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城被各种热带亚热带植物覆盖着,城市的绿化与大自然相结合加上大越国与炎国混合建筑风格使这座城市独树一帜,永远带着一股热带的清爽,干净的空气混合着草木的清香,静谧而又美好。
林子矜就是土生土长的普通梦城人,像她这样的孩子随处可见,她踩着单车哼着周董的七里香迎着朝阳去学校,老师说过,十多岁的孩子是早晨的朝阳,应该拥有一颗朝气蓬勃的心。
照例,林子矜踩着单车到了好友李月月家门口大声的喊:“月月,去学校啦!”
接着就听见“噔噔蹬”下楼的声音,李月月出现在门口,黑长的头发扎成一个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阳光洒在她标准的瓜子脸上,像那从画里走出来的人一样。
“我家月月简直美极了!”林子矜用她肚子里少得可怜的墨水只能想出这这个词来形容她的发小了。
李月月笑着对林子矜说:“说了多少次啦,女孩子要温柔点。”那声音温婉而又甜美,让人听着就觉得就觉得很舒服。
“小爷我不男人一点怎么保护你这个绝世大美妞呢?我的大美妞快上车吧!”林子矜一脚蹬着单车一脚踏地,配着她那随意扎起一半的齐耳短发倒是有几分小痞子的味道。
“阿林你头发怎么了?”李月月坐上单车后座环抱着林子矜的腰,把一只耳机递给她,放着的正是他们最喜欢的周杰伦的歌。
“还不是我阿爷,嫌我头发太长,非要带我去理了男人头!要不是我哭死可能连这几寸都留不下来!”林子矜哀怨的说。
林子矜的父母常年在在外地做生意不回家,而她的叔叔婶婶十年前出车祸死了,只剩她堂哥一个,兄妹俩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她爷爷给她取名为子衿,取自诗经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希望她如诗中女子般温婉,林子矜嫌弃这名字念起来像纸巾,死活不让朋友叫叫她名字,就有了阿林这个李月月的给她起的称呼,是她们友情的见证。
“谁让你每天像个野小子一样到处跑。”李月月轻声的说完抿着嘴笑了笑,把头靠在林子矜的背上。
“走咯!哈哈哈……”
像是没听见李月月说话这般,快速的踩着单车迎着朝阳往前去。道路两旁慢慢闪过椰子树,清晨阳光的光线异常的柔和,大片大片的阳光铺盖在植被上,让这座常年翠绿的城市染上了几分金黄,那清晨独特的朝气像这正在骑着单车的她们,人生的电影才刚刚开始,还有无限的可能。
她们去学校的路上要穿过一条小街口,街口两旁有摆摊的小贩卖着早餐,平时她们两个都是在家里吃了早餐才去的学校,家里老人家总是说外面的东西不干净,小孩子不能乱吃街边的东西,于是每天穿过这条街就是林子矜最难过的时候。
“我看不见,看不见,看不见……”林子矜嘴上念叨着,加快了脚上踩单车的力道,飞快的穿过了这条街,还好清晨街道的行人寥寥无几。
听见风里林子矜的声音,李月月忍不住弯了嘴角,用手拢了拢被风吹乱的头发,靠在她的背上。
很快就到学校门口了,林子矜把车停下让李月月从车后座下来,遇到不少一起赶来的同学,互相打着招呼,推着车走进校门。
学校门口四个大字写着:“梦城一中”代表着这座城最好的高中学校,也是这座学校的孩子们为之而努力,使它更加的荣耀!
“蔡爷爷早。”她们俩礼貌的跟门卫蔡爷爷打了招呼,推着单车进了学校。
“欸,你们也早。”
走进校园会看到梦城一中是一个很有特点的学校,入门后仿佛进入了一个公园,大门两侧便是大片的树林往校园里延伸,左侧特地开辟处一块停车场方便同学和老师们停车;右侧则是花与树的交织,显得生气盎然。蜀南文学
清晨的阳光洒在校园里,校道旁的花草树木随风摇曳,迎来了花卉的幽香,青草的清甜。还未到早读时间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坐在树荫下看书,念书,校园内处处环绕着学习的氛围,洋溢着青春,朝气,活力。
林子矜和李月月锁好车子以后就往教室里走去。
“阿林,你的课文背好了没?今天早上可是骆老师的英文早读哦!”李月月看到林子矜没有带英文课本有些担心的问了句。
“嗷!骆驼的早读吗?不是方老头的语文早读吗!惨了,惨了,我昨晚光顾着打游戏去了。”林子矜忍不住哀嚎起来。
骆驼,名叫骆文,是他们的班主任兼英文老师,方博则是一名老教授,语文老师。
“那还不赶紧去背书。”
“啊!我要百米冲刺去教室!”
两人嬉笑打闹一路往教室走去,清晨的阳光化作金色的洪流用力拨开大片的过云层倾泻下来,微风的浅吟,鸟儿的歌唱汇聚成动人的旋律在校园里绽放成花朵,一切的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的美好,仁慈的主保佑着世间。
清晨的六点多的教室显得干净而空荡,整齐排放的课桌稀稀疏疏的坐着几个人,在轻声的诵读着英语课文。
林子矜和李月月到了教室以后就分开回到各自的座位上。
教室分为三组,李月月乖巧可爱是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她的座位在中间那组的第三张桌子,可谓是最好的听课宝地;而林子矜一向偏科严重,性格咋呼,属于那种边缘问题学生位置在教室的最角落里,林子矜称之为“王座”班里四十五个学生单数,她一人霸占了一个位置。
随着时间过去,教室里的学生渐渐多了起来,喧闹声,读书声交织成年轻朝气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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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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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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