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云晨也在心里感叹,为了博得他的注意,虞美丽也算是豁出去了,手背都烫红了。
他站在一边看虞美丽冲水,拿了一张厨房纸巾递给虞美丽擦手。
没想到,虞美丽冲完水,把一双手可怜巴巴地举到他眼前,娇羞道:“有劳宋少了。”
宋云晨顶着一头黑线,忍住把纸塞到她手里一走了之的冲动,咬牙笑:“这个……不太好吧?还是虞小姐自己来吧。”
“我的手受伤了呀。”虞美丽一脸无辜:“我看欢欢每次有什么事不方便的时候,都是她家大叔替她弄的,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行啊?”
……废话,洛欢和霍骁是男女朋友,他们是吗?
该死的霍骁,把他拉来当猴耍。
在心里骂了霍骁一万遍,宋云晨还是不得不拿起纸巾帮虞美丽擦了手,小心避开了皮肤和她的接触。
毕竟虞美丽的手烫红了是真的,他也不忍心拒绝地太狠心。
虞美丽低垂着头,嘴角都挂着甜蜜。
二人端菜倒没端什么名堂,但虞美丽心情好了很多。
只是苦了宋云晨,嘴角都快抽筋了。
一群人在桌边坐下,吃了几口菜,宋云晨才觉得缓过来了点。
不得不说,洛欢的手艺还真是不错。
宋云晨道:“洛小姐,你做菜还真是挺有天赋啊。”
霍骁瞟了他一眼。
谁都知道,宋云晨这个人从来不轻易开口夸人,一旦开口,必然是觉得非常值得一夸。
这是瞧上洛欢的手艺了?
也不看看这是谁的老婆,手艺能差吗?
霍骁心里一边骄傲,一边疯狂吃醋。
洛欢笑着道:“是吗?多谢宋少夸奖啊。其实美丽做菜也很好吃的,有机会宋少可一定得尝一尝。”
简直鬼话连篇,虞美丽端个汤都能烫到,鬼才会相信她会做饭。洛欢为了帮好姐妹泡男人,也真是毫无原则了。
虞美丽本人都愣了一下,才结结巴巴接话:“啊,是,有机会请宋少尝一下我的手艺。”
说完她就疯狂冲洛欢使眼色,就差当场喊出一句“你可千万记得教我做饭”了。
吃完饭,宋云晨放下碗就道:“我去找可乐玩一会儿。”
他很喜欢霍骁养得这条狗,所以这个逃遁的借口一点也不突兀,但他没想到,虞美丽也来了。
洛欢不是怕狗怕得要死要活吗?怎么她的闺蜜一点都不怕啊?
虞美丽跟过去道:“宋少,你喜欢狗啊,我也喜欢,我家里还养了一只呢。”
原来如此,早知道他不来逗狗了。
宋云晨有气无力逗着可乐,有一搭没一搭回着虞美丽的话。
虞美丽问:“宋少,你觉得我这样的女孩子算不算讨厌啊?”
宋云晨实话实说:“充其量算是骄纵一点吧,讨厌算不上。”
在现在的虞美丽耳朵里,不算讨厌那就差不多算是喜欢了。
她笑容灿烂:“那就好,我还担心你会讨厌我呢。”
“那还不至于。”宋云晨道:“我为什么要讨厌你?”
虞美丽低着头小声道:“那我不是整过容嘛?好像很多男的都讨厌整容女。”
宋云晨看了她一眼,心里还有点诧异,这丫头整天看着趾高气昂的,居然也会因为这种事情出现一点小小的自卑?
不过她敢在自己面前主动坦白整容的事情,倒让人刮目相看。
他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又没伤害到别人的利益,有什么好讨厌的。”
虞美丽道:“也可能会伤害到吧,比如结了婚,生孩子不就有影响?”
“……”
宋云晨无语了,这丫头想得也太远了,居然连结婚生孩子都想好了。
不过这种事情,根本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也不是因为他不喜欢虞美丽,主要是,他对谈恋爱这种事情,真的看得太淡了。
谈恋爱有什么好的?无非是让人痴狂,让人变蠢,让人一事无成。
看看当年的白恒,就是最好的例子。
近一点的例子也有,比如他妹妹宋茜,比如宋志文,再比如,霍骁。
谈恋爱哪儿有搞事业有意思?
宋云晨的沉默让虞美丽误会了,她黯然道:“你真的很不喜欢我吧,所以才不愿意回答我这些问题。”
宋云晨解释道:“不是的,我只是暂时没有结婚的想法而已。”
“那什么时候会有呢?我可以等的!”虞美丽立刻满血复活了。蜀南文学
宋云晨无奈道:“不会有的,我是不婚主义。”
虞美丽道:“为什么呀?结婚多有意思啊,可以有一个人陪着自己玩,陪着自己做好多好多事情。你看欢欢和她家大叔,天天甜甜蜜蜜的,多好啊。”
宋云晨道:“结婚不是用来玩的。”
“我知道啊,也不全是玩嘛。你看,欢欢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有她男朋友当后盾,多幸福呀。当然我也不是指望靠男朋友来替我做什么,毕竟我家里也算是有一定实力,对吧?”
宋云晨语重心长:“家里的钱毕竟不是你自己的,还是需要自己强大起来,才好。”
虞美丽道:“到时候还都是我的啊,我爸妈就我这一个女儿。”
宋云晨干笑了一声:“这种事情,可谁都说不准的。”
虞美丽疑惑道:“这还有什么说不说得准?这么多年了,我爸妈也没有生二胎的想法呀。”
宋云晨不太想继续这个话题,没再说话,蹲下来专心逗狗了。
虞美丽虽然不太懂为什么,但也知趣的不再多说。
她打量了一下四周,这里是别墅的花园,非常气派,她感叹道:“也不知道欢欢的男朋友究竟是做什么的,家里这么气派,人也格外有气质,一看就知道地位不低。”
宋云晨问:“你没问洛小姐?”
虞美丽道:“没有,只知道她男朋友肯定很厉害。”
“你应该之前也在别处见过他。”
虞美丽愣了一下,立刻回想起之前她爸看得电视访谈节目。
好像不光是那一次,还有她爸办公桌上放的报纸,也似乎在里面见过欢欢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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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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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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