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之锦鲤铁憨憨是颜控>第237章 三水村的生活(三)
  林怡离开了之后,旁边的几个妇人才凑了上前询问。

  她们这些人里,一部分是三水村的村民,一部分是周边村子里的村民。

  只不过他们都没有见过林怡。

  “嗐,你们是问小林姑娘吧?她应该是沈夫子家的亲戚吧,昨儿刚跟哥哥一道儿来的。

  你们没看见昨日马车进村子吗?就是他们兄妹跟沈夫子一起回来的。

  而且这小林姑娘不仅长得好看,人又大方,性格也好,心地还善良。

  她昨日不仅给我家孩子糕点吃,还花高价钱收我们的这些卖不出去的海货。

  更重要的是,小林姑娘一看便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可却是一点也没有嫌弃我们这些乡下人。多好的一个姑娘啊,跟天仙儿似的!”

  其他人一听,也觉得林怡没有大小姐的架子,真的跟个仙女儿似的。

  有些人听说她高价收这些海货之类的,在想着什么时候她能再收一些,也能给家里多添点儿收入。

  有个别心眼儿多的则是想着,这么个金娃娃,若是嫁到自己家里,是不是以后就不用再为生计发愁了?

  甚至都已经盘算上,该让她嫁给自家哪个小子,找哪个媒人去说亲,给多少彩礼合适......

  林怡若是知道了他们在想什么,估计得一口老血吐出来。

  回到家中时,学堂还未散学。

  林怡看了看食材,最后想着沈墨貌似太瘦了,该好好补补。

  但仔细想想他先前的日子,怕是没有沾什么油水,可能不太适合一下子就大鱼大肉地吃。

  于是,昨日剩下的排骨做了蒜香清蒸排骨,然后是做了满满一大碗花甲水蒸蛋,清炒了个青菜,另外还有一碗番茄鱼片。

  主食依旧是米饭,用蒸蛋拌饭,或是番茄鱼片都很是下饭。

  等学堂散学的时候,林怡的饭菜也已经做好了。

  君修瑾跟沈墨进家门的时候,林怡便直接端了盆水给他们洗手。

  待坐下之后,君修瑾才吩咐道:“傻丫头,下次可以等我回来再做饭的。

  难不成是现在不怕熏了油烟变黄脸婆啦?或者是欢欢吃腻了我做的饭?”

  “哪有?我这不是看着你们都有事情干,就我一个人闲着吗?

  不过阿瑾哥哥不怕辛苦,坚持愿意自己做饭的话,我也不会推辞的啦~”

  沈墨则是在一旁看着二人说笑,也不觉得男人做饭有什么问题。

  曾经他与过世的妻子也有过这样一段幸福简单又快乐的日子的,只不过这一切都太短了而已。

  自己还没好好感受到幸福,老天爷便将这一切给收回去了。

  三人吃过饭后,依旧是君修瑾负责去洗碗涮锅。

  沈墨则是回书房准备下午上课的内容。

  林怡见状凑到君修瑾身边,问道:“阿瑾哥哥,你下午还去听课吗?”

  “下午不去,咱们去一趟镇上,寻摸寻摸有没有合适的人选,能接手这个私塾的。

  另外,我想着找队人来将这学堂建好一些,就当是我们出钱为三水村做些事情吧!

  毕竟是沈叔的祖籍之地,还是希望这里的村民能够过得好一些,至少孩子们都能够通过识字,读书明理吧!”

  林怡想了想,觉得有道理。

  “阿瑾哥哥,我想着我们最近要不在村子里再收一些海货吧?

  反正我们有地方可以存放,回家之后阿奶跟我爹也能尝尝鲜。

  若是有一些晒干的海货,还可以给我娘跟哥哥姐姐们寄一些过去,让他们也尝尝鲜。”林怡建议道。

  君修瑾对此没意见。

  二人说干就干,没过一会儿便辞别了沈墨,朝着镇上走去了。

  因为附近村里人家都没有什么耕地的缘故,因此连一辆去镇上的牛板车都没有,只能靠着两条腿走过去。

  再加上白日里,路上来来回回的行人还挺多的,因此,两人连异能都没办法使用。

  不得已,两人只能第一次靠纯体力,走这么远的路程。

  因为要找人当教书先生,自然得是读书人,且还得家境贫寒些。

  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不是卯着劲儿死读书的,便是卯着劲儿当二世祖的,谁会想着去村子里当个教书先生呢?

  而找这类人,最好的地方便是书斋。

  因为家境贫寒的读书人,若是不认命或是头脑灵活些的,都会想着靠抄书赚些银钱来维持日常开销以及束脩等。

  二人直接去了镇上的两家书斋都转了一圈,让书斋的老板帮忙多留意一番,若是遇上合适的,便让人直接到三水村沈墨沈家瞧一瞧。

  为了让老板对这件事上心一些,林怡给了书斋老板一人一锭五两的银子。

  二人拿了银子,皆保证一定好好给他们挑人选。

  得了保证,林怡与君修瑾便离开了。

  二人先去找了一队专门为别人建房子的人马,跟他们商议好什么时候开始动工,又去买了不少吃食,然后才重新租了辆马车回三水村了。

  回到三水村后,一见时间还早,君修瑾便又决定去学堂听夫子授课。

  倒不是他有什么不会的,只是单纯地想要参与课堂的氛围。

  林怡想了想,便找出来一个小竹篮,拿了一把铲子,便跑出门了。

  她决定要去继续感受赶海的乐趣。

  下午的时候,明显认识林怡的人更多了,一个个都热情地跟她打招呼。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好些在学堂念书的孩子回家说,学堂里不仅给每人发了笔墨纸砚,之后每一年都会给念书的人送一套。

  若是表现优异的,更是会奖励得丰厚一些。

  另外,林怡与君修瑾已经想好,这个学堂到时候直接交给三水村的村长管理好了,他们每年只需要按时让钱到位即可。

  另外,这位三水村的村长也是真心为着三水村的村民们好的,也从来没有想过以权谋私的想法。

  至于之后,或许还会有其他一些措施有待完善,反正这个学堂旨在给三水村及附近村子里的孩子都有书读。

  算是全了沈墨一颗教书育人、如师亦如父的拳拳之心,为家乡福州做出点贡献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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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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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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