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国潮1980听书>第六百四十章 小银匣子
  “一个真正的聪明人,要的就是思维缜密,不急不躁。想在社会立足,没有这两样很难吃得开。你可以不算计其他人,但不能不防着别人算计。做人永远要多个心眼,做事才能游刃有余。你不缺才华,最大的问题就是性情飘忽,沉稳不足。所以你千万要记住了,得意就会忘形,乐极就会生悲。于你个人,最重要的是永远保持小心谨慎、谦虚的求知的态度啊。你能赚到的钱,成就的事儿,永远都是你的眼界和学识决定的,也是你做人态度决定的,没有侥幸……”

  “哎,师父,您的话我记住了。都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可在您面前,我怕永远都是鼻青脸肿的‘青’啊……”

  这番对话就是康术德和宁卫民师徒比试的最终结果。

  今天在折服徒弟的过程里,康术德这个师父,最高明的地方,就是没有咬牙切齿去痛斥宁卫民。

  恰恰相反,老爷子还充分展现了他的包容。

  包容到循循善诱,不厌其烦的反复启发。

  包容到不屑于计较,只等到宁卫民觉得自己的理亏,幡然悔悟。

  但恰恰就是这种居高临下的大度,把“理、利、情”融为一炉的以德服人。

  才能真正使得宁卫民灵魂震撼,无言以对。

  面对这样的师傅,宁卫民还能怎么样呢?

  最后能想到的就只有一个字——跪!

  师父的一片良苦用心,让他再找不到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抄书。

  他甚至为了曾想要堂堂正正做个废物的念头,而羞愧不已。

  心中涌起了一股想抽自己二百个嘴巴,把惩罚加倍的冲动!

  哦,天啊!

  这太不理智了!

  必须要冷静一下……

  总而言之,随后宁卫民不但把自己找到的一对蜡钎,毕恭毕敬奉送给了师父。

  而且也知错就改,不再毛躁,认真帮着康术德收拾起剩下的东西来。

  努力克服浮躁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宁卫民好像一下就变得心明眼亮了不少。

  很快,从放针头线脑的漆盒里,他就发现了一个已经快被蹭掉的印记,写的是“继古斋”。

  从而让康术德推断出,这应是清代光绪年之物。

  此外,宁卫民还在书页里找到一个香山秋景的书签,发现了上面留有沈从文的签名与题字。

  这两件小小成果,都证明了他已经重拾细心和耐心。

  康术德看在眼里颇感欣慰,于是夸奖之余,也就有了继续传授经验和心得的兴致。

  打鼓儿打了半辈子了,老爷子的肚子里就是个杂货铺啊。

  他的眼界早就不限于与文化沾边的东西了,所以经他之手,从写字台里挑出来的东西更多。

  除了翻出一把略有破损的纸扇,一块用了一半的陈墨,一把油光光的算盘之外。

  连一个脏了的八仙人儿,一副旧式样的眼镜,一大卷子的陈年白布也成了他的收获。

  不过正因为如此,宁卫民才能从老爷子的讲述里,知道了更多从别处听不到的知识。

  比如这何仙姑造型的八仙人儿吧,那就是京城过去独有的一种绒制品,今日已经很难再找到了。

  由于是由绒鸟创新而知名的,所以这种绒制品就俗称为“绒鸟”。

  据康术德说,这种东西是将真丝、蚕丝、麻纤维和人造纤维,成绒染色以后,在金属丝上加工制成的。

  复杂的工艺总结成一句简单的话,就是“铜丝为骨、蚕丝为肉”。

  在过去,这种绒制品的用途是很广泛的。

  因为广义上,“绒鸟”还包括了绒制的花、虫、草、兽、吉祥字样、图案、花样儿、人物等。

  像旧年月里,那些小孩帽子上那些艳丽的毛绒装饰品,女人们的头饰、婚礼聘嫁的头冠、京剧演员们的盔头、小壁挂、盆景、盆花,以及马、骡、驴等家畜头上的红绒球和装饰物,几乎都是这种东西。

  特别是因为“绒花”与“荣华”谐音,佩戴绒花,暗含着荣华富贵的意思,所以爱戴绒花的人是特别多。

  老爷子为什么要把这个八仙人当成个物件呢?

