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行。”钱多把人揽住。
“你想把他扣到什么时候?”于灯语气轻松。
“我们……离开之……之后。”钱多已经计划好,等铃花回来,他拿起包就可以走,至于其他的,以后路上再说。
陆明此时都要哭了。
“我不走,只是呆几天而已。”于灯放松身体陷进沙发,“只要他不说,我们不会遇到任何危险。”
“万一……他说呢?”
“我觉得他不会说。”
“你……怎么……确定?”
“就是感觉。”
“你……”
看着两人陷入无休无止的斗嘴模式,陆明微微咳嗽两声,“我在这儿呢。”
“闭嘴。”于灯说,“我相信他,我已经在他身上下了毒,如果他说出你我的事情,他会立刻肠穿肚烂。”
钱多听着这话觉得有点熟悉,“你……你疯了?!”
陆明“嗷”一嗓子跳起来,意图揪起于灯的衣领,结果没揪起来自己又摔回到沙发,“你说什么?你对我下毒?”
声音不小,可是两个保安的头都没有转过来,各自在守着自己的职责,没有多余的动作和表情。
于灯吊儿郎当的点头,“你可以走了。”
陆明哭腔都出来了,“我现在怎么走?我走了就死了!解药呢?”
于灯耸肩,“你把我们的事儿说出来才会死,只要不说,你就一直是安全的。”
钱多:……这怎么可能?!
可是陆明信了,而且坚信不疑,他还没有对这份工作热爱到至死不渝可以奉献生命的地步,所以听到于灯说的话像是抓住救命稻草般止不住的点头,“我绝对不说,绝对不说!”
兔子,“大哥我觉的他脑子不呜呜”
钱多及时捂住兔子的嘴,他想起于灯说的话为什么会这么熟悉了,因为早上看的动画片里恶毒的皇后就是这么跟她的侍卫说的,不过人家是真的有魔法,而于灯这就是妥妥的骗人。
“你负责这一片?”于灯端起咖啡抿了一口。
“是。我第一天上班。”陆明连连点头。
钱多:怪不得遇到事情不是打电话而是发短信呢。
“以后我会每天都去找你,就在今天你挨揍的地方,如果有意外或者消息,记得跟我说一声。”于灯声音不大不小,透露着让人信服的语气,陆明连连点头,在确定自己离开这里没事儿后才慢腾腾的走了,那背影又可怜又心酸。
钱多,“你……骗他?”
“嗯哼。”于灯丝毫不避讳,“不然你怎么安心让他走。”
“这……他能……信么?”这个实在是太胡扯了,比以前看的电视剧还要胡扯。
于灯,“这个就不清楚了。你有钱么?我饿了。”
钱多:……
最后还是铃花及时回来解决了于灯和兔子的温饱,巧力没有跟着一起。在知道二人出门之后才想起来没拿钱没带钥匙,笑得不行。
钱多出于礼貌还是问了铃花关于他们住在这里会不会打扰到她的家里人,虽然没见过面,但铃花说了这个地方并不是她的房子。
“不会,在我取钱时他们就知道我还活着,所以房子提前打扫了,至于你们……他们还想见见呢。”
“啊?”钱多紧张兮兮。
铃花见他这样笑着说,“放心,我给拒绝了。”
“那……那就好。”
这么多天三人差不多同吃同睡,铃花不可能没有发现他们在刻意避着人,只是不问罢了。
接下来的几天钱多和于灯彻底住在别墅里头,作为不宅男但是怕暴露的钱多,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去找陆明拿消息,本来这个活儿应该是于灯的,可是他说怕见到陆明会笑出声来,就让钱多去。
好在钱多不怕。
不得不说陆明提供的消息是真的不少,几乎都快把熟郡变异们的老底扒拉出来,钱多想着自己要是他的上司,估计心脏都得给气出病来。
“最近有个偏远地区的小队派人过来。”陆明吃着汉堡,口齿不清,“听说是个挺厉害的人,异能特别,厉害呢。”
“哦。”钱多整个人都被汉堡的香味蛊惑,咽了下口水。
陆明见状一口把汉堡塞嘴里,“呜呜呜呜呜呜”
钱多,“……吃……吃完再说。”
路名艰难的咽下汉堡,“而且他们来这儿是有目的的,不会是你们吧?”
