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使劲把嘴里的半个饺子咽了下去,错愕的看向他妈。
“你这孩子咋说话的?我咋会拿这事开玩笑!”
王秀英没好气的瞪了林枫一眼,自顾自的盛了一碗小米粥,坐在了餐桌旁。
林枫一下子不知道说啥好了,有些不相信的看着坐在对面的王秀英问道:
“你是说我蔫儿大伯真的死了?”
“这事我能开玩笑吗?昨天晚上中煤气没的,今天早上娟儿下班回来后才发现......”
林枫还没等他妈把话说完,就唰的一下站了起来,要朝外面走。
“你要干啥去?衣服,穿上衣服再出门!”
王秀英朝他喊了一声,林枫这才想起来,自己只穿了一套单薄的睡衣。
他转身跑进卧室里,随手从衣架上抓起公司里发的羽绒服,还不忘从背包里拿出两万块钱塞进口袋。
顾不上换衣服,直接把羽绒服裹在外面,朝隔壁的刘老蔫家走去。
林枫一出大门,就看到街里站了不少人,在小声议论着,巷子里也站了不少人,个个神情严肃,有些人眼圈都红了。
如果换作以前,林枫免不了又是一番叔叔大伯哥哥兄弟的打招呼。
他从小就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子,整个村子从南头到北头,不管见了谁,都敢没大没小的开玩笑。
村里岁数大点的长辈也都喜欢逗他,就是岁数比他小的,也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玩闹。
现在,他像是刚从监狱里放出来的劳改犯一样,把裹在身上的羽绒服紧了紧,红着眼圈低着头,一声不吭的从众人面前走过。
睡衣的裤子直接被风雪无视,就像光着屁股一样。脚上的棉拖虽然还算厚实,但是光脚穿着,每走一步路便有寒风裹着积雪钻进去,和没穿鞋也没啥两样。
“你这孩子是咋了,咋穿成这样就出来了?”
迎面走来的林军华看着林枫问道。
林军华是林国华的亲弟弟,林枫的亲叔叔。林国华还有一个大哥叫林站华,也就是林枫的亲大伯,此时正站在刘老蔫家的大门口,也看向了林枫。
前些年因为分家的事情,兄弟三个闹了些矛盾,虽然后来和好了,但关系也没像亲兄弟那么好,反而是刘老蔫,和这哥仨处的都像亲兄弟一样。
林枫就像没听到一样,径直走进了刘老蔫家里,此时的他对这些已经没有感觉了,脑子里全是蔫儿大伯的音容笑貌。
虽然只有几步路,却像是走了十几年一样,从他记事开始一直到昨天,一幅幅记忆的画面,在脑子里不停的翻腾着。
在他的记忆里,蔫儿大伯是天底下最好的人,对他最亲,比亲大伯还亲。
刘老蔫家在村里是独门独户,也就是整个村子只有他们一家姓刘的。
刘老蔫的父亲是个孤儿,从小跟着外公、外婆长大。给他成家后不久,外公外婆就相继去世了,后来有了刘江海和刘老蔫兄弟两个,算是在河西村落了户,开始开枝散叶。
因为是外来户,又没了外公、外婆的照应,刘老蔫的父亲和母亲在村里一向都很低调。
在生产队的时候,有活都是抢着干,后来分开单干了,老两口也是忙完自己活后,帮了东家帮西家。
谁家有事的时候,都是慌着跑去帮忙,凭着一股子干劲,赢得乡亲们的尊重。
刘老蔫和他大哥也继承了父母的处世之道,都是热心肠,谁家有事需要帮忙,都会不惜力气的忙前忙后。
特别是刘老蔫,年轻的时候思想活泛,因为上过几年学,多少有点知识,平时又喜欢学习、钻研一些新技术,在科学种地这一方面,算是村里的半个专家。
谁家地里的庄稼出了毛病,都是找刘老蔫去看看,让他给开个方子配农药。刘老蔫不管多忙,都会抽时间亲自到地里去看看,然后根据病虫害,搭配一个用药的方子。
如果遇到自己不明白的,他还会拔起几棵,带着主家一起到县里的农资门市上,请里面的技术员帮忙给看一下。
刘老蔫种地是好把式,他是村里第一个种蔬菜大棚的人,能在十冬腊月里收获一筐筐红彤彤的西红柿,用新买的三轮车拉进县城里,换回一摞摞钞票。
他的三轮车是周围几个村里的头一辆,林枫小时候整天赖在车上不下来。
刘老蔫总是嘿嘿一笑,把林枫和他的大儿子刘志强,塞进盖蔬菜的厚棉被里,一脚油门就朝县城里奔去。
