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为什么十三部都要安排人手守夜,若仅仅是为了防备友军疏忽,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十三部头人不仅仅是要防备宋兵偷袭,恐怕还有防备其他友军的意思吧。
一直到丑正时刻,也不见宋军夜袭,黑漆漆的吐蕃大营突然燃起了火把,在火光的照耀下,十三部的头人竟然一个都没睡,大宋在十三部中的细作差点惊出了一身冷汗,幸亏安抚使没有派兵夜袭,这竟然是一个陷阱,一个请君入瓮的陷阱。
“二叔,您不是说宋人诡诈,今夜一定会夜袭,害的大家陪您熬到现在,您还有什么要说的。”
其余十二部的头人虽然脸色难看,但也不愿意招惹野梨部势力排名第二的野梨雄,毕竟野梨部是十三部最大的部落,十三部虽然都8能得到西夏的支持,但却不像野梨部那样,被西夏视为自己人,谁叫野梨部的贵族头人是出身于党项羌的野利氏。
但是,旁人不敢指责,野梨部自己却有人开始发难了,那就是从围城开始就不怎么说话的野利粘。
“野利粘,你有什么意见吗。”
野利武眼神锐利,目光灼灼的盯着自家侄儿,他如何不知道野利粘为什么要这么说,不就是想打击自己的威信吗,对于这个侄儿,野利武丝毫不放在眼里,即便是他知道兄长想把部落首领位置传给自家侄儿,但野利武又岂能会如兄长的意愿。蜀南文学
野利粘暴躁易怒,志大才疏,平时最怕自己这个二叔,要是放到往日,被野利武这样盯着,野利粘早就退缩了,但是昨天和今天野利武一再失利,野利粘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
“没什么么,侄儿只想提醒二叔,您在宋人那里听来的评书,仅仅是个故事,咱们草原上的汉子,最不怕的就是和宋军打野战,宋人的大官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会放弃城池出来和咱们的勇士在野外交战呢。”
这都是小插曲,野利粘占了点嘴上便宜,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尤其是在他身旁野利难的劝说之下,没有和野利武在众人面前更深层次的暴露野梨部叔慈侄孝,表示了下他的深谋远虑,刷了一番存在感就退下了。
等到派出去的探马回报,周围一切正常,通远县也看上去静悄悄的,看来大宋今夜不会袭营了,被野利粘一语中的,哪怕是野利武,这会子也觉得自家侄儿说的有道理,虽然比较丢人,现在的情况和自己从评书里面听到的不太一样,但他还是知道自己身上的担子,没有继续坚持,而是同意十二部头人让麾下儿郎们去休息。
但是,野利武丝毫不知道的是,他之前乔装潜入秦风路,从说书人哪里听来的故事,其实全都是根据真实桉例改编的。
就在他们纷纷下去休息的同时,通远县内的早早就休息下的宋军,已经被值夜的悄悄叫醒,尤其是盛长槐带来的五百骑兵,在辅兵的帮助下正在忙碌着准备着一些东西。
于此同时,白天中午就收到消息的包雄,在晚上已经趁着夜色悄悄从秦州府城带着骑军出发,一路上披星戴月,尤其是到达通远县附近的时候,连火把都灭了,悄悄行军至距离吐蕃大营五里之外的地方,这会子正在给马匹喂**料,士兵们抓紧时间补充体力,只等盛长槐发出信号,就会直奔吐蕃大营。
丑时已过,大约寅时一刻的时候,通远县县衙门口,王韶正在劝说盛长槐。
“大人,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您是一路主官,还是在县城内等消息吧。”
盛长槐知道王韶是好意,但却不会听他的,这次夜袭,也不是非他不可,但他总有一种感觉,今日夜袭,恐怕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所以坚持要一起去。
“不用了,王大人去城头督战把,若是事不可为,我和包节度带着的骑兵能否顺利退回城内,守军才是重中之重。”
