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国潮1980精校版>产品说明,本书正确的阅读方式——有关主线和水文问题
  最近的几章,又冒出许多有意见的声音。

  说这书没主线,满眼科普,时代环境。说写歪了。

  还有人说,不明白一件事没写完,为什么转到其他方面去了。

  我本懒得理会,因为我始终认为认字可以教,阅读是教不了的。

  既然自己已经竭尽所能,问心无愧,无需在意。

  但考虑到《重返1977》和《国潮1980》从写书开始。

  每每写到一定程度,就不断有这种意见冒出来。

  有些人甚至是恶意带节奏的,实在烦不胜烦。

  而且也有一些读者是出于善意的考量,怕这本书崩了,大约是真心不明白,(我已经单独做了回复),便觉得还是说明一下相关情况比较好。

  在我看来,网络小说只是一种传播途径的小说,而不是八股文那样的定式文章。

  在我看来,借助这种传播途径,任何写作形式的小说都是网络小说。

  不是说,只有一种以剧情快速推进为主,主角龙傲天的模式,才叫网络小说。

  对吗?像许多人非要分什么网络小说,和传统小说。我是彻底无语的……

  其实有一种小说叫风土小说。

  就像《四世同堂》和《神鞭》。

  以老舍为代表的“京派”,主要特征是关注人生,和政治保持距离,以“和谐”、“节制”、“恰当”为基本原则的审美意识。

  这种小说较多偏向诗化、散文化、带一点现实主义又带有浪漫主义气质。

  京味小说基本写作要求当然是北京人写北京事儿。

  还有一种小说是世情小说。

  大家最熟悉的就是《金瓶梅》和《红楼梦》。

  这是中国古典白话小说的一种,又称为人情小说,世情书等。

  它是以“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欢离合之致”为主要特点的一类小说。

  我的这本书的本质就是借助了重生金手指的风土小说和世情小说。

  为什么我要写这样的小说?

  是因为我喜欢重生文又看不下去。

  现在网上充斥的重生文,尤其是些北京的,全是错漏百出,既没人懂得过去北京是什么样的,也没人在乎年代的客观条件。

  所以那些书没法像真的了,当然很幼稚。

  写的全是关公战秦琼的事儿,全是杜撰的北京,想象的年代。

  主角做的事儿完全不是时代背景下能发生。

  那也是历史虚无主义。

  我写书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哪怕水平有限,五毛特效,我也在尽量复原年代特征,写出真实的北京风土和过往。

  我是把大家认为的都市文在当历史小说写。

  所以这本书的剧情就是以时间线为脉络,在时代背景下推进的。

  什么时候,就干什么事儿。时候不到,当然不能写后面的。

  主角为什么给别人打工?为什么不开公司?为什么不买房?

  甚至收藏的顺序,答案全在时间里。

  至于些北京的风土和世情,有没有必要呢?是不是毫无必要的水?就为了科普,旁枝末节。

  当然不是!

  这本书叫《国潮1980》,最早的简介里也表明了书的主题。

  只是大多数人都不当事儿。我嗓子都喊哑了,你们怎么就视而不见呢!

  所以主线就是具有投机分子本能的主角回到了八十年代,体会到了前人的智慧,和传统文化的魅力。蜀南文学

  然后借助我们传统文明的积淀,获得成长,在商业领域大杀八方,成就事业的。

  所以这个主角一直在学习,一直在对传统文化进行总结,也一直在收获,一直在转变。

  就像最近些有关西餐似的,学到东西就是日后致胜的法宝。这不是主线什么是主线?

  我不写这些,到了真正该与洋人图穷匕见的时候,怎么就能实现碾压。

  怎么让主角完成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成就?没有依据啊。

  所以这本书从没有任何没必要的风土描写。许多东西是需要前后比较对照的。

  绝不是什么“年代文”,“日常文”,能够简单定性概括的。

  剧情节奏确实慢,但是步步铺垫,层层叠加。

  优点是,这些细节描写本身就是一种乐趣,一种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强,具有一定实际意义。

  别的小说主角升级打怪,大家看个热闹罢了。

  这本书,大家在和主角一起成长获胜升级的同时。

  也许是真的可以有所收获,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有一定帮助的。

  至少我希望能让大家感到开卷有益。

  缺点是,真正的主线写的明明白白,但许多人就是看不出来。

  言尽于此。

  这么说把,看着这书不高兴,也许问题不在于我,恰恰就在于您自己呢?

  也许是您抱有的期待错了。

  打个比方,您不能期待满大街都是快餐店啊。

  总不能跑到起士林要汉堡包和炸薯条吃吧。

  您不能看着罐焖牛肉的小瓦罐就喊“哪儿有牛肉?哪儿有牛肉啊?给我上个尿壶干嘛。”

  其实只要您砸开那罐子口,就能倒出牛肉来。

  有人或许非要较真,说你就不能考虑大众口味吗?你干嘛故弄玄虚,搞那么委婉?

  你直来直去不好吗?你就跟钱有仇吗?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写,就不行吗?

  有关这事儿,我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写的通俗化,尽量幽默化而已。

  我的写作是无法脱离开风土小说和世情小说的本质的。

  而且我书里也把这个道理解释的明明白白了。

  起士林要是图赚快钱,也卖上了汉堡包和炸薯条,那就离倒闭关张不远了。

  嗯,最后我也学着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再风骚一句吧。

  宝宝很委屈,快订阅打赏安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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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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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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