除了中午能下馆子吃一顿好吃,手里还少不了糖葫芦之类的零食,在那个物资比较匮乏的年代,这简直是天大的幸福了。
后来种大棚的人越来越多,赚的钱也越来越少,刘老蔫干脆把大棚的围墙加高了一些,上面盖上石棉瓦搞起了养殖。
用砖砌起来的兔窝,有三四层,里面养满了从临县买回来小兔子。
第一窝兔子刚满月的时候,就被林枫偷偷抱走了一只。
王秀英为此,还狠狠揍了林枫一次,领着他把小兔子送回去。
“弟妹,你这是干啥哩?咱养了这么多,给孩子一只玩也不是啥大事,你干啥打孩子啊!”
刘老蔫把满眼泪花的林枫拉到身边,心疼的说道。
“是啊弟妹,小孩子都稀罕这些小玩意,拿一只就拿一只吧,你干啥打孩子啊?”
刘老蔫的媳妇王翠芬也在一旁心疼的责备道,弄得好像他们两口子才是林枫的爹娘一样。
刘老蔫两口子宠孩子是出了名的,不仅宠他们自己的孩子,连林枫也捎带上了,这也是林枫从小就和这两口子亲近的原因之一。
刘老蔫不仅自己养,还带动村里的乡亲们一起养。村里的乡亲们也都相信刘老蔫的眼光,他种大棚就跟着他种大棚,他养兔子就跟着他养兔子。
从那时起,村里的日子就一点点红火了起来,刘老蔫也渐渐的成了村里的能人,成了乡亲们发家致富的领头人。
后来临近的村子见河西村养兔子发了家,还出了不少万元户,也都跟风似的养起了兔子。因为养的人多了,兔子的价格自然也就低了不少,利润低不说,搞不好死上一些,还会赔钱。
刘老蔫带领着乡亲们把兔子处理掉以后,又组织村里的年轻人买了一批三轮车,跑运输做小买卖。
从周边相邻县市拉回来的西瓜桃子苹果梨,都是抢手货,沿街串巷的吆喝几声,半车就没了,利润是翻着倍的赚。
林枫的爸爸林国华,在刘老蔫手把手的带动下,也赚了不少钱,小日子也渐渐红火了起来。
或许是从小就跟在刘老蔫身边的原因,林枫的性格倒是和刘老蔫两口子的性格有些像,都是爱说爱笑的主。
凭借着一股子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灵活的头脑,刘老蔫家的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隐隐成了河西村这个小村子的首富,如果那时候有这个说法的话。
这也是直到现在,刘老蔫都是林枫最崇拜的偶像的原因,虽然后来的刘老蔫,被一场又一场的灾难,打击的像是丢了魂的木头人一样,呆板木讷。
这一切要从刘老蔫的媳妇生病说起。
林枫比刘老蔫的大儿子刘志强小两岁,比他闺女刘志娟小三天。林枫刚出生那会儿,王秀英因为营养跟不上,很长一段时间奶水不够吃,林枫被饿的哇哇直哭。
刘老蔫干脆在土坯垒成的墙头上挖了一个豁口,让林国华每天把林枫抱到他家里,喝他媳妇王翠芬的奶水。
这或许就是两口子把林枫当干儿子一样宠的原因。也是林枫从小和他们两口子亲近的主要原因。
自从生下刘志娟以后,王翠芬的身体就像是落下了病根,虽然依然像以前一样,看上去生龙活虎的,但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闹胃病。特别是生下小儿子刘志民后,身体像是被掏空一样,三天两头吃药。
那时候条件还不是太好,没有钱去大医院看,每次难受的时候就在镇上的小药铺里拿些药片子回来吃。
林枫和刘志娟十四岁那年,他们刚上初中一年级。刘老蔫和林国华商量了一下,狠心花高学费,把他们一起送进了县城里的私立学校。
他们因为没文化,吃了不少亏,现在有条件了,就想着把孩子送到县里最好的学校。
林枫和刘志娟也争气,在班里轮着拿第一,大哥刘志强已经上初三了,从初一开始,就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和哥哥姐姐们相比,小弟刘志民就有些差劲了,勉强能挤进前十名,这在别人眼里,也算是很不错了。
眼看着日子越来越红火,孩子们也都争气,刘老蔫和林国华的干劲更大了。
因为经常走街串巷做小买卖,周边十里八乡的他们都很熟悉。
