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诡异入侵我开局重生黄大仙>第1210章 金狼大酋长必杀一击
  对这些金背亲卫而言,荣耀即生命。

  而大酋长战刀出鞘,意味着最高的指令,最高的荣耀。而大酋长更是明言,拿不下目标,大酋长的战刀永不回鞘。

  金背亲卫伺候大酋长,视大酋长为君父。这是大酋长对他们的信任,对他们的偏爱。

  而他们,必须用热血和生命去守护这份信任,守护这份荣耀。

  他们此刻只有一个念头,冲上城头,拿下城门,迎接部落的兄弟们进入城门,夺取这个该死的城堡,让箭狼部落的铁蹄狠狠践踏在敌人脸上,战刀狠狠斩在敌人的脖子上,用敌人的鲜血来浇灌这份信任和荣耀!

  杀!

  金背亲卫出动,这对箭狼部落意味着什么,每一个箭狼部落的儿郎都一清二楚,他们变得更加疯狂,血液沸腾。

  他们要做的,就是追随金背亲卫的脚步,冲杀上去,斩落敌人的脑袋,劈开对手的胸膛,将每一個敌人杀死。

  一个个金背亲卫,就像一道道金色的闪电,射向城头,攀爬的速度更是远超普通的箭狼儿郎。

  他们的出手更加迅疾,躲闪能力也更加敏捷,防御能力也更加高超,几乎在短短的一瞬间,头一批的金背亲卫,就有十多名避开了城头密密麻麻的攻击,在枪林箭雨中爬到了城头顶上。

  嚓!

  金背亲卫的狼刀,狠狠劈在一名城头守卫的脖子上。

  那金光一闪,人头就跟纸糊的一样,倏地从脖子上窜了起来。一道血箭喷涌而出。

  一个,两个,三个……

  虎爷这边大惊失色,本来还算整齐的防守阵势,一下子就乱成了一团。好在这时,烈炽带着几个亲卫,疯狂地将这几个金背亲卫挡住。

  而虎爷也亲自出手,以一敌二,将两个金背亲卫接住。

  “城头守住,守住!不要再让他们上来!”虎爷接连虎吼,手中也是毫不客气,对着两名金背亲卫疯狂地输出。

  虎爷的实力,自然是超群的。金背亲卫虽然也剽悍,但要说跟虎爷比,个体战斗力自然不在一个层面。

  不过虎爷再强,终究也不过是一个人罢了。他全身都是铁也打不出几根钉,被两个金背亲卫夹击,一时间也很难抽身去照顾城头。

  可金背亲卫却源源不断,攻势如潮。

  最重要的是,金背亲卫出马,明显带动了整个箭狼部落的士气,导致其他箭狼人的攻击也变得更加犀利起来。

  一时间,虎爷这块区域,变得十分被动,就像一堵危墙似的,摇摇欲坠,随时可能倒塌。

  远处一直在纵观全局的多爷,看到这一幕,也是有些坐不住了。

  迅速飞快抵达现场,双臂一振,百十道绿光在城头迅速涌动,准确无误地朝城头那些金背亲卫和正在攀爬中的金背亲卫的身体缠绕而去。

  多爷作为宝树族血脉,这一道道灵藤,正是他的拿手好戏。而且这种灵藤韧劲十足,绝不是一般藤条可以被轻松切割。那些金背亲卫此前没有遇到过多爷这种对手,一时间对这些灵藤并无深入了解,被这灵藤一缠,身体一下子失去平衡。

  在这种战局中,哪怕是短暂一秒钟的身体失衡,都是致命的。因为他们对阵的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而是跟他们一样嗜血厮杀的对手。

  虎爷这边的人马虽然打不过箭狼部落,不代表他们就是善茬。见到这种机会出现,他们甚至都没有犹豫,手中兵器就恶狠狠朝城头上的金背亲卫招呼过去,而且每一下都是准确无误地命中要害。

  须臾之间,冲上城头的十几名金背亲卫就被莫名其妙干掉了七八个,而剩下几个运气稍微好一些,见到灵藤过来,并没有掉以轻心,以敏捷的身份躲避开来,并迅速逃遁躲避,反而躲过了这一劫。

