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灵气复苏开局复活三百次>457.是我不对
  看着车辆绝尘而去,钱多心里五味杂陈。

  “那个……司机……真的……没事儿……么?”

  “把他留下来就是为了把几具尸体拉回去,不然你以为呢?”于灯拍拍手。

  “轰隆隆”

  天空积聚更多乌云,太阳明晃晃地在空中挂着,光线刹那间昏暗不明,照在人身上斑驳陆离。

  “回去。”

  于灯开车,驾驶位置的挡风玻璃碎裂,有风灌进来,凉意袭人。

  “之前在熟郡,我不是故意想把你丢下的。”

  “嗯?”钱多终于能松口气欣赏窗外的美景,听到这话惊讶地看向于灯,“什么?”

  “那时候铃花找上我,说她有个计划。”

  一个月前。

  别墅内,于灯正在检查铃花喝得矿泉水。

  连着三天身体不适,他可不信是身体出了问题,毕竟矿泉水怎么也比森林间的溪流要干净得多。

  除非……是水里有问题。

  “你在看什么?”铃花一身漂亮黑裙,斜斜地依靠在墙上。

  于灯头都没抬,“不去逛街?”

  铃花妆容带着明媚骄纵,表情却是冷漠骇人。

  “这水有问题。”

  于灯这时疑惑抬头,“你早就知道?”

  铃花点头,“如果我不是被困在小乌村,或许我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水中有一种能控制神经的东西,这也是为什么每个能被叫得出名字的人,饮用水都是由富竹统一安排。”

  于灯无趣地把水放回冰箱,“有什么事儿,说吧。”蜀南文学

  铃花迟疑,好半晌最终开了口,“你能不能把钱多撇出去?”

  “呵~看来是个很危险的事情。”

  铃花低头看向沾满碎钻的鞋尖,“我想端掉这个组织,请你帮我。”

  回忆戛然而止,于灯把车开得极慢,“后来的事你也知道,我把你打个半死,让你我之间彻底断了联系,我想你应该会离开这里,没想到你够执着,直接混进去当卧底。”

  钱多,“……那你……倒是……暗示的……明显点。”

  于灯,“之前的事儿,是我不对。”

  窗外的风突然裹了下眼睛,钱多捂着眼哀嚎。

  于灯:……不至于这么哭吧?

  钱多:我@#%¥#,什么玩意攻击了我的眼睛?!

  两人回到木屋,里面已经被收拾地干干净净,半点血渍都看不到。

  一粒拿着不知什么时候揪下来的三笠羽毛,跟跳大神似的在屋内四处摇晃,走两步晃十下,直到屋内被臭气一整个稳住,才冲出门大口喘息。

  “大哥!”兔子从森林里狂奔而来,“沙子没了!”

  钱多,“沙子……怎么又……没了?!”

  于灯拍了拍车,“无所谓了,这里的事儿跟我们没有关系。苏山的尸体送回到立竹,也不知道他们来不来得及派人过来调查。”

  钱多,“三笠呢?”

  一粒举着羽毛得意,“她说要去找赵金木来着,昨天就消失了。”

  “我……知道了。”钱多突然想起赵两两,她跟苏山差不多时间消失,不可能自己遁走,一定是要做什么。

  沙子?

  不,是沙子下面东西。

  于灯拍了拍钱多肩膀,“等回到熟郡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站在旁边的周六和香姑想到早上打开木门时的惨烈场景,捂着胃要吐。

  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真的有人会生出三头六臂,也会有人把自己的肠子扯出当凶器勒死别人。

  “今天就走么?”香姑看了眼周六,“能不能过两天”

  “该走就走,不要留恋。”周六截住香姑的话头,随后让藏在阴影里的琉璃过来,拿过石块双手递给于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您合适,帮我们报了仇,也救了我们,这块石头不仅仅是那些黑石,它更是个钻石,很值钱!给!”

  于灯不是第一次拿过石头,这次倒是借着自然光线认真看了看。

  横截面散发令人目眩的七彩光芒,横着对向光线,竟是无比透明。上面有一层粘粘的血迹,不知道是琉璃的,还是旁人的。

  周六把香姑扯过来,“您能不能帮我们最后一个忙,把小香带出去?”

  于灯把石头扔进车内,一粒和兔子早就钻到车后座等着,还有一道瘦弱的身影,生生硬挤上去,兔子的眼珠都快爆出来了。

  于灯,“现在外面这么乱,与其出去不如留在这儿。”

  周六连连摇头,“还是走了好,还是走了好!”

  于灯倒也没拒绝,“行,不过说好了,到了人多的地方就下车,我们没钱,自己准备接下来的路费。”

  “行,行!”周六就差给于灯磕头。

  香姑眼眶发红,急急去木屋后面,老村长只有一丝呼吸,此时却回光返照,缓缓睁开一只眼。

  钱多把兔子和一粒拉下车,“还不着急……走呢……下来抓……动物去。”

  一粒这几天可谓是饭来伸手,充分感受到偷懒的美妙和团队协作的好处,心生一计,“你这是让我亲手对同类下手,我做不到!”

  钱多,“哦……那你饿着。”

  一粒挎着熊脸,“你跟呜呜越来越像了!!”

  钱多和于灯两人去猎大一点的野猪,接下来他们不会在密东区停留,直接回到熟郡,算是他们在这里的最后一顿饭,自然要吃的丰盛点。

  一粒和兔子负责抓小动物,给周六留点口粮。虽然靠近森林,但他没有枪没有刀,钱多他们走后估计吃饭都成问题。

  周六敲敲打打弄出几个木框,干一会儿,抹一把眼泪。

  桃花闲着坐等吃喝,琉璃小心挪到她旁边,愣了好半天。

  “你有事儿?”

  一分钟后。

  “有。”

  “啥事儿?”

  三分钟后。

  “呜呜,走么?”

  桃花翻了个亮闪的白眼,“当然了,我男人的男人,啊不,我男人的男朋友,也不是,我……关你屁事,滚!”

  五分钟后。

  “我也想,走。”

  真要是这么唠下去估计都已经是天黑,桃花干脆直接触及她的思想。

  于灯和钱多穿着吉利服趴在地上,已经等了快半个小时。

  “你这……行不行?”

  “行。”

  “要不我……直接……去抓?比较……方便。”

  于灯摁住他,“引诱,我之前都是这么猎鹿。”

  钱多,“可……我们……猎的是猪……还是……野猪……我……比较……有经验。”

  “不行。”

  “可是……”

  两人争论不休之际,野猪和人影同时扑过来。

  十秒后。

  钱多制住了人,于灯制住了野猪。

  桃花被钱多压在身下,姿势不雅,但她好喜欢。

  “你……你怎么……来了?”钱多弹簧一样站起,眼前瘦弱的女孩,一顿能吃下一个猪腿!还能侵占别人大脑,让人防不胜防。

  桃花满面春风的站起,半掩着脸,“琉璃说她喜欢呜呜,想跟你们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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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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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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