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天命唯汉>第一十二章 刘盈:你坑我啊,我坑你啊,生活甜蜜蜜……
  长乐宫,永宁殿。

  虽然外间天寒地冻,但这座用于饮宴的宫殿却温暖如春,歌舞升平。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两行穿着藕色长裙的舞女踏地而歌,水袖甩动,纤腰如扶风摆柳,裙摆飞扬,颇为赏心悦目。

  今天是齐王刘肥以及留候嫡子张不疑的加冠礼,不仅长安城的王侯公卿亲自到场,诸如朝贺完新年还没来得及返回封地的淮南王英布也被叫了回来……

  其实刘肥早在两个月前就应该举行加冠礼的,但那时候吕雉考虑到张不疑也快了,而且刘盈南征未返,于是和曹氏商量了一下,将刘肥的加冠礼向后顺延一下。

  曹氏对此小有微词,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毕竟刘肥加冠之后就要准备大婚,然后就要前往封地就藩,而在老刘没有挂了之前,曹氏作为宫妃,不能跟着刘肥一起去齐国居住。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一时期无论是官府还是民间,很多时候都是延续自周朝的习惯。

  秋季结婚。

  这一时期秋粮入库,农民家里或多或少都不缺粮食,再加上冬季太冷无事可做,两个人正好抱在一起互相取暖,顺便打发一下天黑之后临睡之前的无聊时间……

  因此,秋季末尾加冠的刘肥就错过了理论上的结婚时间,曹氏想要抱上孙子的话,只能等到今年秋天刘肥大婚之后,也就是明年夏季之后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所以,她自然不会驳斥吕雉的面子。

  永宁殿中,在刘邦搀着刘太公上前为刘肥和张不疑戴上头冠的时候,刘盈正襟危坐,盯着面前的案几眉头微皱,有些不知所措。

  熊掌。

  之前那只长满黑毛,看起来很吓人的熊掌,此时褪去毛发和表皮之后,变得白白胖胖,散发出阵阵的油香肉香,此刻上面又浇着卤汁,芡水浓厚看起来有些诱人。

  嗯,烹饪熊掌的时候需要用猪油包裹,之后还要和猪肉炖煮在一起,之后再小火慢蒸。

  如此繁复的烹饪过程,别说是熊掌了,就算是条抹布味道也不会太差。

  嗯,是不会太差。

  后世里虽然某国管得严,诸如熊掌这样的食材普通人禁止食用,否则会依法论处。

  但隔壁某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岛国却因为野生熊泛滥,每年都会有合法的猎杀指标,所以在那里即便是普通人也可以合法吃熊掌。

  因此,熊掌的口味刘盈之前也略有耳闻,不过他此刻眉头紧皱,是因为张良家厨子的问题。

  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整只熊掌,看起来的样子,有点像是人的脚丫子……

  我绝对饶不了张不疑那混蛋……刘盈咬了咬后槽牙,眼睛盯着跪在地上等着被戴头冠的张不疑暗自发怒。

  张良的座位离他很近,他可以看清楚张良面前也摆着熊掌,但熊掌已经被切割开,一块一块的,看起来一点不渗人,反而让人充满了食欲。

  所以,同样一盘菜,同样都是张家的厨子,刘盈非常有理由相信就是张不疑那厮在背后捣的鬼!

  突然,刘盈心中灵光一闪,招招手,唤来跪在一旁弓着腰如同虾米的中行説,在他耳边小声嘀咕了起来。

  “把这道熊掌给长公主送过去……别说是我让你送的啊!长公主要是问起来了,你就说是留候公子让你送的!”

  中行説重重点头,虽然什么话也没有说,但脸上的神情还是告诉了刘盈他的想法。

  明白了,一定办好!

  刘盈望了一眼中行説匆匆离去的背影,旋即转过头来继续看着眼前的歌舞和加冠礼。

  其实他之前曾经有过想法,想要直接找个由头赐死中行説。

  毕竟这厮在历史上是个汉奸!

  但刘盈转念又想了想,中行説这个汉奸其实有情可原。

  毕竟人家最初的想法就是留在汉宫之中,虽然苦点累点,但却吃喝不愁,且可以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

  这是在这个没有宦官掌权的时代,一个阉人最朴素,也最真实的想法。

  但可惜的是天不遂人愿,朝廷要嫁公主给匈奴,而公主需要有牌面,也就是需要有陪嫁的太监和宫女。

  所以,中行説这种没什么后台的摸鱼党就成了最佳选择。

  按理说跟着公主去往匈奴也不是一件太坏的差事,但问题的关键是,这并不是真正的公主!

  这种事情早晚会被匈奴人知晓,而一旦东窗事发,公主下场堪忧,那么这些跟随公主一同前往的陪嫁,尤其是中行説这样的没有生育能力的阉人,只怕一个也活不了!

  所以,在百般推脱不能之后,中行説的黑化也可以理解。

  用一些感性的话来说,就是汉朝没给他选的机会,偏偏他还有能力报复!

  被家人送入宫中,当了太监,不能成家,无儿无女,已经是人生无望,然后,连苟活也不可能,要被当成物件打发到匈奴苦寒之地。

  这,公平吗?

  ………………………………

  东海之滨,夜邑港。

  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一条悬挂着黑色船帆的海船破浪而来。

  片刻之后,海船靠岸停稳,挂上缆绳开始卸货。

  这是一条从鲸岛运粮回来的大船,火山灰堆积而成的土壤十分肥沃,再加上充沛的降雨,这就导致了很多即便是第一年才开垦出来的土地,亩产量超过了中原那些耕耘了很多年的旱田。

  而当地人多是食草民族,对于粮食的需求量也不大,所以多余的粮食自然不能浪费,要运到粮食消耗量比较大的地方。

  比如夜邑金矿。

  这么些年过去了,如今还在夜邑淘金的淘金客已经变得机灵了起来,他们懂得了节俭这两个字。

  许多人都选择赚了钱之后,在金矿周边买房子田地,成家立业,农忙的时候种田,闲下来之后再去金矿上班。

  所以,为了稳定金矿的产出,自然要提高隶臣的数量,比如那些身材矮小,只在正常人三分之二身高的倭人。

  因此,粮食也算是取之于厮,用之于厮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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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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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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