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大叔请自重>第129章舒服是留给死人的
  柳晴静静看了她们两眼,转向叶宇:“叶秘书,这两位就是霍总让我带的新人是吧?”

  “是请您费心,看看能否看得上眼。”叶宇说得很谦虚,抬手示意柳晴在桌边坐下。

  柳晴优雅地坐了下来,视线回到洛欢和王晓丹身上,带着审视的意味。

  洛欢忍着心里砰砰响的慌乱,在柳晴落座后才坐下来。

  柳晴的眼神很直白,盯着二人视线扫来扫去,毫不掩饰眼里的挑剔,洛欢保持着微笑,同样回望着她,不躲不闪。

  在柳晴打量她的时候,她也在偷偷打量柳晴。

  很有气质的一个女人,应该不到四十岁,浑身上下充满了干练的气息,涂着与众不同的红棕色口红,搭配她凌厉的眼神,气场像女王。

  虽然带着浓浓的压迫感,但洛欢不得不承认,自己其实非常喜欢这样的大女人。

  这种人非常有魅力,自带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骄横感,要是她妈或者她老师能有这个气场,也不至于混到现在这个地步了。

  真希望自己也能有一天像她一样有底气有实力啊。

  毕竟也不能什么事情都指望霍骁来帮她,还得自己强大起来才是最有用的。

  “洛欢?”

  半晌,柳晴开口淡淡叫了她的名字。

  洛欢肩膀一紧,连忙看过去,应了一声。

  柳晴问出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宋志文,你认识吧?”

  “认识啊。”洛欢莫名其妙地答道。

  问这个干嘛?跟那个阔少爷有什么关系?

  柳晴冷淡道:“既然大家都是熟人,那有些话我就直说了。”

  “我这个人在圈里一向没什么好名声,我自己知道,你们也知道。所以,你们不要指望我会因为谁破例,哪怕是霍总,我给他的最大让步就是在丝毫不熟悉的情况下过来见人。”

  洛欢心里一凉,连喊糟糕。

  这意思是没看上她们吗?

  没想到柳晴接着道:“不过,我现在是宋志文旗下的经纪人,我再傲气,老板的面子还是乐意给的。出来之前他跟我提了,希望能把你签到我们公司来,做我们的艺人。”

  “洛小姐,你如果愿意,你和你的朋友我都可以签下来,否则的话,一切免谈。”

  一番话说的洛欢和王晓丹目瞪口呆,而叶宇的脸色则阴沉下来。

  柳晴是个聪明人,她不会不知道,霍骁是绝对不会乐意洛欢签到宋志文公司的。

  他道:“柳姐,您来之前,我已经跟你交代清楚了我们老板的意思。”

  “我当然听懂了,但是你们有你们的想法,我也有我自己的想法。各为其主而已,没什么好争的。你们答应,这事好说,不答应的话,我现在就走人。”

  叶宇暗暗握了握拳。

  洛欢可不是什么一般的艺人,她是他未来的老板娘,居然被这样一个小小的经纪人威胁?

  他能忍,霍骁也忍不了。

  没等他开口,洛欢突然道:“那个,我可以给宋志文打个电话吗?”

  柳晴抬了抬眼皮,做了个“你随意”的手势。

  洛欢摸出手机来,打给宋志文。

  而电话那一头,宋志文已经等候多时了。

  手机一响起来,他就得意的朝旁边的宋云晨挤眉弄眼:“你看我说什么来着?洛欢会主动联系我的吧?”

  宋云晨翻了个白眼:“不是因为你握着人家的把柄?”

  宋志文道:“别管是因为什么,反正她主动给我打电话了!以后还会有很多的,早上一个,晚上一个,每天煲一个小时电话粥!”

  “得了吧,梦里什么都有。”宋云晨嗤了一声。

  宋志文道:“害,我家小欢欢第一次开口求我,我却还是硬起心肠拒绝她,真不忍心啊。”

  “你要拒绝?”

  “当然!不拒绝我怎么把她签到我的公司来,不签到我的公司,我怎么创造和她单独相处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宋云晨无语道:“你以为近距离接触了她就会喜欢你?”

  “不试试怎么知道?”

  宋云晨摊了摊手,懒得跟这个迷之自信的弟弟多说。

  宋志文嘿嘿笑着,嘀咕了一句:“你不知道,她既然给我打电话,就一定是想签到柳晴手里的。只要我多拖一拖,肯定成功!”

  说着,他忙不迭按下了通话键,拉长声音道:“喂?欢欢,你想我了?”

  “想你个大头鬼!”

  洛欢毫不客气地喷了他一句:“你又在憋什么坏心眼呢?”

  柳晴正拿起咖啡喝了一口,闻言噎了一下,朝她看过来。

  要知道敢跟宋志文这么说话的人可没几个,这女人什么来路?

  霍氏替她开路就算了,跟宋家也这么熟?

  宋志文在那头叫屈:“冤枉啊,我可没有,我对你一片真诚啊,欢欢。”

  “真诚是你这样的?我还以为你是真心把我当朋友,没想到是想给我难堪啊?”洛欢气哼哼道。

  “那绝对没有的事!”宋志文立刻正经起来,解释道:“就是因为拿你当朋友,我才想要把你签过来。你要知道,我们公司可是个实力雄厚的大公司,要是你来了,我肯定把最好的资源都堆给你,分分钟捧红你!”

  “欢欢,你考虑一下呀,来我们公司,我的人是你的,我的钱也是你的,公司的资源统统都是你的!”

  宋云晨看着宋志文那副狗腿样,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这就是他说的拖一拖?

  他很怀疑,洛欢要是再吼一句,宋志文会把整个公司白送给她。

  看这副傻样,爱情令人头昏脑胀,晕头转向,这果然是千古不变的铁律!

  “那我真是谢谢你了,你的人我不要,你的钱我也没兴趣。我就想简简单单靠自己的本事演戏,你说得那些资源我承受不起,我怕把我自己撑死!”

  “怎么会?你值得一切最好的!”宋志文立刻道:“相信我,我给你铺一条最便捷最舒适的成功路!”

  “舒服是留给死人的,我还没惨到那个地步。宋志文,你要是真想为我好,就别给我整这么多幺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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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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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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