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互联网并未像后世那般成为经济的发展主力,主要受限于用户量的稀少。
2002年虽说电脑的价格不像上个世纪那般稀有,但四五千的价格也足以让普通家庭望而却步。
两人对面前的互联网形式展开了许多讨论,越是讨论李振宇就越震惊。
眼前这个年轻人对于互联网的了解简直超出他的预期。
要知道像程臣这个年纪的人,接触互联网不过是在网吧里聊天、打游戏、看电视剧、听歌之类娱乐性较强的功能。
甚至还有一些像程臣这般年纪的人都还没接触过电脑。
像他这样对互联网发展史侃侃而谈,甚至还能对互联网未来发展有预见性的提出一些可能性更是少之又少。
程臣提出的一些观点,让自认是互联网弄潮儿的他都得思索一会才能跟上节奏。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关于互联网的事儿?”
李振宇迟疑了一会,提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程臣微微一笑,道:
“因为我也在网上冲浪。”
后世互联网发展的如此迅猛,每个人每天接收海量信息,不会干技术难道还不会扯上一两句嘛!
闻言,李振宇也是咧嘴一笑。
对啊,互联网就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它打破空间地域的隔阂造就了无数的奇迹。
“既然你也认为互联网的发展是大势所趋,那么咱们今天的谈话相信会顺利很多。
我也就不绕弯子了,我想请你做我们华夏博客的代言人!”
李振宇眼神真诚的看着程臣说道。
听到这里,程臣终于知道李振宇所说的合作是什么了。
他对李振宇的做法还是很赞同的,现在在网上冲浪的主流是年轻人和中年人。
华夏博客想要得到更多的曝光和用户,就得死死抓住这波人。
而程臣的歌从《狼爱上羊》《秋天不回来》《童话》《爱情转移》这些流行音乐在年轻人中非常受追捧。
但他的《蓝莲花》以及即将发布的《曾经的你》和《生如夏花》却在中年人这个群体里非常有共鸣。
所以,程臣的粉丝群体跟华夏博客目标用户出奇一致,至于为什么非要找程臣,李振宇很快就给出了答案。
“实不相瞒,我昨天一天都在刷新你的博客,你的一些表现跟其他博客用户非常不同,你能玩转互联网,也很懂用户想看什么……”蜀南文学
李振宇顿了顿,好像在组织语言:
“你昨天一天给我华夏博客带来了三万用户……还有你的博客浏览量,截止今天早上,已经突破十万,这些都是你提现出的价值,你非常的……嗯,怎么说呢……”
“有网感。”
程臣默默的补了一句。
“网感?”李振宇琢磨了一下,而后猛地一拍手掌,大笑着认同道:
“对,就是网感!你对互联网有着独特的感知力,这是其他明星所不具备的,而且你的歌迷群体也跟我们的用户非常契合,当然,找你做代言还有一个原因……”
看着李振宇支支吾吾的样子,程臣微笑道:
“因为我便宜。”
李振宇憨厚的笑了笑,不置可否。
作为一个突然爆火的歌星,程臣的歌虽然传唱度很广,但毕竟刚火,地位不稳。
而且像那些成名已久的明星,动辄百万级别的代言费,李振宇肯定是不愿意拿这个钱的。
而且如果不是看到程臣昨天在博客一顿骚操作,李振宇也不会有请他做代言人的冲动。
“李总,那你打算怎么个合作法呢?”
这年头,代言饮料、代言手表、代言服装的明星有很多,但是代言互联网产业的明星还真是屈指可数,几乎没有。
所以,合作模式这块还需要两人再探讨一下。
“嗯……我们打算……”说到这里,李振宇扶了一下眼镜,有些踌躇的说道:
“我们打算请你做一年的代言人,代言费用……二十万。”
一年的代言费二十万,如果放在一个一般新人身上,其实不低了。
关键是程臣不是一般的新人啊,他的歌横扫榜单,光专辑销量就已经达到惊人的20万,更别提5万一场的商演。
以他现在的人气,一年的代言费至少50万。
所以,这个20万一年的代言费真的是太便宜了。
见程臣没说话,自知报价太低的李振宇讪讪道:
“刚才我们也聊到了互联网寒冬,对于现在的华夏博客而言正处于节衣缩食的阶段。
不瞒你说,我们现在过的很艰难,这20万还是从各项开支里节省出来的。”
说到这里,李振宇语气有些悲观:
“本来公司的人是不同意增加这笔额外开支的,但想要突破目前的窘境我只有背水一战。
如果这场寒冬还不结束,恐怕华夏博客就坚持不了两年……”
程臣知道李振宇这番言乱是故意说给他听的,同时也清楚,他并没有骗自己,2002年的互联网寒冬,让全球科技网络泡沫破灭,华夏也深受影响,大多数互联网公司都面临着倒闭的困境。
为了寻求利润,很多互联网公司进军网游业,华夏的第一批网络游戏正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但指望华夏博客这个濒临倒闭的公司去开发网游这肯定是不现实的,所以李振宇并非危言耸听。
程臣看着李振宇的眼睛,缓缓的摇了摇头。
见程臣拒绝自己,李振宇脸色一白,随后也没说什么,惨笑道:
“达不成合作也没关系……”
却见程臣缓缓伸出三根手指,道:
“我可以免费给华夏博客做代言,三年!”
闻言,李振宇双眼冒光,仿佛抓到救命稻草一般,但随后他又收起脸上的喜色,反而有些犹豫。
他这个年纪已经懂得了“天下最贵的东西往往是免费的”道理。
“你有什么条件?”
李振宇盯着程臣的眼睛问道。
程臣提出了他的条件:
“我想要华夏博客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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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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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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