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聂总的二婚娇妻>第四百七十四章 去旅行
  慕凌风想拿手帕给她擦擦,“你要不要……”

  凌曼曼想说不要,但是碍于脸上实在太脏了,所以她还是勉为其难的接过了手帕,狠狠的擦了擦。

  手帕上带着淡淡的木兰香,很好闻,并不浓郁。

  她诧异了一下,这个年代还有人带手帕……

  这是哪里来的古董了?

  她多看了几眼慕凌风,后者被看的脸色又红了,转过了头,露出了红彤彤的耳垂。

  她一愣,连耳垂都红了吗……

  这是从哪里来的山顶洞人?

  这么纯洁的吗?

  不知不觉,凌曼曼的怒火少了很多,擦完了后,才道:“谢谢了,这手帕送我了,我懒得洗完了又还你。”

  这种洗了又还,从此开启纠葛的爱情戏码,她是没有兴趣的。

  所以凌曼曼直接转身就走。

  慕凌风站在身后,看着她的背影,脸上的腼腆之情都消失了,变得往日那个沉着冷静的慕校长。

  他一直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很久以后,才收回视线,眼底闪过几分暗光,才转身离去。

  回去后,凌曼曼本想将手帕给丢了,但是掏出来时发现这手帕的质量特别好,摸着特别软特别舒服,丢了怪可惜的。

  算了,洗了吧。

  那条小小的手帕当夜就挂在晾衣架上,迎风招展,露出了底下的两个字母:fm。

  既然决定了暂时休息一会,凌曼曼就不想去找工作了,隔天就看看软件,随意买了一张最快的机票,不局限目的地,直接去散散心,当开盲盒了。

  她收拾了行礼,和姜暖发了一条短信,就直接去机场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坐上了飞机后,她才开始查了查直接要去的地方是哪里。

  然后脸色不大好看了。

  “我怎么买了去这里的票……这不是要累死自己吗?”

  她要去的城市是g市,算得上是地广人稀,少数民居聚居的城市,以山地为主,气候闷热,正好现在是最热的季节。

  这个城市的景观主要是看不完的山,走不完的路。

  恰好是凌曼曼最讨厌的地方。

  她甚至生出了后悔,想要下机了。

  但是飞机准备起飞了,她只能关了手机,打定主意下机后,就呆在酒店里散散心好了。

  凌曼曼没看见的后背,最后一排的位置上,慕凌风坐在那里。

  他抬着头,看着凌曼曼的方向,眼神深邃,不知在想些什么。

  因为英俊的外貌,加上气势不凡,一声名牌,所以空姐的笑容都甜美了几分,主动问道:“先生要喝些什么?”

  五分钟后。

  空姐挂着僵硬的笑容给凌曼曼拿了毛毯,还倒了一杯牛奶。

  凌曼曼愣住了,“我没要这些东西呀?”

  “有位先生给您送上的,另外也给您升舱了,您看要换一下位置吗?”

  凌曼曼拒绝了,并且试图寻找是谁,但空姐绝口不提。

  最后飞机起飞有些颠簸,她的脸色白了一些,压着胃里的翻滚,不再追究了。

  她直接睡了过去。

  最后还是被空姐叫起来的。

  “小姐,已经到了。”

  “啊,好的,谢谢。”

  她背着包,有些精神不济的下了机。

  等离开后才想起来直接似乎忘记了要问问那个人是谁。

  “算了,也不重要了。”

  因为长得好看,凌曼曼从小到大最不缺的就是献殷勤,所以暂时只当又是一个爱慕者好了。

  这么一想,心情好了很多。

  拉着行李箱,就去了酒店。

  安顿好了后,凌曼曼干脆一鼓作气,给自己报了一个当地的旅行团,还安慰着自己,“来都来了,不能真的一直呆在酒店里,就当去长长见识好了。”

  所幸旅行团的其余人都是年轻人居多,还有一伙大学毕业生结伴而来的,三男两女。

  看着这些人年轻热情的面孔,凌曼曼被感染的都年轻了很多。

  “哇!小姐姐好便宜!可以认识一下吗!”

  其中一个大男孩还厚着脸,过来和凌曼曼搭讪了。

  凌曼曼眨了眨眼,道:“小姐姐?我比你们小。”

  “怪我怪我,是妹妹!”

  凌曼曼被逗笑了。

  但那些大学生里的其中一个女孩子看不去了,道:“海靖,你怎么看到一个女的就去搭讪啊?你矜持点。”

  凌曼曼感受到她的敌意,但是根本不在乎。

  自己和一个小姑娘计较什么?

  而且她就喜欢别人羡慕又嫉妒的样子。

  “小玉,这位姐姐,阿不,是妹妹太漂亮了!我们一起嘛,相逢即是缘!”

  经过这高大帅气的男孩子介绍,凌曼曼认识了他们五个人都是来自同一个大学,还是个很不错的大学。

  难怪眉眼间都带着几分傲气。

  一开始来搭讪的男孩子是他们中最高最帅的,可能还是最有钱的,毕竟一身名牌,他叫陈海靖。

  而那个对凌曼曼有敌意的女孩子叫张小玉。

  另外几个分别是金晓东,康树,和洪佳佳。

  都是同学,约好来毕业旅行的。

  凌曼曼笑着道:“我叫凌曼曼,你们还是叫我姐姐吧。”

  陈海靖立刻叫:“叫曼曼合适,哪里要叫姐!”

  陈海靖眼里的小心思,凌曼曼怎么会看不出来?

  如果换做是别的人她会冷漠处理,但是这男孩子太年轻太干净了,眼里的爱慕都是干净纯粹的,还没染上世俗的欲和望。

  这样干净的眼睛,她还是很喜欢的,所以也没打断。

  被一个小男孩喜欢,她很受用,连带微笑也真实了。

  她一笑,就更好看了,介乎于女孩和女人之间的魅力,最是致命,陈海靖的心脏跳得更快了,舌头都大了。

  “曼曼,你,你来自哪里呀?这几天要不我们一起走吧,你一个人不安全。”

  张小玉更生气了,直接过来拽着陈海靖的手臂往外拖,嘴里毫不客气的说道:“这个时候都是工作日,她还有空来旅游,多半是无业游民,你和她聊什么。”

  “小玉!你别这样说别人!这是没礼貌的!”

  陈海靖很不赞同她的话,直接推开了她。

  凌曼曼本来不想计较的,但是张小玉又道:“我说错了吗!而且你看她穿得!像话吗!都不知道干什么的!你挨这么近,也不怕脏!”

  这句话说出口,别说凌曼曼了,同行的人都惊讶的看着她。

  “张小玉!你嘴巴太毒了!”

  张小玉也捂着嘴,有些后悔,但我不改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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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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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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