  不是因为他喜欢这种工艺品。

  而是因为他知道,像这种八仙人儿,曾是二三十年代东安市场风靡一时的玩物,属于“绒鸟”极为罕见的产品。

  这是由京城最知名的绒鸟名家,有“绒鸟张”之称的张宝善仿造清宫的精品来制作的。

  最关键之处,是用料和寻常不同。

  果不其然,宁卫民按照老爷子的提点,扒开人物的衣服一查看,发现里面的金属竟然是已经氧化得近似于全黑的白银。

  虽然用量不多,仅仅用于八仙人儿的骨架,可也能卖个二三十块的了。

  至于那副老式眼镜的价值,在于它们是原来开办在西打磨厂“三山斋晶石眼镜店”的老货。

  还是老爷子的话,所谓晶石眼镜,其实就是现在人们说的水晶眼镜。

  当年的“三山斋”是极有信誉的商号,水晶都是专门定点从原产地采购而来的。

  比如无色透明的水晶石来自苏州,墨色水晶石来自乌兰巴托,茶色水晶石来自崂山。

  因此,“三山斋”的眼镜质量绝对有保证,价钱也要比别家的贵上许多。

  即使现在,这副眼镜要送信托商店去,想换个百八十元也是没问题的。

  还有最后那一卷子陈年白布,其实也不是普通的布。

  其实这是一种用苎麻以纯手工纺织而成的浏阳圆丝细夏布。

  由于这种夏布以“织工精巧、质地特别细腻称雄于世”,明代就被列为朝廷贡品,所以打过去就卖得不便宜。

  最起码,也是普通棉布两倍的价钱。

  虽然是陈布,看样子放了至少二十几年了,可质量上没毛病,一点不绡。

  它的颜色微微发黄,那不是搁置时间长了导致的,而是原本的“鸡骨白”

  老爷子还说这东西,因手工制造特别麻烦,属于“产量少,价格高,陈旧衰老”的产品,早被工业产品取代多年了。

  如今的商店里想买都找不着,今日能得到实在是难得。

  正好用来做几身衣服度过这个酷暑,最为凉爽适人了。

  对他来说,意外得着这些夏布,远比找到更多值钱的东西还令人欣喜。

  其实这话,同时用在宁卫民的头上也差不离儿。

  听老爷子念叨的这些事儿,对宁卫民来说,一样比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更觉得快乐呢。

  老爷子甚至还把怎么当“魔术师”,过去旧货行如何处理“扎手货”的办法跟宁卫民说了一些。

  有些招儿确实很有用,也很有意思。

  就比如穿的吧。hΤTpS://WWω.sndswx.com/

  无论是绒的、绢纱、棉的、皮的、毛的。只要是人穿过用过的这些旧货,最怕就是有虱子。

  那万一有虱子该怎么办呢?

  其实也好办。

  很简单的一个办法,只要挖个坑,把这些有虱子的东西埋进去。

  一宿过去,哪怕是个“大虱子包”,也能把虱子散尽了,再挖出来就好了。

  就这样,一说得高兴,一个听得痴迷,师徒二人此时的情绪和心情可比刚开始时候,融洽了不知多少。

  或许也正因为人一高兴就更易开窍。

  临近收拾结束的时候,宁卫民忽然就想起孙五福曾失手打烂一个破座钟,结果从里面找着金条的事儿来了。

  跟着他就不由得把眼睛盯在墙上这面八点二十的大挂钟上了。

  顺理成章的想到,既然那么一个小座钟里都能藏金条,那这大挂钟会不会也藏着什么东西呢?