和野利粘说的一样,哪怕今天白天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顺风仗,但在野外和吐蕃军交战,宋军的赢面其实不大,夜袭是个双刃剑,用的好了是锦囊妙计,用的不好就是自投罗网,他也担心对面有多谋之人,将计就计的和大宋打一场野战,整个秦风路的骑兵加起来不过三四千人,若是被敌方缠住了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好在今天夜里月黑凤高,能见度不高,若是见机不对,借着夜色掩护,还能和包雄及时退入通远县。
通远县虽外边虽然一马平川,但还是有一些小树林什么的,吐蕃联军昨天白天的云梯就是取材于此,但十三部虽然说是乌合之众,但不在林子里安营扎寨的规矩还是懂的。
距离吐蕃大营一里之外的地方,有一个小坡,盛长槐带着七百骑兵和三百步兵趁着夜色掩护,到此地的时候已经是寅时三刻之时,提前派出去的夜不收前来禀报,一个时辰之前吐蕃营中突然火光大盛,但是持续了两刻钟之后又恢复了平静。
“侯爷神机妙算,算到了他们会防备我们偷营,那帮蛮子哪里明白,夜袭最好的时间便是现在这个时刻。”
盛长槐没有理会张顺在一旁拍马屁,而是指挥麾下士兵将带来的东西从马背上拿下来,熟练的组装了起来,赫然便是七八台小型投石机。
不同于吐蕃十三部的没见识,在大宋军中,尤其是在西军,投石机早就被作为攻城利器装备在军中,而这几台小型投石机,盛长槐和军中大匠研究了好几个月,才研究出这种容易携带,方便组装的小型投石机,而盛长槐带的这三百步兵,已经练习了长达一个月时间,如果在最短的时间将其组装起来,便是他们的训练科目。
至于研究这玩意的用途,盛长槐是有大用的。
西军善战,但是在野战中和西夏,甚至于吐蕃人不占据优势,短时间之内也无法扭转这样的结局,毕竟游牧民族骑射的本领是从小练习的,在野外,追又追不上,跑又跑不掉,尤其是在平地上,人家光靠游骑兵袭扰,就能把大宋将官们气死,大宋少马的缺点被无限放大。
哪怕是遭遇战,骑兵对步兵的优势也是很明显,虽然西军有重步兵作为应对,但这种兵种,太依赖士兵的身体素质,而且重步兵的机动性更低,没有办法兼顾整个战局。
西军以往的胜仗,多是依赖带兵之人的智谋,偷袭,埋伏,袭扰,还有诱敌深入,借住地理优势,没有一场是正面遭遇决战胜出的,就算占据人数优势,但敌人要跑,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侯爷,准备好了,包节度那边来报,他们已经按照约定的时间,推进到距离吐蕃大营一里之外,只等侯爷发出信号,便一同杀入。”
盛长槐点了点头,行不行的,就看这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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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少主人,他是不是傻,非得在那么多人面前给二首领难堪,这下可好,他倒是没什么,咱们就跟着倒霉了,别人都去休息了,咱们还得苦哈哈的守夜。”
吐蕃营中,一个大汉正都都囔囔的给同伴抱怨,他们虽然是野利粘麾下,但并非是野利粘的亲信,而是野利雄,野梨部头人的人,这次出兵,他们归野利粘统属。
野利粘哪里能想到,他刚才故意怼了自家二叔,想要打击他的威信,但是底层的士兵并不认账,在他们看来,白天那种仗,换谁都不行,而且,白天攻打县城的主意,并非是野利武一个人的主意,而是十三部贵族一致的决定,怪不到野利武的身上。
至于晚上设计埋伏,想要给宋军来个关门打狗,虽然宋军没有如同想象中前来袭营,但是在底层士兵眼里,这种事情,本来就是赌运气,赌赢了大赚,赌输了也没啥,反倒是让底层士兵觉得野利武特别谨慎,而且,他晚上的安排大家都看在眼里,这帮没见识的吐蕃兵,可没见过其他头人做过这样详细的安排。
