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庆在这行打滚已经二十年,能够生存这么久当然是因为他够谨慎。他永远不会同时经营超过五人,人太多他就会太忙,太忙就容易疏忽。钱不可以赚得太急这就是他生存之道。
他的另一生存秘诀,就是将一切事情控制在自己手上。例如物色杀手,他总是亲自在黑道上找适合的人选,绝不靠他人介绍,更不采用已经行事多年的老手。
然而侯英志是历来唯一的例外:当天是他来找蔡庆自荐的。
通过蔡庆旗下一个杀手。
当时侯英志正为一个黑道角头老大当护卫,那个老大正是蔡庆旗下杀手的目标。结果是杀手的手筋被侯英志挑断了。
可是正当那名角头老大深庆得人时,下一刻他的咽喉也被侯英志的剑刺穿了。
“我已经厌倦这家伙。”侯英志那夜对那名杀手说:“我想要干你的工作。带我去见你的老板,那么你就可以收下这次杀人的报酬退隐。要不,你就死在这里。”
岂料那杀手并未就范,闭上眼准备就戮。侯英志见了这样并不愤怒,相反觉得很满意:假如这个杀手接头人太容易被出卖的话,也就是说他并不太能干,侯英志没意思在这样的人手下工作。
侯英志竟然收起剑,并且为那杀手包扎。两人交谈一轮,最后杀手答允会通知他的“老板”来找侯英志。而侯英志答应了,就这样把杀手放走。这是非常奇特的互相信任。
结果那名杀手确实按照承诺,将侯英志的事情传达给蔡庆,包括约定出现的时日地点。蔡庆颇为讶异。对方如此冒险,必然很有自信。
当然蔡庆并不轻易就信任侯英志,只是找一个临时在街上雇用、对杀人生意毫不知情的少年,在约定地点向侯英志传信:
为我工作,首先你得不收钱干一次“买卖”。成功了,你才会看见我。
这是蔡庆一向招揽杀手的规矩:对方先得免费干一次工作,一来是建立一种“共犯同谋”的互信,二来也是为了测试对方实力及杀人的决心。由于这次状况特别,蔡庆挑选了一个格外困难的目标来考验侯英志。
然而最后证实了,他给的这考验太过容易。侯英志是蔡庆十多年来见过身手最可怕的杀手可怕得在作过几次买卖之后,道上就多了一个“妖锋”的传说名号。蔡庆其实不喜欢这么高调。但不喜欢归不喜欢,这并未阻止他将侯英志的身价一口气抬高一倍这个新价钱,蔡庆一直没有吿诉过侯英志。
现在侯英志已经洗干净身体,抹干后换穿上蔡庆为他准备的新衣服。另一边阿木也将长短双剑清洁好,用灰粉彻底弄干再上了油,藏在一个长革囊里收妥。蔡庆向阿木挥手,阿木就忠心地点点头,背起革囊,拿着装衣服的布袋,往豆腐店的后门出去。
蔡庆从店铺一个大木柜里找出个包袱,放在桌上推向侯英志。
正常来说蔡庆都不会这样与杀手交收酬金,而是将银两藏在指定地点。不过侯英志要求例外。蔡庆也答应了,因为他知道侯英志即使没有剑,带着这许多钱也不会有任何危险。
侯英志默默收过那沉甸甸的包袱。里面的银两每锭都用厚纸包裹,不会因为互碰而发出声响。
侯英志用一块灰色的布巾包束着散开的湿发,同时向蔡庆说:“一个月内我都不想再接买卖。我有事情。”
蔡庆点点头,不禁又看着侯英志那张满布肿伤的脸。他早已习惯侯英志这样的要求;而每次侯英志“休业”完毕回来时,都好像换了另一张脸。他那些日子到底在干什么?给他这些伤的到底是他自己、他老婆还是谁?蔡庆没有过问,只因不想影响彼此的关系。
反正在蔡庆二十年的生涯里,侯英志也不是为他工作的唯一怪人。从前他旗下有一个杀手喜欢吃昆虫;另一个有嗅女人脚的癖好。蔡庆相信凡是乐于杀人为生者,心灵多数有某些地方扭曲或破损了。hΤTpS://WWω.sndswx.com/
这时侯英志准备好了,不道别一句就转身,彷佛蔡庆于他而言只是个陌生人。这也接近事实这年多以来,两人虽然合力办着这种交付生命的工作,但累积谈话大概还不到一百句。
“等等……”蔡庆这时说。侯英志回头,与其说他感到意外,不如说有些不耐烦。
蔡庆从腰间布囊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纸包,递给侯英志。
“这是袁州城里华圣堂出产的药末。沾了水涂抹,对外伤很好。”侯英志皱皱眉,只是收下药,不发一言就打开店门离开。
蔡庆本该也马上离开这临时租来的接头地点,以免被人发现怀疑。但他仍是站着,凝视侯英志离开的背影。
