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从华娱2002开始>第二十六章 写歌
  咖啡店的气氛有些尴尬。

  高园园瞪着王天笑,王天笑依旧优哉游哉的喝着咖啡。

  她从京城不远万里来到这里,结果只是接见一个毛头小子?

  别说高园园生气,她心里还有气呢!

  刚看到这首词曲的质量时,王天笑对这首词曲的作者佩服的是五体投地。

  要知道词和曲完全是两个系统的,写得一手好词的人不一定会谱曲。

  能写出这种词曲的神仙,她一定要把握住机会和他建立紧密的关系。

  如果有可能的话,天海一定要把他留在公司,就算他想要公司股份也不是不可以。

  作为在音乐圈摸打滚爬的“老资历”,她太清楚词曲的重要性了。

  无论在哪个时代,音乐教育相对于文字教育始终是更为小众的学科。

  这导致具有持续、产业化的作曲技能的作曲人常常是比作词人要少。

  在文学教育水平普遍提高的现代社会更加如此。

  由于人们对文字的驾驭能力更强,所以根据作曲来调整歌词往往更简便。

  甚至并非专业的作词人也能写出经典的歌词。

  而在她所认知的“程臣”是那种词曲一体的神仙。

  词曲浑然天成,不像单一的作词或者作曲者还需要相互磨合。

  但……

  倘若不是跟高园园认识这么多年,她早就甩身走了。

  这大概就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我大概明白王总的意思了,服务员,麻烦拿些纸和笔。”

  程臣也不傻,王天看到自己反应这么大,无非是怀疑自己没有真才实学,联合高园园骗她。

  程臣拿起纸笔,伏案写着什么。

  两人对程臣的做法有些不解,但谁都没出言询问。

  约莫十分钟左右,程臣收笔,把文稿递给王天笑。

  王天笑瞥了他一眼,随手拿起稿纸,她倒要看看这个年轻人耍的什么花招。

  “《蓝莲花》?”

  只看到开头,王天笑便收起眼中的随意,正襟危坐的捧读着。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

  “穿过幽暗的岁月,也曾感到彷徨……”

  歌词上附带着曲子和节奏,王天笑顺着轻哼出来。

  “这……这是民谣?”

  半晌,王天笑才从歌词和旋律的情绪里退出来,震惊的问道。

  “没错。”程臣点头。

  “民谣啊……”

  早在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民谣就曾火的一塌糊涂。

  只不过当时的主题要么是歌唱校园生活,要么则抒发青少年心中的情感。

  这类民谣风格被称为“校园民谣”,受众普遍年轻化。

  代表作品便是许多人刻进DNA的旋律,如:《童年》、《同桌的你》、《蒲公英》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使新一代的思想更加解放,追求爱情与进步的愿望也愈发炽烈。

  像麻油叶、宋胖子、陈粒、尧十三、赵镭等歌手均在民谣乐坛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他们歌曲的主题大多也以爱情、生活为主,这与时代发展高度契合。

  民谣终于在华语乐坛上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安和桥》的间奏,赵镭的“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一响起,不知街上多少人会为之回头。

  但是现在,2002年,民谣还属于方兴未艾时期,只是小众人群的爱好。

  小众就意味着传唱度不佳,但喜欢的人会特别喜欢。

  “整首歌曲有着浓厚的禅学味道,虽然没有激昂的曲调,却震撼了无数人的心,给人力量!是现在市场上绝无仅有的作品,但完成度和质量特别高!”

  王天笑赞赏道,她个人也是民谣爱好者,对这样的作品简直没有任何抵抗力。

  程臣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又递给王天笑一张稿纸:“再看看这个。”

  “还有?!”

  王天笑诧异的接过稿纸。

  “《秋天不回来》?”

  “初秋的天冰冷的夜,回忆慢慢袭来。

  真心的爱就像落叶,为何却要分开。

  灰色的天独自彷徨,城市的老地方。”

  ……

  “就让秋风带走我的思念带走我的泪。

  我还一直静静守候在相约的地点……”

  依旧是附带着歌词和曲的一张稿纸,一模一样的字迹。

  王天笑眼神复杂的看着面前坐着的这个男孩,心里五味杂陈。

  “王总,这首歌怎么样?”

  王天笑嗓子发紧,一点一点艰难的说道:

  “好,很好,歌词朗朗上口,旋律伤感,是大众最喜欢的伤感情歌。

  从传唱度来看,《秋天不回来》有可能比《蓝莲花》的范围还要广。”

  两首歌,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但却是出自同一人之手,而且就在她的眼皮子低下写出来的。

  这……这么可能!

  “这、这都是你创作的歌?”

  “不然呢?”程臣笑着看着对方。

  你是怪物么?

  王天笑差点脱口而出这句话。

  “如果王总不相信的话,我可以现场再写两首!”

  程臣道。

  “别、别写了。”

  听到他的话,王天笑心惊胆战的连忙阻止,不住的点头:

  “信,我信!”

  王天笑重新坐回椅子上,看着对面的程臣怎么看怎么喜欢。

  这孩子,不对,这位神仙咋看咋招人喜欢!

  “怎么了你们俩?”

  高园园在一旁不明就里,程臣不就写了两首歌么?hτTΡδ://WωW.sndswx.com/

  她这个一向眼高于顶的闺蜜居然前后态度反差这么大。

  “这两首歌,有那么好么?”

  “岂止是好,简直就是经典中的经典,园园你不懂,程老师这两首歌我敢堵上我的职业生涯,绝对爆火!”

  王天笑神情激动的说道。

  顿时惹来咖啡店其他人看傻子一样的眼神。

  “程老师?”

  虽然王天笑很激动,但高园园还是抓到了细节。

  “程老师,程祖宗,刚才是我错了,我刚才不应该狗眼看人低,您大人有大量,饶了我这回,这三首词曲你看……都卖给我怎么样?”

  说到这里,王天笑神情变得有些扭捏,笑着道:

  “如果有可能的话……程老师您看能否加入我们天海唱片,别的不敢说,以后公司的顶尖歌手都随时给你用,资源也都往你这边倾斜,你看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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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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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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