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村里的那些人和事>第54章 我要回咱家
  过了端午节后,就有收割机下了地。麦子熟了,一年一度的麦收开始了。

  河东的地里,几台收割机在一大片金黄的麦田里来回奔走,所过之处尘土飞扬。加高了车斗的农用车在地头上等着,收割机转一圈回来后,就把一整仓金黄的小麦卸到农用车的车斗里。

  装满一车后,司机就发动了车子,在发动机的轰鸣声中,把一车车颗粒饱满的小麦拉到专门的收购点。

  现在都是机耕机收,麦子也基本上不进家了,除了留下一家的口粮,其余的全部拉到收购站去。

  有些人家连口粮也不留,全部都卖掉,因为往年留的口粮都还没动过。粮食存在家里,每年都要晾晒,要不然就会发霉、生虫。

  说是口粮,其实平时也不会吃。现在,村里的老百姓和城里人差不多,平时吃的面粉、馒头都是买现成的,根本就不会去动存下来的粮食。

  林国华领着林枫和刘志民也来到了地里。刘志民家的四亩地包给了王二虎,当时说好一家收一半。

  林国华说:

  “这二亩地的麦子就别卖了,全部拉回去存家里。万一遇到个灾荒年,最起码有吃的。”

  林枫说:

  “现在吃啥都是花钱买,咱家小屋里存的粮食也没见吃过,还存那么多粮食干啥?每年都要倒腾一遍。”

  “你们生在了好年代,没经历过挨饿的时候。真正到了灾荒年,你拿着金子都换不来粮食,有吃的才能活命,钱就是废纸。正所谓手中有粮、心里不慌,说的就是这个理。咱老百姓辛辛苦苦种地,不就是为了吃口饱饭吗?”

  林国华神情严肃,语重心长的对俩人说道。

  林国华家的三亩地都包给了他弟弟林军华种,一亩地三百块钱。林国华每年都让他弟弟按当年的价格给成小麦,晒干后收进专门的小屋里储存起来。每年收了新麦子,就会把之前的陈麦子卖掉,小屋里的麦子始终保持在一千多斤。

  王二虎也来了,对林国华嘿嘿一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叔,要不你们收三亩地的,我收一亩地就行了,就帮了那么点小忙,我咋能要这么多麦子啊?”

  林国华说:

  “咱都说好了,就按说好的办,不能让你白忙活。”

  王二虎说:

  “那行吧!一会收割机过来了先给你们收,我的不往家里拉,”

  林国华点点头说:

  “行,你问一下种棒子的播种机,等麦子收了就赶紧把棒子种上吧!”

  王二虎说:

  “不急,今年天太旱了,从过了年就没下过雨。河东的井坏了还没修好,河里又没有水,就算种了也出不来,等能浇的时候再种也不晚。”

  河东的地因为离河近,可以抽河里的水浇地。虽然都是又黑又臭的污水,但是,浇一亩地才用五六度电,也就合两三块钱,比用井水浇划算多了。

  只是河里的污水也不经常有,越是旱的时候,河里早早就断流了。现在,河底都被晒出了大裂子,看样子一时半会来不了水,只能等着机井修好了。

  这里的地下水很深,机井要打到一百米左右才能出水。抽水的泵要用十八千瓦的,一小时要二十多度电,出水量还不大,浇一亩地差不多要用两个小时,这比用河水浇要贵多了。

  种地本身就不赚钱,老百姓能省一分是一分,都想着过两天河里要是能来一点水,就不用花大价钱修机井了。

  麦子收回来的时候,王秀英已经把两个院子都收拾干净了。卸好车后就直接摊在院子里晾晒。装麦子的口袋也准备好了,每个口袋上还写上了日期,怕放的时间长了把麦子放坏掉。

  这次可把林枫累坏了,他从小到大从没干过地里的活,没想到仅是搬运一下就这么辛苦。刘志民倒是无所谓,七八十斤的袋子,很轻松的就扛了起来,这比他在厂里干的活轻松多了。

  刚到厂子那会,他被分到电气焊车间,每天都要拉着比他还高的气瓶,把一张张厚钢板切割成零部件的毛坯,然后再把这些毛坯送到车工车间进行加工。

  最费力的活是焊蜂窝煤机的底座,一个小底座都要一百多斤,焊好一面需要一个人抬起来翻个面,再焊另外的一面。

  常年的体力劳动,让刘志民练就了一身的力气,地里这点活对于他来说,真不算啥。

  站在一旁的刘志娟,挺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刚想上前帮忙,被王秀英连忙制止了。她现在是全家人重点保护的对象,王秀英连择菜、洗菜的活都不让她干。

  快中午的时候,白雪也来了,她要体验一下过麦的感觉。她家虽然在农村,但是全家都是商品粮,家里没有地,也从没接触过地里的活,就想着过来感受一下这种收获的喜悦。

  广州的一家医院里,林双福身上插满了管子,躺在重症监护室里。他刚做了抢救手术,现在正处于昏迷的状态。

  林国霞和她哥哥林国栋正在她的办公室里商量后事。

  林双福到广州第二天就住进了医院里,原想着让他闺女林国霞帮他检查一下,住上几天院就能回去了。谁知住进医院的那天晚上,就因为呼吸衰竭而昏迷了过去。

  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已经抢救过好几次了,现在全靠各种仪器在维持着生命。

  “哥,你给家里打个电话,让家里人帮着准备一下吧!咱爹现在这样子,已经没有抢救的意义了,与其这么受罪,还不如早点走了。”

  林国霞揉了揉太阳穴,神情疲惫的说道。

  她作为一个医生,最清楚她爹现在的情况,肺癌晚期,一点希望都没了。坚持这样抢救下去,只会让老人更加受罪。现在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安排好老人的后事,完成老人的遗愿。

  “唉!要知道是这样,还不如不把咱爹接过来!在家里安安静静的走,也不至于受这么大的罪。”

  林国栋叹了一口气,就出去给家里打电话了。

  林双福第一次醒来时,就知道自己不行了,他拉着儿子林国栋的手,虚弱的说道:hΤTpS://WWω.sndswx.com/

  “国栋,给国霞说说,让她别再折腾了,趁着我还有一口气,把我送回去吧!我不能死在这里,我要回咱家,回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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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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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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