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卖羊的男人走远后,林国华说:
“行了,该买的都买了,咱们往回走吧!”
林占华也说:“这一趟不白来,花了好几千块。”
虽然这钱都是林川和林松出的,但是,他这心里依然免不了有些心疼。
现在过个年,光买肉都要花掉好几千块钱,这在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林枫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才十点多一点,他说:
“现在还早,咱好不容易来一趟,再去集上逛逛,买点山货回去。”
刘志山说:“对,咱们去买黑枣吃。”
王孟虎说:“我刚才看到有个卖柿饼子的,比咱下边卖的便宜,咱们去买点吧!”
林占华说:“你们去吧!俺俩在这里看着这些羊。”
说完,他便拉着林国华在车子旁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
看着林枫几人走远后,林占华拿出烟来,递给林国华一支,然后给自己也点上一支,悠然自得的抽了起来。
林国华也在石头上坐了下来,看着集市上拥挤的人群,说道:
“现在这日子真是好过了,没想到这山沟沟里,居然也发展的这么好。”蜀南文学
林占华点点头,说道:
“山里的人省俭,不管啥时候都能吃上饭,不像咱们那边,闹个灾荒啥的,连饭都吃不上。”
想到以前的苦日子,他不免又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
“以前我跟着咱爹到山里买羊,都是走着过来,天不亮就出了门,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能走到这大山里。再看看现在,人家开着车,用不了一个钟头就到了,那时候做梦也想不到,咱也能坐上小汽车。”
林国华说:“是啊!现在挣钱的路子多,钱也好挣。好挣就好花,钱也越来越不值钱了,光过来这一趟,就花了一万多块钱。”
他刚才算了一下账,光猪肉就二百多斤,花了五千多块钱,四只羊花了四千五,三十斤粉条也花了四百多,还有三百斤红薯,也花了二百多块钱,光这些就一万出头了,还不算来回的油钱。
林占华花的要少点,但是也花了大几千块钱。就连花的最少的王孟虎,都要三四千块钱。
林占华笑了笑,说道:
“以前猪肉六七块钱一斤,咱辛辛苦苦上一天班,才挣二十块钱,最多也就买个二三斤。现在猪肉二十五一斤,咱上一天班能挣二三百,一天的工资能买十几斤猪肉,要是按这么算,现在的钱,比以前还值钱。”
林国华点点头,表示认可。
确实就像他大哥说的那样,挣得多,花的也多,但是能买到的东西也多。
以前林枫小的时候,给一毛钱的零花钱就高兴的屁颠屁颠的。
那时候,一毛钱能买两根冰棍,或者是买一大把瓜子。
现在,给明仁和明远一块钱的钢镚,俩家伙看都不会看一眼,拿一块钱到小卖部里,根本就买不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这才短短的二十多年,大到国家,小到家庭,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用翻天覆地来形容也不为过。
作为这些变化的直接参与者和见证者,他们的心里自然是少不了感慨和欣慰。
林枫他们提着大包小包的走了过来,里面都是一些山货。
他把袋子放到车上后,拿出一袋黑枣,让林国华和林占华每人抓了一大把。
林枫有好几年没见过这东西了,今天看到了,就买了不少。
他小的时候就喜欢吃这个东西,只是,那时候条件不好,很少能买到。
记得他上初中的时候,在课堂上偷吃黑枣,被同桌的赵敏发现了,赵敏就向正在讲课的老师报告,说:
“老师,林枫在偷吃羊粪蛋!”
赵敏话一出口,惹得全班同学哄然大笑。
老师一脸疑惑的看向林枫,只见他的嘴上确实黏着黑乎乎的渣子。
林枫被老师喊到讲台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让他把口袋里的黑枣全掏了出来。
看着一个个黑不溜秋的小蛋蛋,确实就像羊粪蛋一样,全班同学又一次大笑了起来。
坐在后排的几个女生,还交头接耳的凑到一起,说道:
“真的是羊粪蛋啊,这东西能吃吗?”
坐在一边的刘志娟也跟着羞的满脸通红,她当然知道林枫吃的是啥。她口袋里也有,那是她爹刘老蔫到学校里看她们时,给她和林枫的。
老师看到林枫吃的是黑枣,并不是赵敏说的羊粪蛋,便又让他装到了口袋里,只是说了一声:
“上课的时候要认真听讲,不许搞小动作,更不许吃东西。”
说完,她便让林枫回到了座位上。
自此,林枫上课时吃羊粪蛋的事情,就在学校里传开了,搞得林枫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愿意到操场上去玩。
他也在心里恨上了赵敏,有事没事的,总是找个借口捉弄她。
想到这里,林枫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
命运有时候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没想到赵敏会被人安排着和自己相亲,更没想到赵敏最终还是嫁到了他们村,成了他们村的媳妇。
以前,肖寒喜欢过他,可是,他的心里只有刘志娟,肖寒为此离开了公司,去了售楼部卖房子。
后来,赵敏又到了滏阳集团,也或多或少的流露出想和他在一起的意思,也被他委婉的拒绝了。
林枫离开滏阳集团没多久,赵敏便嫁给了一个小股东的儿子,之后的事,林枫便不太清楚了。
只是听说她过的不好,好像是男方在那方面不行,连正常的夫妻生活都不能满足。
现在,这两个和他有过交集的女人,竟然都嫁到了河西村,和林枫成了乡亲。而且还是嫁给了兄弟俩,这真是不得不让人感叹啊!
此时,赵敏正挺着肚子,坐在林枫家的院子里,和正在烧火的刘志娟谈论以前上学时的事情。
刘志娟虽然只在县城里上了一年学,但是,赵敏对刘志娟的印象却特别深。她不仅学习好、人长的漂亮,关键是还天天和林枫腻在一起,这让当时的赵敏很不舒服。
现在想想,她从那时起,好像就喜欢上林枫了,就算是处处与他作对,也不过是想引起他的注意罢了。
想到这里,赵敏不禁笑了起来,那时候,才真的是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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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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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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