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待在东原镇上游玩了一番。
当然,现在事情已经了结了,他们也没有了隐瞒真容的必要,所以两人都恢复了本来样貌。
风凌语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大采购一番,看那架势,好像要把这里搬空似的。
“小语,够了,这些东西你就算用个十年都用不完。”沈怀瑜看着风凌语又豪爽的买了一车羊毛线后,扶额道。
“这些又不是我一个人用,小桃,怀清,沈爷爷,还有高叔,肖老师,老太太,王大哥,明蕊……每人分一些,这样算下来也不多啊!”风凌语振振有词的说。
她是觉得不够,反正又不缺钱,喜欢就买,空间里存着也不怕坏。
沈怀瑜见劝不动她,也就不再劝了。
算了,千金难买她高兴。
两天后,风凌语终于觉得自己的购买欲得到了满足。
“我也该回去了,都出来一个半月了,回去后还能赶上过年。”风凌语对沈怀瑜说。
“你打算怎么回去?”沈怀瑜挑眉。
“都可以啊,反正林子里的路我已经跑熟了。”风凌语抬抬手。
她是真的觉得无所谓,原路返回也行,只要能赶上过年就好。
“算了,你还是和我一起吧,咱们一起坐火车回去,等到了村子再分开走就行。”沈怀瑜摇摇头,穿越丛林太辛苦了。
“也行。不过回去之前,我还得去一趟咱们遇到的林子里。”
“为什么?”沈怀瑜不解的问道。
“你忘了,我空间里还有一头驯鹿呢!它跟着我背井离乡这么久了,得把它放回去。”风凌语说。
驯鹿不像金子和团子,是自己主动要跟着自己的,风凌语决定把它放回去。
“那我们什么时候走?”要是买卧铺的话,得提前买。
“明后天都行,你去买票吧,我把驯鹿放回去后再来找你。”风凌语略略思考后说道。
决定好之后,两人就兵分两路。
风凌语骑着那匹骏马回了草原,去放生空间里的驯鹿。
这匹骏马因为浑身的毛透着棕红,风凌语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小红,还得到了它无情的白眼。
沈怀瑜则去买卧票,凭他的特殊身份,想买卧铺还是很容易的。
两人的办事效率很快。
等风凌语从草原上回来,沈怀瑜就已经把票买好了。
从东原镇回丹阳市,估计要在火车上待两天一夜。
风凌语和沈怀瑜上火车的时候,车厢里面还没有什么人。
可能是因为现在天气太冷的缘故,并没有多少人出远门。
两人畅通无阻的来到了正确的卧铺位置。
沈怀瑜走在前面,就见到此时他们买的那间卧铺里面已经坐了一个人。
那人坐的很端正,正坐在自己的床位上看着书。
沈怀瑜的动作顿了顿。
跟在他身后的风凌语自然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怎么了?”她低声问道。
“没什么。”
“把行李给我。”
见他没回答,风凌语没有多问,把手中的行李递给了沈怀瑜,等他把行李在床下面放好。蜀南文学
然后风凌语这才把视线转向那个坐着的人,在看见那张仿佛给无趣的车厢增添了无数光彩的脸时,风凌语终于明白沈怀瑜的停顿是为何了,她的嘴角不着痕迹的抽了抽。
MD,这世界真小。
边言淞一早就上了火车。
他在东原镇的工作已经做好了交接,有关工作的调令也下来了。
本来边言淞是打算直接回京市的,可后来想到自己两个在下乡吃苦的好兄弟,最后决定顺路去看看他们。
要不然,等他回了京市,还不知何年能再见面。
因为他买票是临时起意,最后恰好和风凌语他们凑成了堆儿,刚好买到了同一间。
等沈怀瑜和风凌语一走进来,边言淞就不着痕迹的开始打量他们。
无他,眼前进来的两个人实在太出众了。
打头的那个男同志,身高大概有188左右,眉眼深邃,五官坚毅,脸上的线条流畅的恰到好处,看起来像个清隽的贵公子,可从他绷紧的衣服内衬可以看出,他不像表面上那么文弱。
他身穿一件长长的黑色呢大衣,里面是高领打底的羊毛衫,最外面还套了一个同色长款羽绒服,不过一进车厢,他就把最外面的羽绒服给脱下来了,更加显得他身长如玉,英姿挺拔。
而后面跟着走进来的女同志长得也不遑多让。她的气质清冷,眉眼如霜,只有在看那个男同志时,眼睛里会晕染些暖意。雪白的肌肤配上殷红的嘴唇,再加上精致而又恰到好处的比例,看起来就像是臆想出的人物一般完美。
再看她的穿着,是一件夹棉的白色大衣,脖子上还围了一条同色系的羊绒围巾,手腕上则戴了一只瑞士产的钢表,整个人显得干净又有种低调的奢华。
边言淞在心里暗暗咂舌,这两人光身上的穿着就不是普通家庭能承受的起的。
东原镇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两个人物,他竟一点都不知道?
边言淞本来就有容貌过盛的赞誉,可这两人和他比起来,也一点都不逊色!
风凌语和沈怀瑜把东西放好后,就在自己的床位上坐了下来。
为了方便,他们都买了下铺的床位。
坐定之后,两人对视一眼,心里很是无奈。
怎么就这么巧,在这里和边言淞碰上了?
最关键的是,现在他们都用的是自己的本来面目,要是以后再次遇见了,都不好解释。
边言淞在心里纠结了一会儿,还是开口问道:“你们好,我叫边言淞,这次是回家述职的,不知你们二位是?”
这个年代的人遇上了大多都会寒暄两句,所以边言淞此举也不算很突兀。
沈怀瑜抬眼,微笑着说:“你好,我们过来是有事要办,现在准备回家过年。”
“原来是这样,听你的口音不像是东北人啊……”边言淞又问,眼前的这个男人说的普通话很标准,有些咬字分明是地道的京腔。
“我是在京市长大的。”至于为什么是在京市长大,却要回东北过年,沈怀瑜没提。
“原来是这样,那我们还是老乡。”边言淞笑着回道。
眼前这一男一女的模样倒让边言淞想起了两个人,李子平同志和他朋友也是这样……
可是可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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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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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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