“……为……什么……这么……说?”
“那个人要盘查全城的结巴。”
钱多:我去他大爷¥%&*¥%%
陆明看他脸色变得不好,意识到自己可能猜对了,“我说大哥,你们走吧,要是你们被抓了把我供出来,我也倒霉!”
钱多:你以为是我不想走的么?“对了,你跟那个大哥说把解药给我。”陆明不高,总是爱穿一身黑色的长衣长裤,即便是气温到三十度都不流汗。
钱多,“等……我们……快走了……就……会给你。”
陆明靠在铁栏杆上嘟囔,“我还不如去收保护费呢。”
“还有……别的……事儿么?”
陆明想了想,“最近除了来人就是平阳那边,听说要到我们这儿来帮忙。”
钱多的心飞速跳起来。平阳来的人……
“听说还是挺厉害的一个队伍,不过那个队伍的老大死了,又不愿意并队,队长说他们其实就是来当炮灰的。”陆明说完又开始感慨自己怎么这么命苦,被抓到局子里不说,还被迫加入“天气小队”,天天累死累活不挣钱,还把自己花了几百染的红头发给剃秃,女朋友都跑了……
钱多只听到了前几句,靠着铁栏杆的半个身子都冰凉。
是乐福他们!!
“大哥,你不冷么?”陆明在钱多面前晃了晃手。
钱多回过神来,半个身子都冻麻了,“是……挺冷的。”
“我的能力可以把接触到的东西温度都降低,最低能到十度呢。”陆明指了指钱多靠在的栏杆上,“咱俩都靠着这个呢。”
钱多立刻起开,三十度的天气徐徐解冻中。
“平阳的人……什么……时候到?”钱多极力压制激动,可嘴角就是挡不住上翘。
陆明拿出手机看了看,“据说是一周之后,那么远的地方,安城现在出了那么大事故,所有的道路都是中断的,飞机也过不来,只能绕道喽。”
“一周……”钱多皱着眉把头低下,他们能在这里待一周吗?
回去之后钱多没把这件事儿告诉于灯,于灯说他能想起的大多事情都跟自己有关,但这或许是经常跟自己的呆在一起的缘故,他那么疼爱乐福,如果见了面能想起什么实在说不好。
他们目前还不能露面。
最起码把那个人找出来,带着他去跟死去的无辜人们道歉,给乐福他们一个交代……
“问你呢?今天有什么消息?”于灯声音提高了点,把钱多的魂叫了回来。
“大哥,你脸怎么红了?”兔子这几天好吃懒做,不是去翻冰箱就是在去翻冰箱的路上,这儿刚刚吃完一大桶冰淇凌趴在沙发背上愉快的休息。
钱多急忙收起情绪,“没什么……就是……之前……伤了……铃花的……人……追过来……了。”
兔子跳起,“就是那个会放火的人类?”
钱多点头。
“那现在”
“不能……走!”钱多急忙开口。
于灯慢条斯理,“我没说要走,这件事儿必须解决,她又不是没见过铃花的脸。”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她……会来?”
于灯看他一眼,“很难猜么?”