他心里已经下了决定:侯英志将是他旗下最后一个杀手,此后自己就要引退。蔡庆干这行当然就是为了赚钱,但能够做到如此成功,不能说没有半点为此“事业”而自豪;侯英志是他历来经营过最厉害、最具名气的杀手,他深信此后不会再有另一个。
这个家伙本来不该属于我身处的世界,是意外跌进来的蔡庆这样想。说不定是上天提醒我:已经干得够久了。这将是一个不错的终结。
只是蔡庆心底里还是希望,与侯英志合作得再长久一些,让他再多听到一些江湖人对“妖锋”的恐惧与膜拜,并暗地为担任“妖锋”的代理人而自豪。
这是蔡庆平生第一次舍不得一个杀手,理由不是为钱。
孙慈觉得自己是个极幸运的人。
一年前当她卖身为婢时,就预期将有很多悲惨的事情在前头当你的人生操控在陌生人手上时,这是难以避免的事。
能够买她的人口袋里都有点钱;这种世道里有点钱的大多也不是好人。孙慈已经作了最坏的准备。更何况她知道自己长得漂亮。身为别人的奴仆而又长得美,绝对是场灾祸她的娘就是走上这条路:被主人家的少爷玩耍,再卖给别人作小妾;肚子大了却又不确定是谁的,于是再被赶走;然后是卖唱流莺的生涯,染了一身病,没到三十岁就离开这个残酷的世界……
悲剧却到这里还没有终结。为了偿还母亲生前欠的下赌债、酒钱、药费……女儿孙慈被抓去出售,将要展开另一个循环。
但命运却待孙慈很好:刚巧在她卖身的那天,老爷和夫人经过,并且相中了她将她买走。
更令孙慈惊讶的是:第一天跟着老爷和夫人回到宅邸后,等着她的并不是训话或下马威;而是夫人在她眼前将那卖身的契约烧掉。
“我从前也跟你一样。”很年轻的夫人向孙慈说:“所以我没法把你当奴婢看待。你要是想走的话,我们不会拦阻。不过你也可以留下来。我们要用人。你不会很辛苦的我家里才只有三个人。”
本来就没有地方可去的孙慈,根本不必选择。
老爷夫人对待她都客气得令她感动。一年来夫人从没有向她发过一次脾气。宅院不算大,小巧雅致,干活一点也不辛苦,粗重的事情还有个老厨工帮忙。孙慈十五岁的人生里,从未过得这般舒服。
至于那说话不多的“老爷”,其实半点也不老,相反比孙慈不过年长五、六岁。她从来没听过老爷为钱财而苦恼,却不知道他干的是什么买卖。每隔一段日子老爷就会离家几天办事,其余日子甚少出外,都是留在家里。
最重要的是:老爷是个非常严肃的人,从来没有暗中调戏过她半次。他甚至对孙慈很少说话。这教孙慈大大松了一口气。
不过最令孙慈讶异的,还是家里第三个人。
最初听见夫人说“我家只有三个人”时,孙慈以为第三个自然是老爷夫人的孩子。
怎料她完全猜错了。那第三个人,竟然是一个成年男人。
而孙慈在家里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照顾他。
此刻她就捧着水盆、布巾和梳子,推门进了这个男人的房间。
这房间座落在宅邸的最深处,而且跟老爷夫人的睡房隔得很远,似乎是刻意这么安排,不给人轻易看见这房间的主人。而他也几乎未离开房间半步。
与其说他是房间主人,倒更像是一件被收藏在房里的物品。
那房间格外的大,陈设甚少,打理得非常干净,室内散发着淡淡的花香来自小几上瓷瓶里一束每天更换的鲜花。
孙慈进来后微笑,一边将水盆等物品放在桌子上,一边说:“早啊!今天怎么样?睡得好吗?”
虽然孙慈知道就像每天一样,不会得到任何答案,但她还是每天都问。果然那男人仍是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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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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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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