刘老蔫发现临近的白家湾镇,开了不少小厂子,生产的各种机械销量很好,他就动起了开厂子的念头。
开机械厂不像种地、搞养殖,肯卖力气就行,需要实打实的技术。
他就拉着林国华找到一家生产蜂窝煤机工厂,改行干起了安装工,也就是钳工。
只是那时候,这些乡镇上的小厂子里没有这种说法,凡是把各种零件组装成机器的工种,统一都叫安装工。
就在俩人合计着学好技术自己开厂子的时候,王翠芬彻底病倒了。
汤水不能进,胃疼起来的时候,在炕上打滚。
从镇上的卫生院折腾到县医院,又从县医院折腾到市里的人民医院,折腾了多半年,花光了刘老蔫这些年所有的积蓄,还欠了十几万的外债,最后在省会医院确诊了,胃癌晚期!
没能坚持到过年,人就没了。
刚满四十岁的刘老蔫,头发白了一半,就像被霜打过的叶子一样,再也没了往日的精神气。或许“老蔫儿”这个外号,就是从那时候叫起来的。
日子还要继续,因为还有三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要养活,一屁股的外债也要尽快还上。
办完了王翠芬的后事,紧接着过了第一个不团圆的年,刘老蔫就收拾了一下支离破碎的精神,回到工厂里上班了。
此时的刘老蔫,再也不是从前那个爱说、爱笑、爱闹的精壮汉子了,这一场沉痛的打击,简直要了他半条命。
大儿子刘志强也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说啥也不去上学了,非要跟着刘老蔫去工厂里上班。
刘老蔫拗不过他,最后也就同意了,就这样,刚刚十七岁的刘志强初中没毕业,就跟着父亲进了工厂打工。
林国华和王秀英两口子因为这事,惋惜了好长时间。他们提出要供刘志强上到大学。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刘志强肯定会成为河西村的第一个大学生。
只是刘志强坚持要打工赚钱,替父亲分担一些压力,刘老蔫也默许了,多一个人赚钱,外债就能早一天还上。
“这或许就是咱庄户人的命啊!”
刘老蔫干活的时候,时不时的叹息一声,看向瘦弱的儿子,拖着和他一般高的气瓶,在院子里用气割枪,把厚厚的钢板切割成一个个不同形状的零部件。
刘志娟也不去私立学校上学了,家里也没有钱交学费。她转回镇上的公立初中,学习也没有之前那么专心了,听着听着课,就开始发呆了。ΗtτPS://Www.sndswx.com/
这是林枫和刘志娟从上小学以来,第一次分开。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一起考进高中,考进大学。
命运就像是和和他们开了一个玩笑,这一次分开,注定了他们将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过上不一样的生活。
但是也不一定。
说不定哪天老天爷一开心,又把他们安排在了一起,继续让他们像小时候那样,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一起玩耍。
玩累了偶尔还会钻在一个被窝里睡觉,刘志娟就像个小大人一样,把他抱在怀里,给他唱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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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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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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