吐蕃人虽然大部分都是不识字没见识的,但不代表他们不佩服有知识的,最起码在他们眼里,野利武和传闻中的吐蕃智者差不多,至少能想到这块,尤其是野利武本来就是野梨部第一勇士,如果在有智慧,对部族有什么好处他们自然明白。
现在的吐蕃人,可还是对几年前唃厮啰在的时候记忆犹新,哪怕是现在吐蕃诸部分裂成大大小小的势力,但底层吐蕃人还是希望他们自己的部族中,能出现一个文武双全的智者,带着他们重现吐蕃人荣光,当初是什么日子,现在是什么日子,一对比就知道了。
“别说了,小心被少族长的亲信听到,倒是告咱们一状,搞不好被少族长那个暴脾气打死了。”
大汉的同伴是个胆小的,瞧着不远处靠着矮坡睡觉的士兵,提醒了一下大汉,都是被野利武公报私仇派来巡夜的,野利粘的亲信敢睡觉,他们几个却不敢,他们也深感羡慕。
“哎。
。你看看那边是不是有火光,是有人去那边巡视了吗。”
大汉正准备取笑同伴胆小,突然瞧见远处火光闪烁了一下,突然又暗澹了下去,连忙拉着同伴问道。他那个同伴顺着大汉指的方向瞧了瞧,没发现什么,但没等他说话,陆续又亮起了火光,突然间头皮发麻。
“不会被二首领说中了吧,宋军真的要夜袭。”
大汉也知道事情大条了,前半夜他们有所准备,但是在众多头人和野利粘的坚持下,野利武不得不撤了安排,让士兵们去休息了,这会子应该是睡的正香的时候,如果这时候宋兵夜袭,后果可想而知。
不等他继续反应,便听到嗖嗖嗖的声音,半空中如同流星一般划过七八道,然后便是重物跌落在地上。
“轰。
轰隆。
。”
夜深人静,吐蕃营中虽然有个别守夜的在小声聊天,但基本上还是很安静的,突然间如同响雷一般的声音在营帐炸响,几乎是在同时,大部分的吐蕃人被这七八声炸响给惊醒了。
紧接着,连续不断的炸响此起彼伏,相比于吐蕃人被惊醒之后稍微有点懵,马匹比人反应更快。
“马惊了。”
白天损失了四千人,但整个联军还有接近两万人,他们又不是真正的大部族,行军打仗除了各部头人和贵族有毡房住,再加上两千多亲信兵有便携带的小帐篷,其余人大多是带了厚羊皮,靠在自己带来的马匹肚子上睡觉,哪怕是白天见识过这种声音,但离的比较远,声音还没这么大,现在大半夜的突然炸响,机会大部分马匹都被惊吓到了。
“响雷啦。
。”
马匹受惊之后,倒霉的便是靠着他们的主人,骏马一般是站着休息的,但是若是马群,也会躺下了,而同一个部落相熟的,会让一半的马匹躺下了,他们好靠着睡觉,大半还是站着的,受惊的马匹,无论是躺着的,还是站着的,听到这个声音,纷纷四散奔跑,哪怕是有一些被拴起来的,也都奋力挣脱栓着他们的缰绳。
两万多吐蕃人,几乎都是带着马过来的,一小部分马受惊,会带动所有的马匹同时四散奔跑,哪怕是擅长牧民的吐蕃人,也没有任何办法在短时间之内安抚下来马匹,而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一开始被踩踏伤亡的吐蕃人至少得有一两千人。
而让吐蕃人更为吐血的是,马匹会受惊,人也会,刚刚进入深度睡眠的人,突然被惊醒,然后一睁眼便是受惊的马匹,惊慌的人群,再加上受伤同伴的叫声,盛长槐的第六感没错,这不就是惊喜吗,炸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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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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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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