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园园瞪着王天笑,王天笑依旧优哉游哉的喝着咖啡。
她从京城不远万里来到这里,结果只是接见一个毛头小子?
别说高园园生气,她心里还有气呢!
刚看到这首词曲的质量时,王天笑对这首词曲的作者佩服的是五体投地。
要知道词和曲完全是两个系统的,写得一手好词的人不一定会谱曲。
能写出这种词曲的神仙,她一定要把握住机会和他建立紧密的关系。
如果有可能的话,天海一定要把他留在公司,就算他想要公司股份也不是不可以。
作为在音乐圈摸打滚爬的“老资历”,她太清楚词曲的重要性了。
无论在哪个时代,音乐教育相对于文字教育始终是更为小众的学科。
这导致具有持续、产业化的作曲技能的作曲人常常是比作词人要少。
在文学教育水平普遍提高的现代社会更加如此。
由于人们对文字的驾驭能力更强,所以根据作曲来调整歌词往往更简便。
甚至并非专业的作词人也能写出经典的歌词。
而在她所认知的“程臣”是那种词曲一体的神仙。
词曲浑然天成,不像单一的作词或者作曲者还需要相互磨合。
但……
倘若不是跟高园园认识这么多年,她早就甩身走了。
这大概就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我大概明白王总的意思了,服务员,麻烦拿些纸和笔。”
程臣也不傻,王天看到自己反应这么大,无非是怀疑自己没有真才实学,联合高园园骗她。
程臣拿起纸笔,伏案写着什么。
两人对程臣的做法有些不解,但谁都没出言询问。
约莫十分钟左右,程臣收笔,把文稿递给王天笑。
王天笑瞥了他一眼,随手拿起稿纸,她倒要看看这个年轻人耍的什么花招。
“《蓝莲花》?”
只看到开头,王天笑便收起眼中的随意,正襟危坐的捧读着。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
“穿过幽暗的岁月,也曾感到彷徨……”
歌词上附带着曲子和节奏,王天笑顺着轻哼出来。
“这……这是民谣?”
半晌,王天笑才从歌词和旋律的情绪里退出来,震惊的问道。
“没错。”程臣点头。
“民谣啊……”
早在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民谣就曾火的一塌糊涂。
只不过当时的主题要么是歌唱校园生活,要么则抒发青少年心中的情感。
这类民谣风格被称为“校园民谣”,受众普遍年轻化。
代表作品便是许多人刻进DNA的旋律,如:《童年》、《同桌的你》、《蒲公英》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使新一代的思想更加解放,追求爱情与进步的愿望也愈发炽烈。
像麻油叶、宋胖子、陈粒、尧十三、赵镭等歌手均在民谣乐坛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他们歌曲的主题大多也以爱情、生活为主,这与时代发展高度契合。
民谣终于在华语乐坛上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安和桥》的间奏,赵镭的“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一响起,不知街上多少人会为之回头。
但是现在,2002年,民谣还属于方兴未艾时期,只是小众人群的爱好。
小众就意味着传唱度不佳,但喜欢的人会特别喜欢。
“整首歌曲有着浓厚的禅学味道,虽然没有激昂的曲调,却震撼了无数人的心,给人力量!是现在市场上绝无仅有的作品,但完成度和质量特别高!”
王天笑赞赏道,她个人也是民谣爱好者,对这样的作品简直没有任何抵抗力。
程臣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又递给王天笑一张稿纸:“再看看这个。”
“还有?!”
王天笑诧异的接过稿纸。
“《秋天不回来》?”
“初秋的天冰冷的夜,回忆慢慢袭来。
真心的爱就像落叶,为何却要分开。
灰色的天独自彷徨,城市的老地方。”
……
“就让秋风带走我的思念带走我的泪。
我还一直静静守候在相约的地点……”
依旧是附带着歌词和曲的一张稿纸,一模一样的字迹。
王天笑眼神复杂的看着面前坐着的这个男孩,心里五味杂陈。
“王总,这首歌怎么样?”
王天笑嗓子发紧,一点一点艰难的说道:
“好,很好,歌词朗朗上口,旋律伤感,是大众最喜欢的伤感情歌。
从传唱度来看,《秋天不回来》有可能比《蓝莲花》的范围还要广。”
两首歌,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但却是出自同一人之手,而且就在她的眼皮子低下写出来的。
这……这么可能!
“这、这都是你创作的歌?”
“不然呢?”程臣笑着看着对方。
你是怪物么?
王天笑差点脱口而出这句话。
“如果王总不相信的话,我可以现场再写两首!”
程臣道。
“别、别写了。”
听到他的话,王天笑心惊胆战的连忙阻止,不住的点头:
“信,我信!”
王天笑重新坐回椅子上,看着对面的程臣怎么看怎么喜欢。
这孩子,不对,这位神仙咋看咋招人喜欢!
“怎么了你们俩?”
高园园在一旁不明就里,程臣不就写了两首歌么?hτTΡδ://WωW.sndswx.com/
她这个一向眼高于顶的闺蜜居然前后态度反差这么大。
“这两首歌,有那么好么?”
“岂止是好,简直就是经典中的经典,园园你不懂,程老师这两首歌我敢堵上我的职业生涯,绝对爆火!”
王天笑神情激动的说道。
顿时惹来咖啡店其他人看傻子一样的眼神。
“程老师?”
虽然王天笑很激动,但高园园还是抓到了细节。
“程老师,程祖宗,刚才是我错了,我刚才不应该狗眼看人低,您大人有大量,饶了我这回,这三首词曲你看……都卖给我怎么样?”
说到这里,王天笑神情变得有些扭捏,笑着道:
“如果有可能的话……程老师您看能否加入我们天海唱片,别的不敢说,以后公司的顶尖歌手都随时给你用,资源也都往你这边倾斜,你看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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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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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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