  不过金背亲卫显然不是坐以待毙的角色,当他们发现多爷出手之后,他们迅速展开反击,背后的金色背刺迅速脱离背部,一根根悬浮在半空之中,以包围的架势,对多爷形成合围。

  接着,数以百计的金色背刺,如同一道道金色利剑,快如闪电向多爷的本体扎刺而去。

  这金色利剑的势道,当真是犹如奔雷,裹挟着撕裂虚空的刺耳声,准确无误地向多爷一个人招呼。

  显然,这些金背亲卫都知道,这位才是现在最大的威胁。要不是这位忽然杀出,刚才这一战,他们几乎就要拿下了。

  猛虎山庄的虎爷,那就是个弟弟,关键时刻,他也就能抵挡三五个兄弟,多了他也无计可施。

  这种能够被三五个兄弟纠缠住的强者,就不算是最顶级的战斗力。

  反而是这个冒出来的家伙,也就是之前自称宝树族血脉的家伙,的确十分棘手难缠。

  一出手就让七八个金背亲卫兄弟毙命,这几乎是他们金背亲卫出道以来,从未遭遇过的损失。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会整齐划一,如此默契地对多爷一个人发起猛攻。

  要不能迅速将这个对手干掉,他们想拿下城头,也就几乎没有可能。

  城下的大酋长看到多爷出手如此霸道,也略微感到有些吃惊。那可是金背亲卫啊,平时都是以一当十的勇士。

  竟在呼吸之间,被对方干掉了七八个,虽然是有其他人协助之下完成,但很明显这个宝树族的家伙才是问题根本。

  要不是他,金背亲卫此刻就已经把猛虎山庄这边的防御给击垮了。

  “大酋长,这人手段高明,看他出手,好像真是跟传说中的宝树族有关,此人应该真是宝树族的血脉。”

  “哼,事到如今,是或不是还重要吗?他既主动对咱们下手,这事就已经无法善了。此战,不管他是不是宝树族血脉,咱们都已经没有退路。干掉他!”

  大酋长金狼是个狠角色,到了这一步,他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自然容不得半点犹豫。

  既然干了,那就索性一干到底。把对方杀了,这笔账到头来怎么算,主动权在他们。

  要是干不掉对方,反而是把宝树族给得罪死了。

  “大酋长英明。”

  大酋长摆摆手:“此人实力高明,我们一对一可能都拿他没办法,一起上,务必将此人斩杀!”

  身居高位的人,行事必然果决。

  既决定要干掉对方,自然是要全力以赴,集中所有力量,将对方斩杀,以绝后患。

  那几个小酋长听说金狼要亲自出马,自然是大喜过望。

  他们也看到了多爷的实力,自忖自己这些小酋长一起上,能否拿下对方还真不好说。

  弄不好还有可能出现折损。但是大酋长的实力一直是部落当中当之无愧的最强,他要亲自出手,干掉这个宝树族血脉的可能性肯定大增。

  ……

  城头上的战斗,依旧十分惨烈。

  果然不出大酋长金狼所料,金背亲卫的背刺攻击,虽然声势浩大,万箭齐发,可在多爷的相对领域中,这些攻击还是没有奏效。

  当那金色背刺如闪电一般刺入多爷的相对领域时,势头明显减缓不少。

  而多爷只是随手一招,四面八方的灵藤便一层一层不断包裹,将他的本体裹在其中,便是连一点缝隙都没留下。

  就算那些背刺全部射入,也会被这一层层的灵藤挡住,最终徒劳无功。

  不过,多爷很快就发现,城下的大酋长和那几个小酋长,也跟着出动了。

  可以说,那几个才是箭狼部落真正的实力巅峰。

  这几个人一旦出手,效果肯定是不同于这些金背亲卫的,更不同于那些普通箭狼人。

  果然,几个小酋长率先从四面包围过来,而他们一个个周身散发着一股强烈的血脉气息,分明就是箭狼部落的血脉显化。

  一般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些箭狼部落的小酋长要玩大的,要显化血脉,召唤血脉技能。

