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今天……把我们……带……过来……就是……为了招募?”

  赵金得点头,“是的,我知道强扭的瓜不甜,不过我也没办法,如果你们没有回来那也就算了,我可以看在铃花的份上饶你们一命,可是你们回来了。我擅长变废为宝,所以才会给你们这个机会。”

  “如果……我们不……同意呢?”

  赵金得露出一副可惜的表情,“那这里就会是你们出现的最后一个地方。”

  “那你需要我们做什么?”

  钱多没说话,倒是于灯先问出声来。

  赵金得看了眼于灯,脸上的皱纹渐渐舒展,“我们可有不少活儿呢。”

  “我们不杀人。”

  “可以。”

  “我们要住别墅。”

  “当然。”

  “那我没什么问题。”于灯表情舒缓,他很满意。

  钱多:……

  “你呢?”赵金得看着钱多,“你有什么要求?”

  钱多回头看了眼于灯,“卑鄙!!!”

  “我不想继续走了。”于灯耸肩,“反正去哪儿都会死,不如就在这儿,有吃有喝有美女。”

  钱多不可置信的皱起了眉头,快步走到于灯面前,“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想再去森林里喂蚊子了,很难理解么?”于灯翘着二郎腿,浑身放松的靠在沙发背上,脸上是赤裸裸的张狂。

  钱多猛的挥起拳头,速度奇快,可就是这样依旧是被于灯抓到手之后用力掰折,清脆的骨裂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极其刺耳。

  “你……”钱多痛得说不出话来。

  于灯轻轻甩手,“你想继续走我不拦你,不过我想留下来,我喜欢铃花,她是我的。”

  赵金得之前还是看戏的眼神在听到这句话之后微微有了些凝重。

  痛是真的痛,钱多蜷缩在地上捂着胳膊发出忍痛的呻吟,而后丝丝拉住于灯的裤脚,“不行……你……必须……跟我……一起走。”

  于灯更是毫不犹豫的直接踢了过去,这一脚的力度就是赵金得眼皮都跳了下。

  “刚刚忘了说,我想娶铃花。”于灯的狂妄几乎就写在脸上,眼神也没了之前的安静木讷,此时的他倒像是真的他。

  赵金得看着倒在地上了无声息的钱多,“男男女女的事情”

  “不行就算了。”于灯说着就往外走,“你这里的人实在太次,拦不住我,我劝你最好也别拦,省的都死完了。”

  “他呢?”

  于灯回头看了眼钱多,“你能看出来我们不是兄弟,我想不起来之前的事儿了,他倒是对我挺不错,就是太窝囊。”

  “我可以同意你的其他要求,可是关于铃花,你要自己想办法。”

  于灯想了想,欣然同意。

  “那他呢?”赵金得起身走到已经昏迷的钱多面前,“怎么处理?”

  “我说过,我不杀人。”

  赵金得的眼神微微暗了下。

  —

  钱多醒来时是在胳膊和肚子都是痛的,剧痛无比,脑子也是痛的。

  周围黑暗,前面有两个人在窸窸窣窣的说话。

  “……又是我们来处理这个破事儿妈的。”

  “是啊,你说咱俩也不差啊,为啥爸妈就看不上我们呢。”

  “你是你,我是我,你第一次杀鸡把自己吓得直哭,要不是打架厉害,早就死了。”

  “也是。刚刚幸好是你开枪,我可不敢杀人。”

  “快点挖坑。”

  两个人在旁边吭哧吭哧的挖着,钱多已经缓缓站起来。他想起自己晕倒前发生了什么,于灯!他为什么态度会转变的这么快?他是不是有什么没说的计划?

  钱多心思微动,匕首就已经在手里,那两人还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四周有虫鸣和夜风吹动。

  “好了,这里基本不会有人来,就是发现估计也得是十几年之后了。”

  “嗯。”

  两人借着月色回到刚刚杀人的地方。

  “……尸体呢?”

  “我去,在那儿!!”

  “车!”

  两人吓得魂都飞了,刚刚死的不能再死的人正在开着他们的车,两束车灯猛的亮起,其中一人腿软直接倒了下去。

  当车屁股都看不到的时候两人才互相靠着倒下去。

  “这怎么交代啊?”

