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气都生累了,只把手电筒一晃:“你跟过来干什么?”
“我可没偷偷摸摸的,是你没注意我,刚才我还跟族长打招呼了。”小张哥小人得志。
“滚”字就含在嘴里,有小哥在,想吐又吐不出口,我只好僵硬地转过身去,没想到回头就撞上另一张圆不溜秋的花白大脸,冲我咧嘴一笑:“上面这鸟语什么意思,我文盲,看不明白,妹儿来给我讲讲。”
我心头一梗。
你们都有病,一个两个的走路不喘气,还爱尾随。
“胖哥,你怎么也闷不吭声的。”
“本来是想去找瞎子的,看这孙子鬼鬼祟祟地跟着你们,担心你俩心眼实吃亏,我来给你们撑腰,打嘴炮我必压这厮一头。”胖子还风骚地一抹头发:“咱们姐俩谁跟谁,不用谢。”
“……”
我有种要被气笑的感觉。
看着胖子肥嘟嘟的脸,甚至大脑还在想,小哥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沉默寡言,会不会根本不是他天性使然,而是他在物理上被我们蠢到无语。
这么一想,心中忽然就涌现出一股蛋蛋的悲伤。
人和人之间果然有壁。
我知道跟胖子多掰扯无异于自取其辱,还是省点唾沫,告诉胖子这上头是唐朝的竹枝词,作者名为袁郊,竹枝词是一种诗体,特点在于其诗文融合民间的歌谣,念着往往朗朗上口又极具民歌色彩,这首诗翻译成大白话:我是经历过三世的旧人魂魄,赏月吟风的往事已成过去,不必再提,今有故人远道而来,使我非常惭愧,我的模样虽已改变,但我心性长存。
胖子来来回回扫视三遍这块大石头,摸不着头脑道:“这玩意儿乱七八糟的,翻译完还跟天书似的,这什么跟什么。”ΗtτPS://Www.sndswx.com/
我很有耐心的跟胖子解释,他听不懂是因为不了解诗诞生的背景,这诗源于《甘泽谣》的一则短文,讲的是隐士李源与高僧圆泽禅师相约来世相见的故事。
李源本是富家子弟,后家道中落,悲觉人生无常,自请去庙中修行,结识圆泽禅师,俩人兴趣相投,没多久就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有一日他俩结伴去四川游玩,偶遇一位王姓的孕妇,圆泽禅师道他来世注定要成为这妇人的儿子,今日恐要转生,与李源约定十三年在杭州的天竺寺外再见后,圆泽禅师于当晚圆寂,李源悲痛欲绝送走挚友,十三年后如约而至,在天竺寺旁偶遇一牧童,这一首竹枝词就从牧童的口里唱出,两人遂相认。
“好家伙,我算听明白了,这不是抄袭灵隐寺的三生石吗?”胖子不满道。
“不算抄袭,三生石原型本来就是天竺寺外李源和圆泽重逢的一块大石头。”
沉默半天的小张哥听完就问道:“在这里放块三生石,在你们家族里有什么寓意?”
我摊摊手:“跟我家没关系,我从来没听过祖上有这种奇奇怪怪的传统,清明我上过坟,我们家祖坟也很正常,没放石头。”
人是群居动物,看我们这围着石头越讨论越热闹,装完探照灯的天真和木安也走过来。
探照灯已经亮起,马力虽不够把整个空间照成麻将馆,光源也足以覆盖大半。
小张哥还在絮叨,我一句都没听,只抬起头,能模糊看见密密麻麻如蜂窝煤般全是洞的穹顶,有的洞口还没有完全干涸,活水就从洞眼里流出,潺潺而下,墙体上有一条细细的水渠,能把所有水流都汇集起来,再统一引入眼前的巨大水潭。
出神间是天真在发言,只听他道:“三生三世的概念来自于佛教因果轮回论,佛教认为生生死死无穷无尽,前世因种今世果,放在佛室后面,还不算特别离谱。”
“可是咱们在墓里又不是在寺里,把佛放前头好像在给他看门一样,搞得不伦不类的。”
“神话里的三生石被女娲放在忘川河边,掌管人间三世更迭,用来象征死亡也合理。”天真顿一顿,补充道:“古时曾传言,女娲在捏人时用沙子计数,每捏出一个人就在手边放一粒沙子,久而久之,沙子越放越多,最终凝结成一块硕石,受日月精华而通灵气,成为现在大众所熟知的三生石。”
我想到什么:“三生石在忘川旁,前面这片水潭难道是代指忘川?”
天真点点头,转身指向水潭另一边,我见他所指的方向有一道朦胧桥影,横跨水面,脸顿时有点发绿:“奈何桥?”天真又点头。
不知怎么,望着面前林林总总的一切,总觉荒谬异常。
彼岸忘川的存在即使普及度再广,终究是没什么实证支撑的虚幻传说,正经的陵墓不说以葬经易经为依据,也该遵照一些史实当参考,不晓得我祖宗的脑子都在想什么,靠谱的事一件不干,居然直接简单粗暴的在墓里造了一整个黄泉地府。
合着再前面不是一打佛祖,也不是棺椁冥殿,而应该是阎王爷和阎王殿?
滑天下之大稽是我如今最直观的感受。
还有一丝丝丢脸。
痛定思痛,我觉得不管是牛头马面还是黑白无常,都得亲自去看看才能见真章,于是问他们看好没有,看好我们就继续出发,结果天真突然对石头上的字表现出莫大兴趣,揣着手电筒趴在上头动也不动,时不时用匕首撬一撬挖一挖。
胖子比我还急不可耐地想走,上前拍拍他:“干啥,别白费力气了,这里头挖不出金子。”
“不是金子。”
天真的神色如罩云雾,声音渐渐凝重:“唐代的拓片我看过不少,字体再熟悉不过,这上面的楷体虽然很像唐楷,但其实隶书的风格更强,唐楷讲究平正端庄,必须得结构大气、方润整齐,而这篇楷书却下笔多流丽,不过分飘逸,又灵动丰腴,更有魏碑的风范,并且你们看——”
天真用匕首挑起一点朱砂给我们看,只见刀尖上的朱砂细腻鲜艳,灯光一照,直如一滴心尖血一般,红的极其不寻常,他倒上水晕开,颜料的色泽渐渐泛出来。
假公鸡尾巴绑大芦花,染色塑料冒充真朱砂。
一个字,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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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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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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