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似乎明白了为什么玉能在这几千年中经久不衰,不管是哪个时代的人对玉趋之若鹜。
第二天李文娇来到了一块大草原,她把车收在空间里,听着草原上传来的放牧声,这是游牧人聚集的地方,她灵机一动,把自己打扮成小草的样子,戴上变声器,背着一大筐粮食和水果还有一些调味料就往前走。
到了游牧人家的聚集地,帐篷远远的看起来就是一群群五颜六色的小蘑菇。他们住的都是帐篷,帐篷就是他们的家,帐篷非常的大,简直就是一个小房子。
“你好,我想来讨碗水喝。”少年稚嫩的声音在帐篷外响起。
古丽正在煮奶茶,听到声音擦了擦手,弯腰走出了帐篷。她盯着李文娇看了下,对她招了招手:“进来吧,我这有奶茶。”
“谢谢大姐。”李文娇背着一个大竹筐,手里还抱着一个,走进了帐篷。
帐篷里非常漂亮,就是一个小家的样子,李文娇坐在地垫上后,古丽给她端来一碗奶茶,李文娇一饮而尽,奶香里带着些茶叶香。
“真是谢谢你了大姐,你真是个好人,不然我……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了,我叔叔是货郎,我来给他带东西,没想到没有找到他。”
古丽正好忧心着,听到货郎两个字就开口说道:“我们这最近都没有看到货郎,大家忙着割牧草为冬天做准备,都没空去城里补给,我正愁呢。”
李文娇为难的看了看她,“我这里倒是带了些东西,要是找不到叔叔的话我又要背回去…”
“快来给我瞧瞧!有没有盐?”古丽激动起来了,家里的盐罐已经见底了,她每天做饭能不放盐就不放,孩子爹打猎回来,肉她都不舍得放盐,孩子们吃肉都没好胃口了。
李文娇把背上背着的筐拿下来,揭开上面盖着的破布,盐,油之类的调味料,白面大米,还有一些苹果。
古丽拿起李文娇倒出来的盐,雪白的毫无杂质的盐让她眼前一亮,更别提那香到熏人的芝麻香油了,她以前在城里的时候在国营饭店吃过一次面,里面就滴了香油,香的她可以吃完三大碗。蜀南文学
李文娇静静的看着她选来选去,她觉得每样东西都不错,但是今年的牲畜还在长,家里钱不够,所以她非常纠结。
“除了钱以外,别的东西也可以用来跟我交换”
“你等等,我家有个从宫里传下来的东西,亮晶晶的可好看了。”说着古丽就去找东西了。
没一会古丽就拿着一个盒子过来,打开盒子后,她又扯下一个布袋,李文娇只觉得眼睛都被闪到了,这是一把匕首。
她接过古丽手上的匕首,这把匕首非常大,超大的手柄镶满了五颜六色的宝石,刀鞘上也全是宝石,李文娇扯开刀鞘一看,刀体其实很小,主要就是刀鞘大,刀刃上泛着银光,看起来锋利无比。
不知道是哪位爱美的公主制造出来的,大颗大颗的宝石包裹着刀鞘,这样来看可能刀体才是装饰。
“这东西是我们家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我知道它不怎么值钱,但是上面的宝石可都是真的…”这小伙子看着这匕首一句话都不说,古丽心里打起了鼓,以为这小伙子看不上这匕首。
他们游牧人常年都在草原上,跟动物为伴,最是豪迈,心里也藏不住话,古丽眼睛睁的大大的,时刻关注李文娇的表情。
李文娇沉默了一会,她不说话是因为这匕首太漂亮了,果然女人爱宝石是天性,过了这么多年,这匕首上面的宝石依旧如新,而且在光照下还熠熠生辉,每一粒都超级大。李文娇觉得非常满意,上面有一粒通红通红的宝石李文娇非常喜欢,一不小心就看入了迷。
试问谁不喜欢亮晶晶的宝石呢,这匕首她都舍不得用,她甚至觉得如果她跟顾津予老了,孩子没出息想啃老,可以从匕首上扣一粒宝石下来送给孩子让后把他们赶出去。
“这个匕首我跟你换了,你想要什么自己拿吧,看着拿就行。”李文娇把筐往古丽面前一推。
古丽喜笑颜开,“那我就看着拿了。”她也没敢拿太过分,就拿了五袋盐,两瓶芝麻油,还有五斤白面。
“就这些吧,小伙子。你可不能反悔啊,你说让我拿我才拿的。”古丽抱着东西,生怕李文娇让她还回去。
李文娇点点头,“不会反悔的,那这把匕首就归我了。”她现在心情很好,俗话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她就是喜欢这把亮晶晶的匕首,所以没跟古丽撕吧。
跟古丽告辞后,李文娇背着东西又去了另一家帐篷,由于草原比较特殊,条件也比较恶劣,一般在这里做生意是不会有人管的,李文娇就跟买货郎一样串完了一个又一个的帐篷。
中途偷偷加了好几次货,到最后她甚至拖出一个木板子,把东西放在上面任人选购,等把所有东西都卖完后,李文娇背着一个大筐,牵着一头小马驹和两头小牛,马和牛身上都驮着东西,她慢悠悠的走出了游牧人聚集区。
走之前她还跟这里的村长做了个生意,约定明天拖两千斤粮食过来换30头牛和20头羊,相当于40斤粮食换一头牲口,这买卖真的非常划算,不过李文娇也不会用糙米杂粮来换就是了,大家都不吃亏。
把小牛和小马驹放在空间的平原上,李文娇开始整理换到的其他东西。
她扯开一个布袋子,里面装了二十斤牦牛肉干,硬硬的,没点牙口还真吃不了,非常的饱肚子,李文娇决定寄一半给李文武,饿了的时候可以填肚子,然后再寄5斤寄回家。
布袋里还有五块地垫,是心灵手巧的嫂子们编织而成,上面还有很多精美又复杂的图案,充满异域风情,十分漂亮。李文娇决定寄两块寄回家。
有个小布袋里装满了奶酪条,奶香味十足,带着一点点甜味,莫名的李文娇觉得顾津予会喜欢,带回去投喂顾津予。
剩下的布袋子里就是一些大颗的宝石,好几条玛瑙做的项链,还有和田玉做的首饰。最让李文娇惊喜的是,她换到了一块暖玉,质地柔软细腻,玉质温润,摸上去非常舒适。
整理东西对李文娇来说真的是一个非常快乐的过程,她仿佛回到了现代旅游的时候,每次旅游给家人朋友们带手信她都会仔仔细细的整理一遍。
李文娇决定明天换完东西就用符箓把自己移送回江城的火车站,她也想顾津予了,主要是过了这么久也该回去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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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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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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