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村里的那些人和事>第10章 发愁
  “小雪,咋这么晚才回来,吃饭了没有?”

  刚吃过晚饭的白振堂,正坐在沙发上喝茶,看到宝贝女儿神色黯然的从外面走了进来,他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连忙问道。

  “吃过了,我先回房间了。”

  白雪说着就朝楼上走去。

  白振堂收回目光,看着手里的茶杯,沉思了起来。

  白振堂五十来岁,国字脸,浓眉大眼,略显花白的头发剪成了小平头,看上去就像是和蔼可亲的邻家大伯。

  白振堂原本还有一个儿子,前几年出车祸死了,现在就只有白雪一个女儿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更何况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家业,总要有个人来继承,所以白振堂两口子就有了招个上门女婿的想法。

  如果是在以前,这事比较容易。孩子们的婚事一般由大人做主,条件不好儿子又多的家庭,巴不得能攀上这样的好事。

  现在不行了,家里大部分是一个孩子,就算有两个,也是一儿一女,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谁会让自己的孩子去做上门女婿?

  更何况,现在的条件和以前也不一样了,家里有两三个人上班,随便干上几年,就能给孩子成个家。

  还有就是,现在的孩子和以前也不一样了,思想上既开放又独立,有自己的想法,婚姻的事情都要自己做主。

  眼看着白雪到了结婚的年龄,白振堂的心里也有些焦急了。

  “梦霞,你找个时间和小雪谈谈这个事,看看她是啥想法。我看她好像对小刘有点意思,如果她们能成的话,倒也不错。”

  白振堂对刚坐到他旁边的妻子孙梦霞说道。

  当初刘老蔫和林国华都在白振堂的厂子里干,后来,林国华去了王秀英一个远房表弟开的厂子当车间主任,俩人就分开了。

  刘老蔫从进厂上班,一直到去世,在白振堂的厂子里干了十一年,刘志民十七岁初中毕业后,被他爹带进厂里做学徒工,到现在差不多五个年头了。

  白振堂对刘老蔫家的情况非常了解,特别是刘志民,也算是他看着一步步成长起来的。

  刘志民在厂里当了三四年的学徒工,车工、焊工、安装工,每个岗位上都干过,甚至还当过几天的仓库保管员,这些都是白振堂有意安排的。

  如果换了别的新手,早就跳槽不干了,要知道学徒工是按日工算工资的,每天只有100元左右。而技术工是按计件算工资的,活忙的时候,加上一会儿班,一天就能赚三四百。

  和刘志民一起进厂的学徒工,第二年的时候就开始按计件工资算了。而刘志民对厂里的安排从没抱怨过,安排到哪里就在哪里,并且把每一个工作都做的很好。

  现在,能像刘志民这样踏踏实实做事的年轻人,还真是不多了。

  想到这里,白振堂心里有了计较,只要女儿没意见,过段时间他就找相熟的人和刘志民提一下。出了刘老蔫的事情,今年结婚是不行了,但是可以先把这个事情确定下来。

  河西村,林国华和王秀英也在聊着同样的事情,孩子们大了,婚事就成了父母最重要的事情。

  “你以前在那边干活的时候,有没有见过这个闺女?”

  王秀英一边削着苹果,一边看向正在吃饭的林国华问道。

  林国华想了想,说:“没有印象了,都七八年前的事情了,就算见过,那时候她也才十四五岁。”

  “我看那闺女对志民有些意思。”王秀英接着说。ΗtτPS://Www.sndswx.com/

  林国华说:“这事有点悬,双方的差距太大了,再说白振堂的儿子前几年出车祸死了,现在只剩下了这一个女儿,他肯定要招一个上门。二哥只留下志民这一个独苗,如果去给人家当了上门女婿,二哥不就算是绝后了吗?”

  王秀英诧异的看着林国华问道:“你咋知道的?”

  林国华撇撇嘴说道:“白家湾就那么大,白振堂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他家的事当然也少不了被人议论。先别说人家,说说你的宝贝儿子吧!你到底是咋想的?我看小枫和娟儿在一起挺好的,现在都啥年代了,你还相信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行,他俩绝对不能在一起,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他们都是我的心头肉,万一以后出点啥事,你让我还怎么活啊?”

  说到这个事情,王秀英马上就变得激动了起来。

  “行行行,那就不说了,小枫和娟儿今年都二十五岁了,这样拖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和他们一般大的,现在孩子都有俩了。”

  林国华把碗筷收拾了一下,就回了书房。

  书房是对于林枫来说的,林国华在这里,不过是玩玩电脑,在网上看看新闻啥的。

  王秀英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琢磨着林国华刚才的话。

  一个林枫就够她头疼了,现在又多了志娟和志民,还真是够让她头疼的。孩子小的时候盼着他们长大,真长大了,更让人发愁。

  她环顾了一下空荡荡的屋子,房子够大,也够冷清的。

  林枫那个臭小子天天在外面到处跑,好不容易歇班回家了,又成天腻在东院里,像个跟屁虫一样黏在娟儿屁股后面。

  刚吃过晚饭,就跟着娟儿和志民去了那边。不过,现在是特殊时期,他能在那边多陪陪娟儿也好。

  想到这里,王秀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都是命啊!

  “忙过这两天,就去找明亮娘商量一下,让她给寻摸个合适的人家。”

  王秀英把削好的苹果放进茶几上的盘子里,转身回了卧室。

  “真冷,明天我就去找云杰,让他给弄个空调装上,等到天暖和起来还要一个多月,总不能就这样硬挨冻吧!”

  林枫坐在刘志娟的床边,搓着手说道。

  “这大过年的,就别麻烦人家了,我平时开着电暖和电热毯,也不感觉有多冷。”

  刘志娟坐在床上,斜靠着床头说道。

  林枫使劲搓了搓双手,捂在耳朵上,看着刘志娟说:“麻烦啥,这大过年的他在家闲着也没事,咱们买他的空调是照顾他的买卖!”

  “等房子装修了再说吧!你是不习惯,我和志民已经习惯了,真的不感觉有多冷。要不你早点回去吧,我真的没事。”刘志娟看着他说道。

  “没事,我再陪你一会儿。”林枫把小太阳向跟前挪了挪说道。

  “那你也上来吧!我开着电热毯呢,在床上要暖和点。”刘志娟朝旁边挪了挪身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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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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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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