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着还让郑仕弘对他千恩万谢!
其实郑陈氏临走时,杨墨对她说的是那手镯是剿匪的战利品。
他送了郑仕弘一对,他自己也还留着一对。
因此,心柳手腕上的那对,是他送的!
这老娘儿自然心领神会,立刻就不吱声了。
杨墨送给他家几千两黄白之物,金银珠宝,还有一尊大珊瑚。
那都是背着朝廷干得私活,她当然害怕张扬出来。
这时心里的疑惑才算解开了,急匆匆转身就走。
其实她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怀疑的。
毕竟自己丈夫是个什么德行,她心里很清楚。
她急匆匆赶回去,是要翻出家里的箱笼,好好看看那对镯子到底还在不在。
妇人的这点小伎俩,又怎么能逃得出杨墨的眼睛。
做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总不能让郑仕弘赔了夫人又赔银子。
杨墨伸手向心柳讨来了手镯,又把小全子招了过来。
“先生叫小的何事!”
小全子见家主召唤,不敢不来。
走过来不远不近的站着,脸上陪着小心。
“你站这么远干什么?怕我吃了你呀?站近些!”
小全子这才又走近了两步,脸上的笑容也收敛了。
如今他已经进了先生的打击范围之内,再不敢嬉皮笑脸。
杨墨又好气又好笑:“你小子什么都好,就是还差点稳重。”
“你刚才这么早就跑出来,万一让那泼妇看见,咱们岂不是要前功尽弃?心柳姑娘也要被你连累。”
“先生教训得是,小全子记下了!”
小全子老老实实的鞠了一躬,这才又说道:“先生还有什么吩咐,这次小子一定记得稳重。”
杨墨气笑了,把一对镯子拍在他手里,又指着马背上一个最小的银箱,说道:“你把这东西和一箱银子送到郑大人府上,记得要亲自交到管家手里,跟他说明白,这些都是郑大人的东西,从来就没离开过郑府,你明白吗?要快,一定要赶在那老娘们儿回府之前。”
“那还等什么?先生告辞!”
小全子把镯子揣进怀里,卸下银箱,扛起来就跑。
一溜烟的工夫,就已经消失在了巷子深处!
其实郑仕弘临走时,杨墨拍的那只箱子,是从土匪窝里缴获来的。んτΤΡS://Www.sndswx.com/
跟他送到郑府的银箱一模一样。
郑仕弘立刻就明白了杨墨跟他老婆到底说了什么,悬着的心也算放了下来。
一旦他老婆质问起来,他的答案自然和杨墨如出一辙。
现在就差家里也要有一副同样的镯子了。
郑仕弘还以为,家里那堆财宝里面,真有一模一样的镯子。
他哪里知道,杨墨这是临场发挥,就看小全子的脚力了。
小全子要是赶在他们前面去了郑府,那郑府就能找出镯子来。
否则,郑仕弘今天不死也得脱层皮。
还好郑仕弘和他老婆都身材肥胖,一路又拉拉扯扯。
等他们回府时,小全子的银箱和镯子,早就进了郑府。
管家得了小全子的话,自然知道这是关系到老爷生死存亡的大事,哪里敢透露半个字。
话说回来,他替老爷保守了这个秘密,老爷今后还能亏待得了他吗?
当晚,瞅个没人的时候,管家才把事情原委和盘托出。
郑仕弘见了银箱,方才明白,自己这是被杨墨给算计了啊!
这箱银子,明明就是心柳姑娘的赎身银子!
直气得他咬牙切齿,却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而这时候,杨墨已经带着心柳回到了府城的宅子。
这处宅院已经被顾菲菲整个买了下来。
如今实实在在已经是杨家的产业。
顾菲菲瞧见杨墨带回一个俏娘子来,好生气闷!
她今天并非不想去迎接杨墨。
实在是因为手头的生意太忙,最近又接了一笔十分庞大的订单。
有人一次性在她这里订购了一千块香皂。
要知道,现在香皂在府城的行情,可是十两银子一块。
这人一次就订购了一千块,还不还价!
那就是一万两白银!
如此大的手笔,快赶上她这几个月赚的银子的总和了。
她一心想把这笔订单拿下,给先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没想到先生居然先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带了个俏娘子回来。
顾菲菲直气得一晚上没吃东西。
货栈里的其他人却都兴致很高,在梁安的带动下,直喝到半夜。
当晚,杨墨自然又把心柳带进了自己卧房。
他的卧室跟顾菲菲的卧室仅隔着一个门厅。
杨墨吃了一天的席,酒自然没少喝。
哪里还记得自己在哪儿?
当晚软玉在怀,自然又是颠鸳倒凤,弄得床柱嘎嘎作响,直响了半夜。
隔壁的顾菲菲银牙暗咬,委屈的蜷缩在被窝里。
泪水不由自主的就打湿了枕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委屈什么,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
就是想起这段时间,没白没夜的操劳。
觉得自己的一腔真情全都喂了狗了。
先生宁愿要一个妓女,都不要她!
可见她在先生眼里,连一个风尘女子都不如!
她越想越生气,越想泪水就越多。
她活这么大,很少流眼泪。
顾家被人整得家破人亡时,也没哭得这么凶。
这回眼泪却还是绝了堤的洪水。
第二天日上三竿,杨墨才醒过来。
翻身坐起来,发现自己已经在襄阳城的宅子里。
昨晚的酒顿时就全醒了。
这时候,他才又想起顾菲菲来。
昨晚约莫是见到她了,顾菲菲兴致不高的样子。
匆匆说了几句话,就一个人忙去了。
现在想起来,杨墨立刻就明白了,自己这是大意了。
得了新欢,就把旧爱给忘了个干净!
顾菲菲这是吃醋了啊!
杨墨赶紧下床去找顾菲菲。
推开门,正看见心柳在院子里清洗着自己贴身的衣物。
这是后院,原本只住着顾菲菲和杨墨两人。
心柳见他起来,赶紧放下手里的湿衣服去打水。
走路的姿势更艰难了!
杨墨看得直心疼,倒想要叫她别干了。
又担心隔壁的顾菲菲听见,就没吱声。
抬脚朝顾菲菲的房间走去。
“菲菲,菲菲,你在吗?”
杨墨咚咚敲了几下门,又叫了两声,里面却无人应答。
伸手一推,门自己就开了!
里面窗明几净,哪里有顾菲菲的影子?
他也不看看这都什么时候了。
顾菲菲被折腾了半宿,睡意全消。
三更就起来了,在窗前的案边坐了半夜,心乱如麻。
天没亮她就带着两个人出门去了!
这十冬腊月的,起来这么早干什么?
杨墨腹诽了一句,不免有些心疼。
走到窗前书案边,想看看顾菲菲平时都看什么书。
书案上压着一张诗稿,杨墨好奇的取过来看了一遍。
只见那上面写道: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
这是《诗经》国风中的名篇,换成大白话就是:
人家很喜欢你啊!
只可惜咱俩中间隔着汉江。
奴家不会游泳,又没有渡船。
只能站在江边干瞪眼,看着你跟别人秀恩爱!
心里的苦就像这汉江水一样,滔滔不绝!
顾菲菲真的吃醋了,酸得还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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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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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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