  别说,有时候这人,就是这么鬼使神差的,

  想到这儿,宁卫民就忍不住动手去够。

  等到够下挂钟后,再这么一翻个儿,取下后面的合板儿,他立刻就傻眼了。

  因为凭心说,他并不认为真会找着什么,无非是心血来潮,有枣没枣打三竿的事儿。

  可居然就这么邪性,那座钟里面居然还真藏着个不大点的小匣子呢。

  宁卫民下意识的眨了眨眼睛,竟然有点紧张了,呼吸都有点急促。

  不为别的,这概率忒不正常。

  想什么有什么?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儿啊!

  这简直就跟随便花两块钱买张彩票,就中了五百万特等奖的情况一样啊。

  好不容易等到呼吸均匀了,他再动手把这匣子一掏出来,随后更是傻眼!

  因为这小匣子居然质地是银的。

  那可想而知,这里面那得藏着什么宝物啊?

  这一下子,可再绷不住了,宁卫民连忙招呼那边还在专心翻弄写字台的师父过来!

  指着这小银匣子,他都快乐出屁来了!

  满脸满眼都是笑纹儿!

  只会一个劲儿的说,“老爷子!您看,您看哪!”

  像康术德这样的精明人,当然不用宁卫民再说什么。

  凭着眼睛看到一切,他就能搞清大致情况。

  然而他的惊讶却并不比宁卫民少多少,尤其是不能不佩服宁卫民的运道。

  老爷子没答话,先拿了块干布过来,将这小匣子用心擦拭了。

  然后放在灯下端详,小匣立时熠熠生辉。

  而匣上精致的小铜锁虽已锈蚀变绿,却仍牢牢锁定在环扣上。

  就这么看了半晌,老爷子才感慨上了。

  “嘿,我这不是做梦吧!你小子,还真能撞大运啊!我说,赶明儿你干脆扛上把洛阳铲去玄武区的青年湖挖个坑试试吧,兴许你都能找见金朝散落的金银财宝!”

  说归说,逗归逗,最重要的事儿,无疑是赶紧打开看一看,里面到底是什么。

  然而当师徒俩好不容易找到合手点的家伙什,把这小匣子的铜锁弄开,最为离奇的一幕发生了!

  这小匣子里的东西和他们两个人想象得完全不一样。

  他们没发现任何的珍宝,里面居然只有两个油纸包。

  打开之后,才发现包了两撮用红丝线捆着的头发。

  这让师徒俩大失所望的同时,也不免匪夷所思,面面相觑。

  宁卫民是完全摸不着头脑。

  “这……这怎么回事啊?师父?您说这……这么好的小匣子,里头就放个这?”

  而康术德却面沉似水,愣了片刻,似乎已经有些明白过来了。

  他拿过那两个油纸包,指着上面一个写着“锦华”,一个写着“望川”的字样给宁卫民看。

  “哎,如我所料不差,这个匣子确实是这里过世的主人放在里面的,那应当就是他妻儿的头发了。也许就是当年动荡时候,他的家庭受到冲击,不得不彼此分离,才会放在里面的。这是血脉亲情,是人的精神和情感依托啊。对一个人来说,或许这两缕头发才是最宝贵的东西。远胜其他的世俗之物……”

  大约是触景生情,也想到了自己当年。

  康术德说罢,便闭上了眼,有点不忍见再见那桌上之物。

  感同身受的痛楚在他那张遍布皱纹的脸上,弹出了沉重的绝调。

  宁卫民这才恍然大悟。

  他默默的收拾好了那头发和油纸包,把它们再度安放回银匣子里。

  抬头的一刹那,看到墙上的那些照片,情不自禁感到一种隐隐的心痛。

  此时此刻,他只觉得满屋子都是老编辑想要对儿子诉说,却未能说出来的话。

  然而窗外却是一片清澈的蓝天,有云从天上掠过。

  晴丽的天空让人有种捉摸不透的深远。这种强烈的对比反差,带给了他一种非常难以诉说的情愫。

  一阵酸涩,一阵惆怅。

  “哎……”他也情不自禁,发出一声叹息。

  世界上的许多事不可思议。

  人世间不少内幕出人意料。

  这一天,他是真切的体验到,感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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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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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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