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国潮1980无防盗妙笔阁>第三百零六章 山穷水尽
  苏锦的命是捡回来的。

  二十五年前他刚一落生,带给产房里所有人的第一个惊异,就是他没有哭。

  当时负责接生医生马上开始掐他。

  用的力度是相当能够表达刺激的那种程度。

  但根本没用,苏锦的心跳没有,就连呼吸都停顿了。

  然而当医生试过了几乎所有的刺激办法后,差点就要把小生命的死讯,告知他那筋疲力尽的母亲和等在室外的父亲的一刻。

  幸好把他抱走的那个护士发现了疑点,才及时挽救了这个错误。

  敢情老半天了,护士发现这孩子还是尚有体温,尽管很弱。

  于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是医生重申慎重检查,最终察觉到了微弱的心跳。

  就这样,苏锦总算是险而又险地活了下来。

  只可惜老人们常说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话,好像没在他身上发生效力。

  他这人就像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似的,命运一直都很苦。

  首先就是在他三岁的时候患了小儿麻痹。

  虽然因为邻居介绍了一位有名的老中医,救治得法,没有造成太大的后遗症。

  可也让苏锦的下肢发育较为迟缓,远不如其他孩子那么健硕。

  甚至直到五岁,他才通过针灸和锻炼恢复正常的行走能力。

  等到他九岁的时候呢,母亲又难产去世了。

  而且还为家里留下了一个取名为苏绣,嗷嗷待哺的小丫头。

  紧跟着特殊年月又来了,不但苏锦父亲苏慎针的工作单位——雷蒙服装店被上级下令解散。

  而且苏家世代相传的内务府广储司衣作的旗袍手艺,从此也没了用场。

  此后,苏慎针被安置到了昆曲剧团,从做衣服的正经裁缝师傅,变成修补戏服的修补匠了。

  他彻底失去了所有的外快,收入骤降。蜀南文学

  这样一来,连小小年纪的苏锦也得通过打袼褙、择线头、糊纸盒、捡垃圾等力所能及的办法。

  帮着爸爸给妹妹挣托儿费,买糕干粉。

  并且在父亲把妹妹接回家后,他还要充当保姆,照顾妹妹。

  就这样,一直到了十六岁。

  苏锦又像许多同龄人一样,离开城市,远赴乡野。

  在穷乡僻壤一待就是六年啊。

  直到1979年8月,他才好不容易回到京城,把户口重新落在了煤市街石头胡同1号院。

  但找工作的事儿,无疑又成了天大的难题。

  又在家里足足等了多半年,街道才算给苏锦安排一个不怎么样的营生——到街口的清华池浴室去干修脚工。

  —————

  许是因为对气味太敏感,又或是心理暗示太强烈了吧。

  这个工作让苏锦相当不适,总觉得自己的手像是老有一种怪味。

  但贫寒的家境让他没的选择,也没法选择。

  他不能不强迫自己去天天给人家捧臭脚丫子。

  以至于他最后落下了一个特殊毛病,天天没事就爱洗手。

  而且吃任何东西都必须得用筷子,从不用手去碰触。

  然而这还不算完,稍微安定点的生活刚刚过了两年。

  老天爷就像见不得他们家好似的,又一次把灾难降临了。

  苏锦的父亲苏慎针竟然得了重度肾炎,不得不从单位办理了病退手续。

  像这种病,那不但需要静养,而且用药昂贵,是极费钱的。

  偏偏昆曲剧团可不是什么效益好的大单位。

  再加上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因为庞大的医疗费用增长。

  医院又已经取消了记账,看病需要职工自己先行垫付医药费,再找单位报销。

  所以这就存在着能不能及时报销,能不能足额报销的问题。

  不用说啊,父亲这一病,妹妹还在读书,苏家的生活重担一下子全都倾斜在了苏锦一个人的身上。

  无论他有没有办法,能不能找到办法,他都必须得担下来,为他的家庭扛住,为他的亲人谋求一份活路。

  于是正像曾经无数次面对人生危机的态度那样,苏锦采取了实际行动。

  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前门大街“燎原日夜商店”,每天晚上九点多了一个勤勉的搬运工。

  当搬运完货物之后,临近午夜的街头又会增加一个翻找废纸、旧瓶罐的身影。

  只可惜人力时而穷,并不是所有付出就一定能换回足够的回报。

  即使是苏锦争取一切挣钱的机会,不惜耗费所有的精力和时间去换钱。

  但他挣来的钱仍然太少了,远不够他父亲治病、全家开销的。

  就只能靠跟熟人开口,或者去血站献血填补窟窿。

  终于有一次,他在清华池澡堂里,正换着工作服就晕倒了。

  结果他手里的献血单据,因为没来得及放进更衣柜里,在师傅和同事边建军面前,暴露了他的秘密。

  俩人看了大惊失色,一起把他弄到澡堂子里的铺位上休息。

  边建军赶紧去接了一茶壶的热水,师傅则把自己带来的糖油饼拿来给他补充体能。

  “傻不傻啊你!怎么就到了这一步了?你缺钱,怎么不跟我说啊?”

  当时听着师傅数落,接过了油饼,苏锦感动是感动,可他真的没法再张这个口了。

  因为救急救不了穷啊。

  他早已经跟师傅开口借过五十元钱了,跟边建军也借了二十元。

  澡堂里其他的同事,他也差不多都开过口,或多或少的欠了别人的钱。

  既然明明知道父亲那治不好的病就是个无底洞,这些债务他都没能力还上。

  怎么可能再好意思跟人家提借钱的事儿?

  不过让人出乎意料的倒是边建军的话。

  “兄弟,我算看出来了,你是个要强的人,也必定真遇着坎儿了。否则绝不会外面干着临时工,还做出这饮鸩止渴拿命换钱的事儿来。我给你想个辙怎么样?只要你不怕面子不好看,天天和一帮老娘们为伍,兴许能比现在多挣不少钱。”

  “那当然好啊,边哥,我……我不怕。您说,让我干什么吧……”

  这话苏锦绝对是发自内心的,因为生活是很讲实际的。

  他都到这一步了,还顾忌什么面子啊?

  那太奢侈了,能挣多点钱把家维持下去才是真的。

  “你不是家传的手艺,会干裁缝的活儿吗?就干这个怎么样?愿意吗?”

  “您不是逗我吧?让我干裁缝?我可没我爸那份手艺,做不了成衣。顶多就是缝缝补补的能耐,像钉个扣子,纫纫边儿,缩缩裤腿儿什么的……”

  “哎,你不要客气,不要客气。我还不了解你的情况?就你那几下子,比我媳妇强多了。对了?你不是还会用缝纫机吗?这就足够了!”

  边建军为了消除苏锦的顾虑,随后更加详细解释起来。

  “是这么回事,我们院儿邻居现在给一外国服装公司当经理。最近他要和咱们街道办一个缝纫社,打算给咱们煤市街几条胡同,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妇女同志们,在业余时间找点零工干干。”

  “我听我妈说,现在房子都找好了,没几天兴许就开业。开业后要干的活计,其实就是给一些衣服,拆拆线,钉钉扣子,改改毛病什么的,按件儿算钱。大概一件两三毛钱吧。”

  “要依着我说,你当一宿搬运工才五毛钱,倒不如去那儿试试。我跟我妈打声招呼准成,怎么也比干搬运工轻省啊。”

  “何况我那邻居弄来的衣服海了去了,好几万件儿。只要你愿意,手快,挣的钱不拘数儿啊。一晚上五件儿六件儿是他,十件儿八件儿也是他。干多干少随便,你琢磨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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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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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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