工作去学校搞调研的时候,正好遇见了学校搞集会,在整个操场上,疯狂英语推广的老师就是这般带着学生们朗诵英语的。
在群体效应的影响下,在场的学生热情高涨,注意力也更加专注,进入了一个忘我的姿态。
搞学习不就是要这种劲头吗?
当时的陈书还特意找那推广老师谈论过。
其实在疯狂英语的夏令营以及正式补习班中,这种姿势做得更加夸张。
课本要举过头顶,学生整个人要站在一把椅子上。
别看姿势滑稽,但效果也确实棒。
好的经验自然要学习。
陈书毫不客气地把这一套借用了过来。
八六年秋末,李洋估计还在大学里为自己的英语成绩苦恼呢。
疯狂英语这个概念都还没有出来,陈书这种行为自然够不上剽窃。
陈书甚至有一个够疯狂的念头,要不要是把李洋先生拉进补习班来?
先让他交钱当学生,等他参加工作数年后,再把他拉来当教师。
当然,这个念头也只是想一想罢了。
英语培训学校这门业务,陈书没打算深入做下去,以后创办了公司最终还是要由李立诚来做主。
陈书重生前,教育界一直在喊给学生减负的口号,要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促进教育公平。
别看这喊的只是口号,雷声大雨点小。
但群众的呼声越发高涨,最终就会变成国家的政策。
陈书觉得培训学校这门饭,应该不是一个铁饭碗。
但是,从八十年代末到新世纪的二十年代,这三十多年时间的繁荣,已经足够了呀。
别的领域说不定还繁荣不了这么久呢。
像李立诚最开始想要做自行车生意,以及陈书之前做的bp机生意。
这些行当的繁荣时间还没有培训业务长久呢。
陈书又点了好几个男学生的名字。
要他们一起来。
见学生们还在犹豫,陈书觉得有几分无奈。
他只得以利相诱,“头五个摆好姿势的同学,每人奖励一瓶汽水!”
在场的男孩子眼前顿时一亮。
他们计较一番,对视一眼后,立马冲了过来。
哼,有老师带头,还怕丑吗?笑话就笑话好了,又不会掉块肉。
等会儿喝汽水的时候,要羡慕死那些胆小的同学。
“我来我来。”
“我也来。”
“算我一个。”
学生们热情高涨,学着陈书的样子端正姿势,双臂停得笔直。
“启明,你来检查大家的姿势,立诚,你开始带我们朗诵吧。”
陈书连忙招呼在一旁看戏的两人。
李立诚和周启明两个活宝笑得很是开心,见有正事做了,这才收敛玩闹的态度。蜀南文学
可他们脸上的笑容依旧显得灿烂。
很快,朗朗读书声响彻在校园里。
过往的学生议论纷纷,偶尔有几名老师走过去,也颇为赞许地点点头。
认真学习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会受到尊重。
“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你眼瞎呀,他们这是在读英语呢。”
“不是,读英语就读英语嘛,我问的是干嘛摆出这夸张的姿势。”
“听领头的人说,这样可以把心中的顾忌给丢了,不用怕丑,能大胆地开口朗诵出来。”
有些在中途被吸引过来的学生问起了围观的人。
有好心人跟他们解释了一番。
不少学生都觉得有振奋。
虽然还没有走出校园,还没有进入社会,但最基本的好坏,这些学生有很强的辨识能力。
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方法。
周启明人也机灵,见周遭的人有所意动,连忙招呼他们一起来。
“有课本的回去拿课本,没有课本的跟别人共着用,一起来朗诵英语啦。”
陈书余光瞥去,暗赞周启明会来事。
围观的人群中不少爱好学习的学生纷纷响应,憨笑着冲了进来。
正在朗诵的学生热烈欢迎,他们巴不得有更多的人跟他们一起出洋相呢。
朗诵英语的队伍逐渐扩大。
操场边缘的台阶快要站不下了。
趁着课间休息的时候,周启明跑去买了一个喇叭。
整个队伍围绕操场的直角台阶两边站成两排,由李立诚用喇叭带着众人喊。
李立诚不愧是喝过洋墨水的人,那口语能力没话说,浓浓的美氏英语味道,且流利悦耳。
在第二次课间休息的时候。
经陈书提醒,李立诚突然冲众人嚷道:“现在有谁能够完整地朗诵刚才我们学过的段落?”
学生们稍稍议论,脸上带着些许红晕。
几个男孩子你推我搡。
“诶,别怕丑呀,你上去试试,你刚才读得不是很好吗?”
“我,我没有记熟。”
“你呢你呢,上去出风头呀,你去试试呀。”
“我,我不敢呀。”
别看刚才朗诵时,众人都放得开,那是因为群体的效应。
大家都这么做,用不着担心怕丑。
可现在上去朗诵,可是一个人表演呀。
这要是朗诵不出来,那不得被笑话呀。
看着学生们这种表现,李立诚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读得不好没关系,可连尝试的勇气怎么都没有呀?
李立诚恍然大悟,他叹服地夸了几句陈书。
“陈哥,了不得,我算是服你了。”
“怎么啦怎么啦,怎么突然夸起来了,怎么也不夸夸我呀,我够机灵吧,又多拉了一批人。”周启明自吹自擂,很是臭屁。
李立诚哭笑不得,只得继续夸:“行行行,你做得也不错,够机灵。”
他清了清嗓子道:“一开始我以为陈哥安排那夸张的姿势是要吸引周围人的目光,说什么让大家放下架子不用怕丑,我还觉得只是个借口,毕竟说英语嘛,读书有什么怕丑的。”
“但现在看来,这怕丑不敢说的的确确是学英语中的一个坎,你看现在有几个人敢上来说的?”
陈书笑着解释道:“怕丑是人之常情,每个人面临不熟悉的事务都会觉得畏手畏脚。”
“工作上,畏手畏脚还可以用怕莽撞误事来当借口,可学习中畏手畏脚就是百害而无一例。”
“也这是古人在读书时推崇忘我境界的原因,不但能放得开勇于去学,还能够保持专注,学得有效率。”
李立诚和周启明听完解释以后,深以为然。
事实摆在眼前,往往比口头上的话语更加的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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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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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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