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飞机更吓人,两个时辰就到了。
他们出发的时候是中午,到机场之后也就才傍晚而已,不过冬天的蓉城天亮的早些,这个时候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
“可是整个成都这么大,我们应该去哪儿找啊......”
林朝暮挽着李安的手轻声的问道,在飞机上的时候,李安就已经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她,如今她已经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不能找到的话,她十分担心最后李安会因为承受不住心里的压力疯掉的。
“去天府广场看一看,不着急,该出现的时候它自然会有线索的。”这个时候李安反而已经冷静了许多,一切的死局都是有生门所在的,他其实心里已经想通了一些。
扶苏既然早就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的话,那么就说明事情还没有严重到最后整个地球人都会死完的程度,他即便是再丧心病狂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再怎么说,他也十分清楚扶苏的性子。
一个守护了华夏上千年的人,他本身就是靠着这股子执念才活下去的,自然不会允许发生这样的事情。
“天府广场?”林朝暮眼睛亮了起来,她以前来过几次成都,不过都是在影视基地拍戏,只有空闲的时候会和大家一起出来逛逛,不过时间都不长。
都说成都是个旅游胜地,虽然他们是上赶着来的,但是这件事情一时半会儿也结束不了,至少他们可以一边旅游一边找,倒也正好符合他们原本的初衷,他们本来就是要出门旅游的。
“你刚刚睡着的时候我用手机查了一下整个成都的地形图,如今的天府广场,正好就是当年的蜀国皇城所在,所以我们先去那边看看,说不定能够找到一些线索。”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对于无字天书,他曾经有所查询过,顺藤摸瓜之下,如今他已经有了两个线索可以去查找。
要么在他们现在所在的这里蓉城,要么就在洛阳。
“如果无字天书在刘家人的手中,那么还在程度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因为他们住在这里,只不过后来刘家举家搬迁到了洛阳,只有这两个地方了”李安拉着行李箱和林朝暮并排走在机场的传送带上。
三国时期蜀国的都城在蓉城,也就是刘备一家子呆的地方,后来刘阿斗投降了之后,被命令举家搬迁到洛阳定居,被封为安乐公。
意思是让他安安心心快快乐乐在洛阳呆着,别老是去想着回家或者是谋反这种事情。
后来刘蝉也确实顺了司马昭的意思,也就是人们现在口中津津乐道的“乐不思蜀”,说的就是刘阿斗。
那个时候的司马昭已经权倾朝野了,只可惜命太短没有等到自个儿登基的那一天。
这两个地方都有可能是刘蝉藏无字天书的地方。
李安率先排除了无字天书在那个找到它的手下手中,因为诸葛孔明当初是借着刘蝉的手派人去寻找无字天书的。
那么既然他已经得到了手下找到无字天书的消息,那这消息就肯定是刘蝉告诉他的。
刘蝉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该怎么做,如果他想掌控住诸葛孔明的话,他会把这无字天书牢牢的抓在手中。
或许他也没有想到诸葛亮这么快就死了吧?不过这个不是李安考虑的事情,如今这无字天书很有可能在刘蝉的手中,那么,刘蝉会把他放在哪儿?
蓉城,又或者是洛阳?
这两个都有可能。
无字天书很重要,刘蝉绝对不会让曹魏的那帮家伙知道的,举家搬迁到洛阳,很可能会被搜光所有的东西软禁起来,实际上后来也确实是这样。
所以如果这刘蝉是个有脑子的人,就不会把无字天书带进洛阳,而是藏在自己的地盘蓉城里,又或者说是他有绝对的手段,可以确保无字天书就算他带进了洛阳,也不会被司马昭发现。
所以这两个地方都很有可能。
“太难找了,一千多年前的东西,鬼知道在哪儿……”林朝暮瘪瘪嘴说道,听了李安一顿分析之后,他发现他们现在只有一个大的方向,具体细化下来的可实施的计划根本没有。
单单只有这几个猜测,那和大海捞针没有太大的区别,他们现在只是知道,这针就在海里,而且还可能是在两片海里......
“顺其自然吧,记不得的,就算最后没找到,扶苏应该也还有其他的办法。”李安点点头轻声说道,两人不紧不慢的出了检查口来到外面的机场大厅。
扎西应该明天上午就能够到了,今晚的话他打算先陪着这丫头去天府广场好好地逛一逛,一来呢他可以去查看一下环境看看是否能够找出一些线索来,二来呢也正好当做一个旅游了。
李安带着林朝暮径直来到机场的地下车库,小李子早就已经准备好了车子在车库里放着了,是一辆黑色的奥迪车,在起飞之前就告诉了李安停在哪个号里,所以他们很清楚的就找到了。
“看来分公司建立在全国各地也是有好处的嘛,至少少爷去到哪儿,机场里都有一辆车在等着他。”林朝暮笑嘻嘻的打趣着说道,虽然已经知道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她却仅仅只是在一开始的时候有一些担心而已,但后来也就没有那么紧张了。
天塌下来有李安替她顶着呢,她只需要不给他添乱就行了,如果李安要自己一个人出去办事的话,那么她也可以一个人在酒店里刷电视剧等他回来。
车子出了机场一路行驶在进入市区的路上,外面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只能看到远处的高楼大厦上面亮着的巨大广告牌,蓉城的冬天远没有京城那么冷,黑夜之中,时不时的能够看到升起来的一团一团的烟火,如今年还没有过完,家家户户都还沉浸在新年的欢乐气氛中。
现在还不是二月中芙蓉花开的时候,所以见不到这满城的芙蓉,也算是有些小遗憾,李安还记得当年那满城遍地芙蓉花开的盛景,只是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看得到了。
这里虽说是华夏西南地区,但是经济发展程度也同样不低,作为新一线城市,蓉城的经济发展要比他之前去苗疆蚩灵家的时候路过的市区要繁荣太多,四周的高楼大厦,路上的车来车往,街头的灯红酒绿,都在热情似火的释放着这个城市的繁华。
车子进入市区之后速度就慢了下来,一路上走走停停,李安看着车窗外的景色,感觉熟悉又陌生,陌生的是这里早已不是当初那个蓉城,以前这里还不属于皇城的范围,到处都还是青山绿水村寨地。
而熟悉的是这些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如今他已经苏醒了半年,早已适应了现代化城市的生活,这里和京城差不多,实际上如今去哪儿都是差不多的,倒也省去了他重新去适应的麻烦。
如今正是晚上八点钟,天府广场最为热闹的时候,虽说这还是冬天,气温很低,但是依旧压抑不住这群年轻人心中的火热,街道上来来往往的,大多都是一些年轻人。
老头儿才喜欢安静,年轻人,哪有不燥起来的道理?