钱多:……
兔子立刻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于灯,“大大哥,你好厉害。”
于灯颇为骄傲的挑了下眉毛。
“哇~~”兔子恰逢时机的摆出可爱的脸,溜须拍马。
于灯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视。
“……今日我市在下水道中发现一具被分尸的尸骨,目前警方已经立案……”面如冠玉的男主持说话极富情感,不由得引人入胜。
兔子懒懒地说,“还是人类矫情,我们兔子死了都很正常。”
钱多亦是坐在沙发上,想着小队的几人过来,一时间舍不得走,可他亦是知道绝对不可以见面,否则乐福几人非得把他们带回去不行,再不济几人也得跟着。
那个人什么样子自不必说,就是自己体内的这股力量目前也控制不住,于灯能力强,加之……
钱多想起那天晚上的树林之战,只要触碰到于灯,那股力量便会好许多。
“你们都在啊?累死我了!”铃花着短裙,尽显身姿曼妙,身后跟着三个保安,手里拎的满满当当都是高档包装袋。
这几天铃花疯狂购物,除了珠宝首饰就是给钱多两人买衣服,就连兔子都未曾幸免,各种粉粉嫩嫩的小衣服都能装满一箱子。
“我今天给你们买了正装,你们试试。”铃花换了鞋随意的扔在地上,指着空荡荡的客厅中央,“你们把东西送到那里。”
保安放下东西就走,全程始终低头。
钱多,“不用了……我们”
“后天下午四点我爸妈想请你们吃饭。”
“什……什么?”
铃花从冰箱里拿出水咕嘟咕嘟喝了半瓶,“之前要见你们我拒绝过,不过他们说连女儿的救命恩人都无法感谢,实在是太失败,所以我就答应了。”
钱多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知道你们不想让别人知道,可是能不能抽半个小时呢?”铃花说这话时自然的弯下眼角,像是一只可爱的小鹿般看着他们,“我知道很冒昧,可是我也是没有办法。”
钱多看了眼于灯,发现他的视线还是盯着电视里那桩分尸案,也是,毕竟之前是做警察的,即便没了记忆对于这些事情还是有本能。
“既然这样……我……一个人……去……可以么?”钱多问。
铃花有些惊讶,耳朵肉眼可见的变红了,“也可以。”
钱多不想让于灯出去见人,他声名远播,少见一个人就少一份风险,但自己不同,认识的人本来就没几个,出去见人也没什么大不了。
“你们在说什么?”消息播完于灯回过神儿。
钱多把事情大概说了一遍,“我……自己去……就……可以……你……安安静静……呆在家。”
铃花打开冰箱,“嗯……我们晚上吃烧烤吧?!”
兔子,“呕……”
钱多,“好!”
即便兔子嘶吼着不愿意,几个人还是架起了烧烤,不过这次不是简单处理之后的野味,而是精致的羊排、海鲜、蔬菜等,兔子下午没消化完又继续吃,可小肚子都没起来。
“兔子你吃太多啦!”铃花提醒,“等会儿不消化。”
“不会不会,我消化好着呐!”兔子吧唧吧唧的吃着许久没吃的蔬菜,眼睛里冒出星星,“这个菜也太好吃了吧?”
铃花忙着烤肉,“那是,这可是最新鲜的菜,是专门找人种的。”
“专……专门?”钱多坐在旁边只有闻的份儿,“你们家到底是做什么的?”
“杀人。”铃花笑眯眯的说。
钱多和兔子都愣在原地,只有于灯在继续吃东西。
铃花笑出声来,“吓唬你们的,我爸是珠宝商人,资本家,说杀人也没什么区别。”
钱多松口气,而后又紧张,“珠……珠宝商?”
“嗯,我们家的珠宝店开的挺大,我就不说名字了,总之我爸……严肃,你到时候别怕,你是我的救命恩人。”铃花说这话时有些皱眉。
“听起来不好搞。”兔子在钱多耳边大声说。
铃花端来冒油的羊排,“一语中的。”
钱多:……
于灯第一次开口,“我不去没关系么?”
“就是……吃顿饭……而已。”钱多艰难回答。
“对了,明天我们要不要去游乐场?”铃花坐在别墅后花园的秋千上,“我可以包半天。”
“包……包场?”钱多以为这只会出现在的中二的八卦肥皂剧里。
铃花拿起旁边的汽水抿了口,似乎是拿不定主意,想了几秒后才说,“嗯,可以提前说好,而且巧力要去。”
钱多想起那个肉乎乎的小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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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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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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