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在都市签到的日子>第三十一章 我在这里
  三人在车上插科打诨,时间倒也过的飞快。

  不过半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济州有名的蓝海大酒店。

  这是一家正宗五星级大酒店,无论餐饮娱乐还是休闲,质量都是相当高的。

  李旭刚获得一大波人气值,自然是财大气粗。

  齐家姐弟不知道李旭的经济状况,但看他开着几十万的凯迪拉克,也没往贫下中农上考虑。

  不过三人没吃什么豪华盛宴,简单的吃了顿自助餐而已。

  虽然说是简单,但一个人就要一百二十块钱,已经算是相当奢侈了。

  一顿饭下来,他跟齐依依也熟识了不少,这才知道她不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而是东齐省歌剧院的舞蹈演员,只是最近有工作,借调过来演出的。

  其实齐依依虽然性格比较跳脱,但也不是一个神经质的毒舌女孩。

  之所以那么对他,不过是还在生丝袜的气罢了。

  至于一双丝袜,为什么会让她这么惦记,又这么刻意的怂他,李旭却没问出结果。

  吃完饭,李旭先把齐依依送回电视台,然后才送齐子轩去济州大学。

  “师哥,你说我们下一步怎么办?”齐子轩在后座突然有些惆怅的说道?

  “什么怎么办?”李旭疑惑道。

  “我们出名了啊!你不知道,今天早上我去食堂,好多人看着我,嘴里也说的是我。”

  “然后哪!”

  “然后我买了吃的就跑回宿舍了,连课都没去上。”

  李旭有些哑然,说实话他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齐子轩平时在学校还是挺低调的,只有因前女友的事,闹过一段时间,不过不是啥好事。平时就是一普通大学生。

  骤然出名,心态确实有些变化,但他也知道自己能出名跟自己没多大关系。

  歌曲的一切都是眼前这个萍水相逢却相处愉快的师哥拿出来的。

  所以他在这件事上,想听听李旭的意见。

  “我还不如你哪,之前上台都紧张的唱跑调!不过你现在只是在一个视频里火了,这哪里算什么出名。你的重心是学习和之后的歌唱复赛。”李旭语重心长的说道。

  齐子轩点了点头,然后将脑袋靠在后排头枕上,没再言语。

  等车到了学校,放下齐子轩后,李旭把车停在操场外的停车场上。

  打开车窗,看着不远处正在挥汗如雨的大学生们。

  曾几何时他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一周基本会有三四天下午都在打球。

  每次打球,徐丽丽都会拿着一瓶水静静的待在篮球场边,看自己打球。

  然后等自己休息的时候,她会递上一张纸巾,一瓶水。

  好怀念的过去!

  作为一个念旧的人,李旭倒不是放不下前女朋友,只是对过去的怀念罢了。

  当初和徐丽丽分手是经历了相互磨合后的分手,也可以说是性格不合。

  徐丽丽太要强,而李旭又太随性,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加上后来她考上了银行,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而李旭却不能给她一个安稳的承诺。

  晃了晃脑袋,李旭把这些多愁善感的情绪从脑海中踢出,然后打开后备箱,拿出一双崭新的篮球鞋。

  自从有了车以后,他就在车后面放了一双球鞋,一个篮球,一套球衣,这是他曾经无数次幻想过的生活。

  穿好鞋子,拎着篮球,李旭就来到一个有五个人的篮球架下。

  “哥们,加一个!”

  李旭冲他们喊道。

  篮球场上的加一个,只要不是人齐了,基本都会同意。

  于是理所当然的打起了3v3。

  炎热的夏天,又是太阳最毒的时候,打了不过十来分钟,李旭就已经汗如雨下,气喘如牛。

  “老了!”李旭不由的感慨道,三年多没怎么锻炼,体能已经退步了很多。

  “薛永强,别打球了,快过来帮忙,叫上你同学。”几人正打着球,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学生小跑着过来,对打球中的一个人说道。

  被叫做薛永强的男生闻言停下手里的篮球,冲其他人说道:“得,别打了,部长发话了,干活去。”

  顿时场中原有的五个人一块拾起来地上的衣服,准备离开。

  “你是哪个部的?你也去,今天是校学生的活动!”女孩指着李旭问道。

  李旭左右看了下,然后指了指自己道:“你是说我?”

  “对,就你,你也去吧,多一个人干的快。”马尾女孩说道。

  “咳咳。”李旭心头暗喜,原来哥这么显嫩!

  “那个我不是你们在校生,你认错人了。”虽然被夸奖了很开心,但他也不愿意当免费劳动力。

  “啊?那不好意思啊!”马尾女孩红着脸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李旭说完又捡起自己的篮球,练起了投篮。

  马尾女孩见状红着脸跑开了。

  又打了一会,见天气实在太热,李旭收拾了一下东西,返回了车旁。

  把湿淋淋的球衣换了下来,然后取出一瓶矿泉水,坐在主驾驶座上边喝水边休息。

  一瓶水下肚,顿时觉得凉爽了不少,李旭刚想掏出手机看视频,就接到了高敏的电话。

  “李旭,晚上胡主管带我去参加一个酒场,可能没法准时回去了。那个要不你直接去吧。小苏,就是我舍友,她六点左右回家。你先帮忙修着。不好意思啊!”hτTΡδ://WωW.sndswx.com/

  李旭听了,想了下说道:“行,你要是喝酒,晚上回来就别开车了。”

  “知道了。谢谢。”高敏道了声谢。

  既然不能下午去高敏家,那李旭也不用急着走了,便打算在校园里逛逛,吃个晚餐再回去。

  等汗干的差不多了,李旭这才施施然关上车门,往学校里面走去。

  济州大学整个校区呈现长条形,南北狭长,主管道沿着河边一直延伸到教学楼下。

  李旭就在这条街上散步,说是散步,不如说是晒太阳。

  倒不是李旭不想走快点,而是打了半天球,腿有些酸僵。

  过了几分钟,他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以前上实验课的实验楼。

  这个难受是好东西啊!

  李旭猛然想起自己好像还有两次签到没领取。

  想到这,他便迈步上前,准备走进去看一看,顺便签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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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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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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