街边卖唱的,耍杂技跳街舞的,摆地摊儿的遛狗的应有尽有,热闹和喧嚣将一个城市的繁华体现得淋漓尽致。
“老公,我饿了......”林朝暮偏过头来瘪着嘴看着李安说道,她有时候叫李安的名字,有时候叫李安老公,没有什么太多的分界,完全就是看心情。
“先去吃饭吧,有什么想吃的吗?”李安点点头说道。
“没有诶,不知道蓉城的特色是什么。”林朝暮摇摇头说道。
车子在红绿灯面前停了下来,如果是蚩灵那丫头的话,都不用李安去想吃什么,因为吃什么都是她在做决定,小丫头会翻那些网络上的旅游攻略之类一对乱七八糟的,然后标记一些网红打卡点,到了地方之后就会迫不及待的让扎西开车去目的地,至于他和扎西两个人就完全不用去思考要吃什么这个问题了。
但是林朝暮这丫头就不一样了,相比起蚩灵的天性活泼来说,她算是个标准的宅女,如果不是要拍戏工作的话,她可以在家里呆上一整天都不带出门的,在生活上她对李安的依赖程度要高一些。
不过林朝暮也有很多优点,她十分会察言观色,知道李安心里在想什么,并且适时的做出回应,而且虽然两个人住在一起,但是她也不会整天都腻歪着李安,大多数时间都是两人各自做各自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李安是非常喜欢的。
“蓉城特色?那自然是蜀酒了。”不知不觉就想到了蚩灵那丫头,李安收回乐思绪回答道,来蓉城不喝蜀酒,那可以说是白来一遭了,而且正好的是他现在就想喝酒。
巴蜀的酿酒历史,算是相比于其他地方绝对算长的了。
秦、蜀有咂嘛酒,用稻、麦、黍、秫药曲、小罂封酿而成,以筒吸饮。
这是本草纲目里头写的内容,而五粮液,也是依此得名的,李安以前来蓉城,喝得最多的就是五粮液,那个时候也叫五粮液,就是不知道和现在的五粮液有什么区别。
蜀酒的特点就是香,大多数巴蜀酿的白酒,打开来都有一种淡淡的香气,早些年的白酒更是那样,李安这次苏醒之后,买过好多中白酒,很多名字都和以前他在蜀都喝过的就名字一样,只是这些用酒精兑过的,香气也淡了些,不过还算是能够闻到。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酒味醇厚,上千年的酿酒历史,造就了巴蜀酒乡的名头,深得老百姓喜爱,自然是不含糊。
还有就是顺口,沾唇触舌没有其他白酒那种强烈的刺激感,虽说酒精度很高,但是没有烈酒烧喉的那种辛辣。
“走,姐请客,保管你喝到尽兴!”
林朝暮早就看出李安的心情不佳,李安心情好或者是不好的时候,都喜欢喝酒,这是她相处额几个月以来发现的李安为数不多的爱好,所以即便李安没有提出来,她也打算今晚带着李安去喝点酒。
不是那种酒吧,也不是那种清吧小酒馆儿之类的,就是饭馆儿,而且还要喝白酒,因为李安虽然什么酒都喝,但是最喜欢的还是白酒。
看着她大手一挥一副豪气冲天的样子,和她这张温婉的脸表现得冲突,李安不由自主的笑了笑,这丫头就是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的可爱劲儿,和他待在一起李安觉得自己的笑容都比平时要多了一些,当然他也知道这是丫头故意在逗他的。
“蜀侯宴,名字不错,就这儿吧!”林朝暮看了看手机上软件里的餐馆排行榜,她也懒得去琢磨对比孰优孰劣,反正找第一个就行了。
正好店就在天府广场外边不远处的地方,距离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不远。
没想到竟然是一家小餐馆儿,店面不大,而且也处在这闹市中算是比较偏僻的位置,不过店面装修得很不错,两人停好车子找到地方之后才发现,门外竟然还要排队。
如今这大过年的,餐馆儿的生意本来就没有平常时候好,这个时候还要排队,可见平常时候生意有多好了,而且这店面并不大,还这么有名气,说明他们家的菜品做的确实十分不错地道。
“看来我们来对地方了诶,运气真好。”林朝暮挽着李安的手臂说道,两人一出现就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虽然林朝暮戴着口罩,但是从脸型的轮廓,那大大的眼睛和高挑的身材,一下子就吸引了周围人的目光,这丫头向来是走到哪儿都是焦点的,连结婚都不例外,这一点李安深有体会早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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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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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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