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在都市签到的日子>第三百二十三章 彩头
  老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

  但现在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冷漠不少,尤其是一些新楼盘。

  即使是门对门的两个邻居家,基本都没有什么往来,最多相互点头打声招呼。

  大家都很忙,哪有功夫维护这些陌生关系。

  送走了邻居,李旭重新回到房间,看工人们安装沙发等新购买家具。

  忙乎了一个多小时,家具才算安装完毕,整个房间也有了些新鲜气息。

  把床铺一铺,新买的被褥一放,直接就可以拎包入住。

  等下次来首都,他就不用再住酒店了,到时候也体验一把首都人民的日常生活。

  等工人走后,李旭把门带上,锁好门,拎着打扫出来的剩余垃圾站在电梯口等待下楼。

  随着电梯指示灯的闪亮,很快电梯就到了五楼,接着电梯门打开。

  从里面走出了一位模样不俗、很有气质的女人,看年纪约么二十五六岁。

  估计是去邻居家的,反正不会是去他家!

  模样俊俏的女人多了去了,李旭也只是迎面的时候扫了一眼,便很快收回目光,径直步入了电梯。

  房子已经弄了个大概,李旭便不打算再待在首都了,他准备先去一趟上都,然后再去一趟高丽国。

  这两个地方都是有公司在筹措,所以他得去看一看,尤其是上都那家贸易公司。

  整个公司就剩一个空壳,只有一个老员工周大顺一直坚守在那里。

  年后上班的时候,周大顺汇报说有六个老员工回来,顺带还招聘了五六个人,基本框架已经打好了。

  李旭怎么着也得去看看,以后他还指望这个外贸公司挣钱哪!

  当然还有一个事情,李旭也得去上都办一下。

  之前签到奖励了一个加班兑换时间的奖励,结果也早出来了。

  感谢码农孙国栋同志的辛勤付出,李旭获得了232个小时的系统赠与时间奖励。

  折合成天数足足有10天半的时间。

  干的漂亮,孙国栋这一个月经历了什么?几乎天天都要加班到后半夜。

  李旭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这样勤劳的计算机人才,他肯定要拉拢过来的。

  计划已经定好,李旭便在手机软件上买了直达上都的机票。

  顺便还问了下妤馨,看看她跑哪个航班。

  信息发了没一会,妤馨就回了过来:“我最近跑国内,双庆市。你要来上都?”

  “嗯,明天的机票,明晚上一块吃饭?”李旭回了句。

  “好啊!怎么可可不见了,准备攻略我了。”妤馨发过来一个扮怪的表情图片。

  “别提这个伤心事,见面再聊吧。”李旭没接她话茬。

  男人嘛,还是要点面子的!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李旭一看是黄毛邓的,便接通了电话,听了没两分钟,顿时眉头就皱起来了。

  “我还有事,你们找别人吧!”

  “别啊!要是能找着别人,我也不想麻烦您啊!这回真跟雪凝没关系。那狗日的小鬼子指名道姓要找您哪!”

  “找就找呗,我上次是正好凑巧,行了没事,我挂了。”蜀南文学

  “别,哥,亲哥,算弟弟我求你,我认识一明星,不是小明星,演过热门电视剧女猪脚的!只要哥哥你来,我就给你牵线搭桥,费用我出。”

  “滚,我是那样的人嘛?”李旭呵斥道。

  咦,这话怎么这么耳熟。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不想去,闹哄哄的,又不认识几个人。

  “哥,对方有彩头的,只要您赢了,就可以获得三百万现金。”

  李旭眼睛一亮,难得,竟然有机会用系统给的技能挣钱。

  “那输了哪?”

  “肯定不能让哥你出啊,我们几个出!”黄毛邓说道。

  “嗯,我考虑一下!”李旭想了想,正准备权衡一下利弊。

  就听黄毛邓说道:“雪凝已经去了酒店!”

  呸!这女人,每次都这样。

  李旭摇了摇头,算了,有钱不挣王八蛋,反正输了也关自己事。

  酒店门口,李旭看着一身清亮装扮的孙雪凝,悄悄咽了下唾沫。

  “大冬天的,你冷不冷!”

  清了清嗓子,李旭表示一下关心,显得自己并不注重对方穿的多少,而是在意她的健康。

  “今天我做你的赛车女郎!”

  赛车女郎?

  李旭脑海中很自觉响起了那句:“你好坏哦,我好喜欢!”

  啊,呸!

  把自己的帕萨特停好,李旭走到孙雪凝的红色兰博基尼旁,正要坐进副驾驶,就见孙雪凝说道:“你来开。”

  李旭笑了笑,便跟她换了换位置。

  等她坐下后,李旭不经意的瞥了一下,入眼便是一片白腻!

  原来跑车座位弄这么低,嗯,设计师应该没考虑这么多。

  “好看吗?”

  李旭赶忙做出一副不明白她意思的表情:“什么好看!别墨迹,赶紧做好。”

  “嘁!”孙雪凝鄙夷了一下。

  油门一踩,音浪声滚滚而出,李旭漂亮的打了一个甩尾,将车开向了马路。

  这辆红色跑车,即使在豪车如云的首都依旧是马路上一抹亮色,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李旭不急不缓的开着它,感受着这辆车的脉动。

  每一辆车都有自己的脾气,如果你不能摸清它的脾气,你就不能很好的感受它的频率和节奏,就没办法发挥出车子的最佳性能。

  所以这一步熟悉车辆的过程必不可少。

  李旭悠哉悠哉的开着车,看到前面有一个红灯,便缓慢的停了下来。

  就在这时,旁边的车道也停过来了一辆白色尼桑天籁。

  副驾驶的乘客直接将车窗降了下来,露出一张还算可人的俏脸。

  李旭瞥了一眼,也把车窗给降了下来,然后直接调出了微信二维码,伸了过去。

  女人捂着嘴笑了笑,看了眼自己车里的女伴,然后毫不犹豫的扫了下码,加了好友。

  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配合默契。

  随着红灯读秒的倒计时,李旭将油门轰的嗡嗡作响,然后在绿灯亮起的刹那极速窜了出去,留下还在原地愣神的尼桑天籁。

  “还是跑车好啊!”

  李旭不由自主的感慨道。

  而此时的孙雪凝脸黑的跟炭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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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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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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