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带崽逃荒,残废世子缠着我娇养他>第二百零一章:我咋有点儿受宠若惊呢!
  薛蟠走后,吴老爹担心的说:“薛公子咋走的这么着急?难道是觉得我们的菜不合胃口?”

  杨氏怕这话让苏锦儿听了会觉得自己难过,连忙在桌子底下扯吴老爹的衣裳,打圆场。

  “怎么会呢?咱闺女的手艺这么好咋可能不合胃口?薛公子不是说了有事儿着急要走吗?你在这儿胡思乱想啥?”

  秦满银也点点头,“对。”

  “我看他刚才吃的挺高兴,咋可能是饭菜不合胃口呢?”

  “吴老弟,你别想那么多,薛公子看着像是个心地善良的,还帮了锦丫头,赶紧吃饭吧!一会儿饭菜都凉了。”

  吴老爹叹了口气说:“我就是因为人家帮了我闺女,才怕没有招待好人家,失了礼数。”

  苏锦儿听的无奈,薛蟠明明就是怕自己在这儿他们拘束,才匆匆走了的,竞惹得他们乱想,这就是有身份和没身份的区别。

  有权有势多的是人捧着。

  无权无势就无人问津。

  怕她们操心,苏锦儿就说:“薛公子订了一批洗发水,到时我多给他送点儿,就当谢礼了,阿爹阿娘满银叔,你们别操心,我有分寸,能处理好。”

  丫丫吃的满嘴流油,还不忘替薛蟠解释,“薛叔叔很好的,他说让我娘带我去县里找他玩,他带我买好吃的、好玩的,而且他吃的高兴的眼睛都眯起来了,我阿娘手艺这么好,他咋可能不喜欢嘛?你们别念叨了,快吃,再不吃我就吃完不给你们留。”

  几人被丫丫的话给逗笑了,拿起碗筷继续吃饭。

  吃完饭,杨氏去砖窑看着。

  吴老爹在家编竹席,编竹席的目的是烘干无患子。

  用竹子分段做隔层铺竹篾,然后再把竹席分别到每一层里,然后铺上竹席,等烧完砖以后,砖窑的温度冷却到合适时,再把它放进砖窑里铺无患子,封口。

  每次可以烘干五百斤左右。

  无患子目前大概有二千斤,按照目前估计得四窑才能烘完,跟烧砖的窑数差不多。

  如果无患子再能收的多些,只怕是要用干茶烘窑了。

  两天后,苏锦儿又出了150筒的洗发水,拿到了尾款,兜里总算不那么紧巴巴的了。

  而她做的肥皂,也成功了。

  苏锦儿非常兴奋,又开拓了一门能赚钱的生意。

  草木灰又不要钱,家里整天烧火做饭,等厂房盖起来,大批熬洗发水也会产生很多草木灰。

  猪油和猪肉价格是一样的,都是一斤35铜板,十斤猪的水油能熬出七斤油,但具体一斤猪油能做多少肥皂她还没实验,也不知道需要多少盐,得等试过才能计算出成本,但总归有的赚。

  因为它再怎么样,也肯定比澡豆的定价低。

  第二天,张香莲来送棉被,苏锦儿刚把她送走,还没来得及回去就看见春红过来了。

  春红看见苏锦儿在门口,忍不住打趣道:“你这是知道我来,所以提前在门口候着了?我怎么感觉有点受宠若惊呢?”

  苏锦儿无奈的说:“是是是,我猜到你要来所以提前侯着了,外面风大,别站在门口吹风了,咱们到屋里说吧!”

  “好,那咱们进去说吧!”

  两人走到屋内,苏锦儿帮忙把春红背上的背篓接下来放下,背篓里装的是竹筒,春红每两天过来送一次。

  苏锦儿问:“这是多少个?”

  春红笑着回答:“八十个,这几天我们俩在山上跑,想趁这段时间多找点儿无患子换点儿钱,这是我娘跟我爹俩人在家做的,我没想到他俩竟然做了这么多,你看看咋样。”

  苏锦儿拿到手里仔细翻看,老两口的手艺其实不错,做的比她男人做的还要精细,就连筒口也是仔细磨平了的。

  春红说完不好意思的补充,“要是哪里做的不好你给我说,我拿回去让我男人重新做,本来就是你给我男人活儿,我让别人做已经很不好了,用不了你就别看咱俩的关系不好意思说,毕竟是生意上的事儿,不能耽误。”

  苏锦儿笑着说:“哪儿有啊!你说的是哪里的话,你爹娘做的比你男人做的还好,以后你男人要是没时间就让他们做吧!做完给我送来就成。”

  “你先做,我去给你拿钱。”ΗtτPS://Www.sndswx.com/

  春红高兴的说:“那就好。”

  苏锦儿把钱拿来递给春红,春红笑着塞进兜里:“今年我托你的福赚了些银钱,所以我就准备送铜钱去学堂读书,听满银叔说明天先生就要来了,你家小宝和丫丫也要去读书的吧?你要不要明天跟我一起去县里给先生买六礼束脩?咱们也好有个伴儿。”

  束脩是给老师的学费。

  六礼束脩是拜师时,学生拜见老师送的礼物,分别是:芹菜、红豆、枣子、桂圆、莲子、还有干瘦肉条。

  芹菜寓意勤奋好学;莲子,寓意为苦心教育;红豆寓意为红运高照;枣子寓意为早早高中;桂圆寓意为功德圆满;干瘦肉条是用以表达弟子心意。

  苏锦儿有些犹豫,不知道是把俩孩子送去学堂读书好,还是把他们给唐溪舟教好。

  春红看苏锦儿犹豫的表情,不敢置信的说:“你这是啥表情?你该不会不想送他们去读书吧?我看你满脸犹豫呢!”

  苏锦儿无奈道:“怎么可能?让他们读书这是肯定的事,我咋可能不让他们读书呢?”

  春红笑呵呵的说:“那就好,看你那表情吓我一跳,我正准备想话劝你呢!孩子肯定要读书,读书才能有出息。”

  “我家丫蛋还小,等过几年我肯定也能去读书,识字不会被看不起,还能找个好婆家。”

  村里像她这么想的人,估计没有几个,大部分都觉得养女儿是赔钱货迟早要嫁给别人,只有好好培养儿子以后才能享福。

  苏锦儿说:“有你这样替他们着想的娘,丫蛋和铜钱下半辈子不愁没有出息,买六礼的事儿等晚上我跟我爹娘商量商量,要去的话明天咱们一块儿。”

  “好嘞!没啥我先回去了,等会儿天黑了路不好走。”

  “那我送你出门。”

  苏锦儿把春红送出门,走到唐溪舟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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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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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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