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由富兰克林、托马斯-杰弗逊、约翰-亚当斯等出现在历史上的人物联合签订的《独立宣言》后宣告了漂亮国独立。而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名的不是那些大名鼎鼎的人而是一个叫约翰-汉考克的家伙。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约翰-汉考克’这个词在漂亮国也就成了‘亲笔签名’的意思。
约翰-汉考克为什么会成为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名的人?因为他是当时北美首富!同时也是马萨诸塞州的州长。有名有钱有地位的那种。
就是现在大家嘴里说的‘波士顿天龙人’的老大!
当时整个北美没人比他更有钱,所以他才可以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名,而且上面所有签名里就他的签名占面积最大还是在最显眼的位置。
这就定下了漂亮国的发展基调——有钱鸟就大。
这也就是这家夜店最大位置最豪华的位置叫做‘约翰-汉考克’的原因。
不过萧鹏倒认为这里的老板水平还是不到位。如果他是这里老板,绝对不会给这里起名叫‘约翰-汉考克’而是叫‘蒂莫西-德克斯特’!
那个名字才更适合这个豪华卡座!
不知道德克斯特是谁?
有人说东汉光武帝刘秀是我们国家的‘位面之子’,那蒂莫西-德克斯特就是漂亮国的‘位面之子’!
约翰-汉考克确实是当时的北美首富,但是漂亮国独立后没多久北美首富的位置就让这个叫德克斯特的家伙给抢走了。
而德克斯特成为首富就靠着俩字——运气。
真的就是运气!
估计他是这个星球上唯一一个把‘运气’属性点儿点满的人。
这哥们基本上可以理解为《阿甘正传》里的阿甘,就是智商不太在线的那种,反正但凡是认识他的人基本上都认为这个人的脑子有大病。
但是他比阿甘惨多了,阿甘起码家里还有一套房子可以做个小旅馆,还有老妈把他送去上普通学校,而德克斯特呢?家里是标准的‘世袭跪卒’家庭,从小他在农场帮地主摘樱桃,还是只管饭没有工资的那种,到了十六岁还是过着‘坐以待币’的生活。
德克斯特也不甘于这么生活,毕竟他也想赚薪水。于是决定转行投身制皮业,成为了一名皮匠学徒。
而当时认识的德克斯特的人第一反应就是:这哥们犯大病了。
德克斯特的家乡制皮业一点儿不发达,发展的十分不景气,你去当皮匠学徒?那差不多相当于在朗伊尔卖棺材。(ps:朗伊尔城位于斯瓦尔巴群岛,属于挪威,人口不到三千人却生活着超过五千只北极熊,所以在那里生活法律规定每个人必须配有且会使用猎枪,在那里生孩子以及死亡都是违法的,孕妇产前一个月离开朗伊尔去挪威本土生产,病人和老人也要离开去挪威本土治病。所以在那里卖棺材压根没有销路)
结果他当了皮匠学徒没几天,一位中东制皮大师到了那里,还带着中东制皮技术,而这个技术也让德克斯特的家乡成了漂亮国当时远近闻名的皮制品中心,而皮匠学徒德克斯特终于有了能养活自己的工资。
而四年后德克斯特也有了野心想要开自己的皮匠店。
但是他作为一名皮匠学徒,要技术也比不过别人而且也没有开店的本钱,无奈之下他就想去别的地方找找机会,然后他就去了五十公里外的纽伯里波特。
她为什么要到这里呢?因为这里有一个叫做弗洛辛汉姆的家伙,是跟他一起当皮匠学徒的朋友。
结果他好不容易找到弗洛辛汉姆家,发现弗洛辛汉姆家是一处豪宅,家里佣人一堆,原来自己这哥们是这里的有钱人,去当皮匠学徒是因为他家本来就是在纽伯里波特做制皮生意的,想去那边学习新的制皮技术。
人家也聪明,早早地学成归来照顾家里生意了。他家里除了豪宅外,什么铺面、制皮作坊一应俱全。
唯一可惜的是:德克斯特去的时候弗洛辛汉姆刚死,只留下了一个寡妇伊丽莎白-弗洛辛汉姆。
伊丽莎白一看德克斯特来了她倒高兴了:因为弗洛辛汉姆家很有钱,所以他死后当地不少人惦记着他家的财产,她急需一个男人来保证安全,这个男人还不能和本地人有什么瓜葛,而德克斯特正好是个很好的人选。
德克斯特一看这情况那是难过的合不拢嘴,不能让自己兄弟媳妇受欺负不是?于是含泪接盘承担责任娶了这个比自己大十一岁的贵妇,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直接成为了贵族阶级……
不过这哥们在纽伯里波特混的不咋地,特别是当地男人那一个个恨的他牙根痒痒,你这是把我们一夜暴富傍富婆的机会给抢了啊,然后所有人都在孤立他。ΗtτPS://Www.sndswx.com/
这哥们看到这样于是干脆把所有生意都卖掉换成现金当了一个富家翁,结果他刚把资产卖掉,就发生了‘波士顿倾茶事件’,一时间整个北美所有生意全部受到影响,可是德克斯特资产变成硬通货所以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于是这哥们就跑去了波士顿富人区买了一套豪宅,一下子从纽伯里波特乡巴佬跻身进了‘波士顿天龙人’的圈子。
那他在富人区的邻居是谁呢?
正是当时的北美首富,大财主兼马萨诸塞州州长约翰-汉考克。
不过约翰-汉考克可真的瞧不起自己这个邻居:人家是谁?正宗波士顿天龙人,德克斯特呢?乡下过来的暴发户,怎么也玩不到一个圈子不是?
而且人家那时候已经是‘大陆议会’里的重要官员——这个大陆议会就是当时英国北美殖民地和英国闹翻后在独立战争期间成立的临时政府,作为北美首富、马萨诸塞州州长、反抗英国殖民者的领头者,约翰-汉考克那时候的名望可是极高的。
而德克斯特这人脑子又不太好用,尽管约翰-汉考克百般嫌弃他,但是他对自己这个有钱有名有地位的邻居可是崇拜至极,天天向当时的波士顿管理机构申请要为国效力。
可能他觉得这样可以距离自己偶像更近一点儿。
波士顿管理机构无数次拒绝德克斯特,而德克斯特却天天吵着要工作。最后实在让他给搞没招了,波士顿管理机构就给德克斯特量身定作了一个公务员职务,叫做‘鹿之告密者’,具体是干什么的呢?就是让他去追踪波士顿周围森林里的鹿群,如果发现了鹿群的踪迹就在地图上标记下来。
于是德克斯特就成了波士顿的‘弼鹿温’!
有了这份工作的德克斯特那绝对是工作积极性爆棚,结果却没有任何发现,毕竟在这之前,波士顿周围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有见过野鹿的踪迹……
说白了这就是波士顿当局在戏耍这个乡下暴发户,把他当做茶余饭后的笑柄。
而德克斯特呢?
却一点儿不气馁,这哥们的脑子跟正常人不一样,积极的寻找波士顿周围的野鹿群,成为整个‘大陆议会’里最称职的官员,然后……
他就一不小心成为了后来的新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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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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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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