  “你知道之前说自己没完成任务的人都去哪儿了么?”

  “去哪儿?”

  “手术室。”

  “……我们就说完成了。”

  “能活一会儿是一会儿。”

  钱多开车快速驶向市区,好在车内有导航和手机,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用手机定位追上。

  车辆行驶到收费站口时钱多弃车离开,而后快速奔走了半夜才到了之前租住的地方,在确定无人才悄悄的回去。

  “大哥?怎么就你回来了?”兔子守在沙发上打哈欠。

  钱多身上有大半的血,进屋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换洗了一身新的衣裳,而后快速的收拾背包。

  他没有开灯,悄无声息。

  兔子觉得奇怪,“大哥,怎么了?”

  钱多耳朵微微动了动,听到有人来,立马将兔子塞进口袋,“别……说话。”

  门外响起开锁的声音。

  “兔子?兔子你在吗?”是陆明,“我来接你了。”

  陆明打开了灯,胳膊上的绷带已经拆了,整个一副流氓的姿态,这看看那翻翻,骂了句脏话,“妈的死兔子,下次见了一定把你做成红烧。”

  钱多:……?

  兔子:我把你当朋友你居然想吃我?

  “有么?”门外有人问。

  陆明一屁股坐上沙发,点了根烟,“进来吧,一只兔子看把你吓的。”

  来人是个矮矮胖胖的男人,钱多猛得睁大眼睛,那是之前在游乐场门口的保镖之一。

  “你们都不是普通人,说弄死谁就弄死谁,我可不一样。”男人进来四处看了看,“不过你抓兔子做什么?总不能真的想吃兔头吧?”

  “傻逼啊你,那兔子多金贵啊,把你卖了都买不起。”陆明深深吸了口烟,“最近哥们手头紧,把兔子拿去黑市捞一笔,有你一份。”

  “哦。”男人听罢老老实实的找东西,“我听说兔子都喜欢藏在角落里。”

  “这跟普通的兔子能一样么?”陆明翻了个白眼,“要不是你真的是蠢货我也不会带你出来。”

  男人对于陆明的羞辱并不在意,倒是兔子此时是明白陆明的意思了,气的胡子不停颤抖。

  “不过陆哥,你不怕他们找回来么?”

  陆明猛吸一口烟,把烟蒂摁在沙发上灭了,“找?一个厉害的已经是我们的人了,另一个死在百里开外的森林,怎么找?”

  “陆哥,你可真聪明。”

  “这年头,不聪明能活得好吗?从我被爸妈领养开始我就知道,人啊就得是聪明。”陆明看着发黄的天花板冷笑。

  钱多俯卧在卧室内的衣柜上,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的波澜。

  “是啊,要说只有你能去当间谍呢。”男人没有停下寻找的动作,而是转向了卧室,“不过他问过小姐,不会是想对她做什么吧?”

  “就是想他也得有那个本事。”陆明似乎是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对于危险的敏锐让他紧张起来。

  “也是,我们都不知道小姐在哪里。”男人打开卧室的门,还没怎么样就被兔子一脚蹬晕。

  钱多早就把如何把人弄晕的技巧告诉了兔子,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已经是炉火纯青。

  陆明听到倒地声没有第一时间去查看,而是立刻拿出手里的枪,对准卧室门口,“兔子?是你么?”

  兔子一步步从卧室里走出来,耳朵高高竖起,胡须颤动,“是我。”

  陆明脸上挤出笑意,“你跟我走。”

  兔子歪了歪脖子,“大哥说,人不犯兔,兔不犯人!人若犯兔,往死里揍!”

  陆明脸上的凶狠立刻露出来,连说话都没有直接开枪,而后一道白影闪过,子弹打偏,接着陆明整个人快速飞起撞在身后的墙上,发出巨大的声音。

  钱多:我啥时候说过?!这小子居然还知道给枪撞上消音器?!

