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同志啊,我们是从乡下来的,我们本来都穷的已经吃不起饭了,你想要什么我们也没有啊。”许家两口子此时心里也有点害怕。
眼前这个女人看着好像不太正常的样子。
“那这些日子我帮了你们这么多,你们打算就这么走了?”计春玉冷声质问。
许老太急忙说好话,“是啊,计同志你是好人,我们知道,我们两口子一定会一辈子记得你的。”
“谁稀罕你记住啊,你们不会真的以为我帮了你们这么多,是因为好心吧?”
“难道……不是么?”
“当然不是了。”
计春玉丝毫不隐瞒自己的愤怒,“你们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就凭你们这个样子,凭什么让我这么帮你们!”
这番话不好听,说得许家两口子面红耳赤的。
他们倒是想要反驳,但是仔细想想这么些天,计春玉对他们的付出,他们也没有什么底气敢跟计春玉吵架:毕竟,这个女人的身份看起来就不好惹呢。
他们可不敢随便得罪。
许老太支支吾吾的看着计春玉,“计同志,我们知道我们自己没有什么本事,可是我们一直以为你帮助我们,是因为热心肠,看着我们两口子可怜。”
“你们可怜关我屁事。”
“……”
许老太自认已经很不讲道理了,但是她自认,在计春玉跟前,她真的有点自愧不如。
迎着暴怒的计春玉,他们吃人的嘴短。
也不敢明面上刚,只好软声开口道:“我们知道计同志你是好人,帮助我们两口子也许是有点目的的,但是这并不影响计同志你在我们心中的高大形象,计同志你也放心,既然你曾经都掏心掏肺的对我们两口子好,那么我们两口子自然也不可能放弃报答你的机会,现在你说,只要你说的事情我们两口子办得到,一定会帮你办妥了,绝对不让你白白的为我们付出。”
“那你们知道我帮助你们,是想让你们做什么嘛!”
计春玉觉得自己要被气死了:这两个蠢货,不知道这断亲书一签,他们就彻底把她这段时间的付出都浪费了嘛。
许富贵两口子对望一眼,摇摇头。
眼看着计春玉又要开始骂人了,许富贵急忙开口道,“不过,计同志你也不用着急,你对我们的好,我们都记着呢,只要是你的事情就是我们的事情,不管让我们干什么,我们都乐意。”
“这可是你们说的!”
“是,是我说的。”
许富贵再次确定道,“计同志你想让我们做什么,你直接说,只要我们办得到,在所不辞。”
“好,我信你们一次。”
计春玉见他说的很诚心,暂且压下了自己心头的怒气,然后开口道,“我要让你们帮我对付杨小妮那个贱人!”
“啊?”
许富贵愣了,“这……”
“你们不愿意?”
“不是。”
“那就是愿意了?”
许富贵迟疑了一下,苦着脸道,“计同志,这不是我们愿意不愿意的问题,主要是杨小妮她是个有背景的人,我们这平头老百姓,怎么对付她啊。”
不说杨小妮的男人了;
就说那个她名义上的哥哥,他们看到了都害怕得不行。
要不是想着害怕,他们也不能只要了一百块钱,就把断亲书给签了啊。
计春玉看着迟疑的两口子,心里明白他们是什么人。
于是,她笑了笑,抛出了自己的诱饵,“只要你们肯帮我,我再给你们一笔钱都可以,这笔钱绝对不会比一百块少,但是前提是,你们一定得帮我除掉杨小妮。”
这个诱饵,对贪财的许富贵来说,是致命的。
他几乎都没有考虑就点头。
还是许老太拉了他一把,开口道,“计同志,你是不知道那个杨小妮的靠山……”
那个男人是真的有点吓人。
计春玉却不以为意,哼了一声,得意的道,“我知道你们说的那个男人是谁,我也不瞒你,杨小妮的男人是我表哥,而你们说的那个男人,也就是杨小妮名义上的哥哥,其实是我的未婚夫,你们说,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保不住你们么?”
这样一说,许富贵两口子的心,落地了。
一个是未婚夫,一个是表哥;
这怎么地自家人也得帮着自家人不是,尤其是杨小妮名义上的哥哥,他要是不听计同志的话,那指不定连媳妇儿都得跑。
他们这样一想,瞬间就觉得计春玉简直就是个神。
再加上一百块钱的诱惑,许富贵几乎都没有过多的犹豫,更没有去思考为什么计春玉与杨小妮有这层关系在,她还要对付她,就直接道,“可以,计同志你想要我们做什么,你说。”
呵……
反正他现在已经跟姓杨的小娘们签了断亲书了,是她先不认他们夫妻俩的;
现在反过来他们不认她,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既然她也不再是他们的女儿,那么他们从她身上“再”赚点钱,也没有不可以的。
……
杨小妮花了一百块钱,将亲生父母的事情完全了结。
因为顾孟生正在做的手术是一场大型手术,时长也比较长,最起码要拉到六七个小时。
因此杨小妮也没有在医院过多的久留。
她送走杨一虎后,准备去一趟供销社买点东西,最近开春了,天气暖和起来,多了许多意外受伤的人。
急诊室那边忙不过来,就把科室里的大夫调了过去。
一级推一级的。
顾孟生的工作量也相应的增加了不少,昨天,杨小妮挨着顾孟生睡觉的时候,都感觉到了这男人眉宇之间的憔悴:他,得好好补补才行。
食堂里的饭菜,虽然也能填饱肚子。
可总归不如自己做的,比如,煲点汤什么的,还是得自己炖。
杨小妮打算去供销社买点排骨,红枣之类的东西,炖点汤给顾孟生喝,然后她又买了几斤土豆。
土豆这东西,很不错的。
既能当成主食,也能切丝切片的当做菜吃,还能剁成块儿,合着排骨一起烧,那味道,简直是绝绝子。
然而,她还在供销社买东西,就被人叫住了。
是满头大汗的王小麦。
王小麦是周瑞云的女儿,今年十二岁,下半年才上初一,平时就在军区小学里上课,今儿是周六,她在家。
她看到杨小妮后,就开口道,“婶子,我妈让我告诉你一声,要是没事的话,先别回宿舍去,宿舍楼里有人找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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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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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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