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文娱2004从配角开始>第八十二章 偶像竟是我自己
  如果说,这个夏天最吸引全天朝百姓共同参加的事情是什么,那么,就只有芒果台重金打造的大型选秀节目——《超级女声》。

  超女的节目旨在选拔具有声音魅力的女性歌手,观众们通过多种投票方式决定选手的去留,最终通过层层淘汰选拔,征选出代表观众意愿的优秀女声。

  要知道,现在这会的投票可都是大家掏出手机发短信一个个投出来的数字,可比以后那些什么男团女团的人气投票含金量高多了,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最终的三强能火这么久的原因,老百姓都记着她们。

  超女从今年的三月海选开始,一路举办到今天的总决赛,终于要决出最后的冠亚季军了,可以说这是天朝历史上影响非常之大的一个综艺,它的总决赛收视率,打破了10个点,起码近二十年很难被超过。

  此时的刘天仙,就躺在沈秀的怀里,看着电视机里播出的总决赛之夜,是的,本来沈秀今天是不准备留下的,但是,还是留下了。

  这事,还要从下午说起,本来下午,录完了歌,沈秀把刘天仙送到了酒店后,就要离开了,但是见她却嘟着小嘴幽幽的说道:“我明天就要走了,你连最后一晚都不愿意陪我?”

  沈秀见状,还能说什么,也不知道怎么的,身体就不自觉的留下了,可能这就是刘天仙的魅力吧,接下来的事情,水到渠成。

  沈秀再一次撑伞走路,依旧是海妖的魅惑声,熟悉的雨水打在他的身上,这次,道路比之前稍许宽敞,但是拉锯战依旧在继续,结果两败俱伤。

  ……

  在浴室清洁一番后,两人相互簇拥的躺在床上,沈秀现在心情是复杂的,他感觉自己不该这样,但是身体却出卖了自己。

  刘天仙躺在他怀里,从他脸上流露出的表情中,读出了他的内心想法,她摸着沈秀的脸细声说:“你不用担心我会去找她,我不会介入你们之间的感情,不过,我希望你能在我需要的时候,过来陪我。”

  沈秀低下头诧异的看着她,他很难想象,这是刘天仙能说出来的话,他有些自我怀疑了,我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我怎么不知道啊。

  不过他还是松了口气,他现在还挺犯难的,不知道怎么处理他和刘天仙现在的关系,没想到刘天仙却这么善解人意的帮他想好了。

  其实,沈秀不知道的是,刘天仙有自己的想法,她是喜欢沈秀,但是,却不会去做破坏别人感情的事情,她在等待,她不相信沈秀和刘思思能在一起多久。

  现在的沈秀已经在绽放光芒,而刘思思却依旧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路人,再过个几年,当两者的差距越来越大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会分手,而那时候,自己就能名正言顺的站在他的身边。

  沈秀要是知道刘天仙的想法,估计会挺无语的,你们俩以后都是八五花,这是谁看不起谁呢,不过有这想法也正常,除了重生者,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

  有了刘天仙保证后,沈秀负罪感稍微的轻微了少许,他不再想这方面的事情,而且将注意力转移到了电视上。

  此时超女总决赛开幕式已经在进行时,李玉春,张靓颍和周笔唱三人正在演唱着超女的经典曲目《想唱就唱》,这首歌沈秀很熟,前世还是他们班的班歌,算是刻在血液里的DNA了。

  “想唱就唱,要唱的响亮,就算没有人为我鼓掌”

  “至少我还能够,勇敢的自我欣赏。”

  歌曲很励志,但是现实很残酷,从超女选秀出道的选手,到最后能被记住的,只有渺渺数人,这一届的三强,像是把其余以后所有超女的气运都瓜分吸收了一样,让后来者全都消失在人海中,或者,变成了过气网红。

  “沈秀,你觉得冠军会是谁啊?你不也是歌手吗,我想听听看你的分析。”刘天仙对着沈秀的耳朵调皮的呼着气。

  “这还用我分析吗?全天朝老百姓都知道,冠军只能是李玉春。”沈秀捂住了刘天仙吹气的小嘴,心不在焉的说道。

  “哎呀,万一有黑马呢,不是很多比赛都有反转吗?”刘天仙挣扎着将脸摆脱了沈秀的掌心,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不会的,黑马这种东西,你要是在10进7或者7进5的时候,还能搞点手段,现在是三强决出冠亚季,数据差距很大,你再搞黑马,把大家当傻子吗?”沈秀不假思索的给刘天仙解释了一下。

  其实,总决赛造假数据是很蠢的一件事,投资方要的就是真正能割粉丝韭菜的人气选手,你给一个没路人缘的人造假数据,捧出来有人买单吗?所以一般的比赛,在八强的时候,基本就能断定谁是冠军,除非,前两名差距很小。

  现在的选秀,吃相还不难看,倒不是说不想多赚钱,而是还没玩明白,等以后资本入场了,那就是变着法的把你的钱都从兜里骗出来,要多狠有多狠。

  “原来是这样,可惜了,我还挺喜欢那个张靓颍的,我还让我的粉丝给她投票呢。”刘天仙一脸遗憾,对着沈秀说出了她问这个问题的原因。

  “嗯?你这么喜欢她?你偶像不是王非吗?”沈秀这才想起,这两人好像以后关系挺好的,原来从这里就已经开始了吗?

  “我偶像以前倒是王非,可惜……”刘天仙装模作样的叹气,话说了一半就停了,。

  “可惜什么?你怎么也喜欢话说一半了?”沈秀还挺好奇,这会谁是刘天仙的偶像,赶紧催促着她说。

  “可惜啊,可惜我现在的偶像,是你啊~”刘天仙娇嗔的把答案公布了,还凑过来在沈秀的脸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不会吧,你不会是在骗我吧。”

  “为什么要骗你,我现在的企鹅小号就在你的【一枝独秀】的粉丝群里哦,是你们公司在你的专属贴吧里公布的群。”刘天仙炫耀的说出了自己的秘密。

  沈秀倒吸一口凉气,嘶,这个女人,居然藏的这么深,要知道,一枝独秀可是他的铁粉为他取的应援号,就好像刘天仙的一菲冲天,刘思思的诗舞翩翩一样。

  而且,他的这个粉丝群,可都是铁粉的聚集地,你是不是偶像的粉丝,平时发言就能被辨认出真假。

  “你怎么混进去的?”

  “什么叫混进去?说的真难听,我本来就是!”

  “那我这样,岂不是算是睡……了?”

  “嗯??!!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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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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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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