  兔子的速度可不比钱多慢,甚至比起于灯都快一些,只不过力气小,在战斗时候只能靠跑路保命,可要是虐人时那也不含糊,兔子脑子小也不是特别聪明,唯一的好处就时想的少,精神力格外容易集中。

  陆明第一下就没有还手的能力了,接下来的几下更是妥妥的挨揍,直到最后趴在地上起都起不来。

  兔子秉承着钱多说的话,不杀人是他最后的底线。

  “你个垃圾!真他么以为自己多聪明呢!自己是头驴就该好好拉磨……”兔子打人爽了之后就开始发挥这段时间的跟别人学的阴阳怪气儿,可是说着说着又觉得不爽,索性就直接以他妈为单位亲戚为半径开骂,是比刚刚舒坦许多,等骂爽了之后再把人踩晕,动作一气呵成。

  钱多从衣柜上跳下来时发现之前晕倒的胖子已经醒了,只是装晕而已,直接用匕首把灯射爆,在屋内漆黑时把人拎起来,“陆明是……间谍?”

  男人听着声音耳熟,“你是谁?”

  钱多直接把人拎起,“说!”

  男人双脚离地立马惊慌起来,“是是是,他是爸妈派去警察内部的,有时候会做些别的活儿。”“到这儿?”钱多语速尽量放慢,达到听起来不结巴的程度。

  “是,这里有两个奇怪的人和一只会说话的兔子,妈妈说他们很危险就让陆哥来试探,不过现在一人死了一人投降,他是来抓兔子去卖钱的,你放过我吧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男人说话的语速极快没有停顿,可意思已经很是明确了,陆明就派来打探他买的间谍,怪不得当初那么弱智的说辞他都接受,现在想想是自己被耍了。

  兔子想了想,狠狠地踢了陆明一下。

  “那你们是想把我卖到哪儿?”兔子假装撸了撸袖子,毕竟他没有。

  “黑市是地下交易的场所,这几天爸妈要去那里找卖命的人,也有人抓了会说话的动物在那里卖,还会卖些来路不明的东西,我知道的就这么多我也没去过,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绝对不会今天的事儿说出去的。”

  钱多还想问他别的,突然就闻到一股尿骚味儿。

  兔子更是连连后退好几步,捂着鼻子。

  看着男人快要哭成泪人,钱多只问了黑市的地址就把人打晕放了。

  “大哥,真不动手?”兔子麻溜爬上钱多肩膀,钱多背着包快速离开。

  “嗯。”

  “那我们去哪儿?”

  “黑市。”钱多招手打了辆车,现在是凌晨一点,黑市据说刚刚开门。

  兔子耳朵立刻就垂下去,“大哥,你真要把我卖了?”

  钱多安抚地摸了摸兔子脑袋,“找……机会……去……见铃花。”“耶!”兔子兴奋了一下,而后立刻意识到不对,“可是铃花姐姐不是……”

  钱多知道他要说什么,兔子心智与成人无异,这几天发生了什么即便是不说他也能察觉出来。

  “呜呜也在那里。”

  兔子立马兴奋起来。

  打车到黑市是一点半,让钱多惊讶的是黑市并不是在远离人烟的地方,就在住户比较集中的广场之后,那里有条长长的巷子,白日里都是阴风阵阵,生意也做不起来,更别说连个路过的人都没有,可是晚上之后,这里就开始上人,那些拿不到台面上的东西也都出现在破烂黑布上,等待着有缘人的出现。蜀南文学

  钱多又明亮又长的巷子,以为回到大学时的美食一条街。

  甲巷。

  钱多没有遮脸,进去之后才发现不管是卖货的还是买货的,几乎看不到脸,倒是见到钱多这样的,有几个拿着东西凑过来推销。钱多立刻把拿出口罩和墨镜,把自己也捂严实装作旧人的样子。

  “兄弟,新来的吧?”一个张嘴满是黄牙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微拱着后背,穿着破烂的黄色背心,脚下踏拉着拖鞋。

  钱多没说话。

  “你这兔子,卖?”

  钱多发现兔子明显抖了抖。

  “不卖。”钱多说着就往前走,他距离身后的门连十米都不到。

  中年男人直接拦住钱多,“别介,我跟你说这个兔子一看就是宝贝,你也别往里头走了,开个价,你说多少我绝不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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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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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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