  血脉技能是压箱底的东西,一般战斗不会轻易使用。一旦使用,必定是决定生死的战斗。

  多爷是宝树族血脉,本身属于净系,因此跟箭狼部落比,他施展血脉技能倒无须那种气血狂涌的仪式。

  而箭狼部落是狂系,动用血脉技能,一般显化特别明显,有激烈的血脉显化的征兆。

  ·这几个小酋长的血脉显化,在虚空中不断浮现一头头银色饿狼,身材巨大,眼睛冒着惊人的幽光……

  箭狼部落如此凶名在外,自然不仅仅只是这点技能。

  几个小酋长在血脉显化的同时,体型和外貌也在迅速变化,在他们身上出现一根根尖锐的银刺,好似一把把利剑长在体表,而他们的身体也在迅速壮大,竟足足变大了三四倍的样子。

  多爷看到这一幕,心头虽然有些凛然,注意力却似乎没有完全放在他们身上,反而是暗自留神着别的什么。

  很显然,他最为忌惮的,还不是这些小酋长,而是那个从城头消失的大酋长,那位才是真正有能力威胁到他的存在。

  多爷不敢怠慢,暗暗提升力量,将相对领域收缩到周身二三十米范围内。

  不是他不想扩大相对领域。事实上扩大相对领域也有助于帮助虎爷他们防御城墙。

  可这时候的战况已经摆明了,大酋长和几个小酋长要针对他个人发起攻击。

  他的相对领域扩散的空间越大,领域的力量就会相对弱一些。而领域收缩的空间越小,单位面积的力量自然就更强。

  二三十米范围,这是多爷认为最安全的位置了。

  ……

  就在城头激战的时候,江跃三人一直躲在暗处,看着双方惨烈的战斗。

  不得不说,这一战的爆发实在太快,让江跃都觉得效果好到让他都有些不可思议。

  还以为双方会唇枪舌剑一番,甚至还可能罢斗。

  箭狼部落到底还是头铁,居然不吃多爷那一套,说干就干。而且干得还这么彻底,这么拼命。

  眼下双方显然已经打成了两败俱伤。箭狼部落这边折损率几乎接近三分之一,而且还在不断加剧。

  而虎爷这边则更是惨不忍睹,多爷也已经竭尽全力出手,帮虎爷这边擦屁股了。

  没想到,箭狼部落的大酋长小酋长,竟也毫不犹豫地出阵了。

  这是要往死里搞的节奏啊。

  当然,这一幕正是江跃他们喜闻乐见的。他要的就是挑起地心世界的内斗,这就是他要看到的走向。

  “二哥,这一仗你觉得谁能赢?”三狗还是没心没肺的样子,打得越狠,他越欢喜。

  看热闹不怕事大。

  江跃笑呵呵道:“你看谁能赢?”

  “宝树族多爷的实力确实强,单打独斗,我看金狼都不见得打得过他。不过多爷毕竟就只有一个,要是有五个多爷这样的,箭狼部落必输。”

  江跃点点头:“所以说,这一战,多爷这边必输。我估计虎爷这边马上就要崩溃了。多爷或许不会败,但虎爷这边守不住,多爷间接也就算是败了。”

  这是江跃对战局的判断。

  当他看到多爷收缩了相对领域的那一刻,他就觉得战局可能要明朗了。

  当然,先拉胯的自然不会是多爷。

  事实上,几个小酋长虽然对多爷形成合围,但实质上,这几个人对多爷顶多也只能是造成一些骚扰,想要拿下多爷几乎不可能。多爷最忌惮的还是那个隐藏在暗处的金狼大酋长。

  果然,就在几个小酋长不断扰袭多爷时,金狼大酋长忽然从虚空中跳出来,手中战刀呼啦一下挥出一道凶猛的金光,简直比闪电还要迅捷,几乎就在多爷跟前十米左右斩来。

  这个距离,对于高手对决而言,绝对是太近了,绝对是危险无比的距离。

  金狼大酋长这虚空跳闪的天赋技能,打的就是一个措手不及,让对手防不胜防。

  这一刀,金狼大酋长觉得是必杀的一刀,是他在虚空中隐忍多时,酝酿多时的一刀。

  正如他所料,这一刀果然让多爷猝不及防。

  哗啦一声,多爷的身体直接被开膛破肚,斩为两半。

  金狼大酋长大喜过望,而那些小酋长也是兴奋吼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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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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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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