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姣姣连家都来不及回,第一时间去了码头处理事务。
她现在最大的危机,就是战船不能造假。如果她真的把船厂积压的三百艘战船给了狐影。
那她就属于单方面违约,不但得罪了女帝,还同时得罪了金夏国和库伦国的皇帝。
这该怎么办?
陈姣姣略一沉思,计上心来。
她叫张雪把船厂里几艘大型商船推进洛水河里。再用小巧的战船把商船围住。然后让人把船队一路划到云水城。
到了晚上,她把云水城里的烟花全买了,在河边上演了一场烟花秀,吸引了全城百姓的围观。
当洛水河两岸围满了人时,陈姣姣让战船和商船在河面上交锋。指挥两队人马制造了一场军事演习。船员们也很给力,输了的就自觉出局。
陈姣姣在商船上准备了投石机、强弩和火炮。这些武器被安置在船舱里,全都从船身预留的窗户口射出。战船虽小巧灵活,攻速较快。奈何火力不够,船身也没有重金打造的商船结实。
几个来回过后,战船渐渐失去优势,商船呈现碾压之势朝周围的战船发起总攻。
围观群众哪里见过这么逼真的军事演习,巨石沉落,带火的箭矢照亮了整个河面。更精彩的是,那些比烟花璀璨一万倍的火炮,不时地冲破天幕,跌进黑沉沉的河水中。震耳欲聋的响声,既让人害怕,也能让人热血沸腾。
河岸边聚集的群众越来越多,大家演习得也更卖力,战船上的船员们纷纷跳船,游向救生小艇。
战船上立着的穿着铠甲的稻草人,一个一个被击沉,远远看去,就跟真人落水一样逼真。
岸边的男女老少,全都被震撼得目瞪口呆。小孩纷纷跳着大喊:“打仗了!打仗了!”
与此同时,陈姣姣专门用一只商船放烟花,把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了极致。
最后战船被商船碾压,那么多船齐齐沉入河底。等河面恢复平静后,战船的影子都看不见了。
“大船赢了!大船赢了!无敌战队!水上霸主!”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嚷嚷了一句,大家也跟着异口同声地嚷嚷起同样的话:“无敌战队!水上霸主。”
喊声连绵不绝,经久不息。一夜之间,传遍大江南北。自从鹏程万里司有了战无不胜的新型战船的传闻,便闻名天下了。
一切都不出陈姣姣所料,三日过后,船厂陆续收到了女帝、金夏国和库伦国的来信。他们要求修改订单,愿意补差价和误工费,主动延长了收货日期。唯一的要求,就是让陈姣姣给他们造出新型的战船。
狐影阻碍战船收货,差点让陈姣姣一下得罪三方势力。陈姣姣轻松地便化解了此次危机。一众手下,莫不对她心悦诚服。
她一回来,大家就像有了主心骨,所有的麻烦都迎刃而解。底下的伙计们,也都像吃了定心丸,把陈姣姣当领导人物一般膜拜。
战船的事解决了,陈姣姣并没有就此放心。她又去了办事处,研究起狐影要的黄金。
战船本就有重大缺憾,陈姣姣能让它们在瞬间瓦解、沉没。狐影想要,她就给他,让他知道什么叫‘凡事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黄金她可不会真的给,这个时代没有镀金工艺,但是陈姣姣有啊。
为了教训狐影,她研究了一整夜,把火药压制成块状,先用颜色跟黄金近似的铜锌合金包裹住,再在铜锌合金上镀一层真黄金。
为了让假黄金更逼真,陈姣姣连重量都考虑到了。黄金密度比较大,偏重。她为了让假黄金和真黄金的重量一致,在火药和铜锌合金的用量上特别注意,每一块假黄金她都用秤仔细称过,力求跟同样大小的真黄金一样重。
一万两黄金,就是一千斤东西。这些东西对陈姣姣来说并不重。而且一万两黄金的体积也不大。所有假黄金制作完成后,陈姣姣用一口大木箱子,就把所有假黄金装完了。
她前后在办事处忙了三天,为了保密,制作假黄金的事,全是她一个人亲力亲为。这三天她都没有回家。直到战船和黄金的事都解决了。她才带着满身疲惫,回到她亲手建立的小家。
刚走到村口,连自家房子都没看到。陈姣姣就好似看到有个人影站在树荫底下等自己。她归心似箭地加快脚步往家里赶,没想到走近一看,还真有人在树荫下望着自己。
是徐五,他愣愣地站着,看到陈姣姣出现后,麻木的面容立刻变成了喜出望外的模样。
“家主!”他朝陈姣姣挥手,陈姣姣朝他看过去。发现苏郁和何慕也站在树荫底下,在等着自己。
这样的画面,太让陈姣姣感动了。
这就是回家的感觉吧,她离开这些天,经历了好多事。现在见到他们,所有的不如意都瞬间变得无足轻重了。
只要他们好好的,只要这个家好好的,陈姣姣就觉得外面的风雨不算什么。
“家主!”何慕和苏郁看到陈姣姣后,全都喜笑颜开地朝她跑了过来。徐五也开心地跟在他们身后一起跑,但是在快要跑到陈姣姣跟前时,徐五自觉地停了下来。不敢像苏郁他们那样,直接冲过去抱着陈姣姣。
陈姣姣难得见苏郁和何慕这么热情,开心地任由他们抱了一会,接着跟他们一起回了家。
她前脚刚进家门,后脚徐五就招呼她吃饭了。他们现在的饭厅有一间单独的房间,里面的大木桌和凳子,都是陈姣姣前段时间在家里鼓捣的。
饭厅刚弄好,陈姣姣就跟于景行去了武都。现在回来,她看到墙上的装饰画,和简约的大木桌、凳子、酒架,竟然有一种回到现代的感觉。
徐五忙前忙后地往桌子上端菜、拿餐具。饭菜都热气腾腾地冒着热气。
陈姣姣不由地问徐五:“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要回来?提前把饭菜都准备好了?”
这个世界又没有手机,他又不会算,怎么会这么巧,刚好赶在自己回来之前,把饭菜准备好。
骨子里的自卑让徐五不敢直视陈姣姣的眼睛,他慌张的看了陈姣姣一眼,迅速地低下了头:“我听他们说,家主三天前就回了洛水县。我想着家主肯定随时都会回家,这三天我每顿饭,都准备了家主的饭菜。”
陈姣姣诧异地抬头看了徐五一眼,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徐五这么在意她,让她想起了狐影说的那个奴仆的故事。不过她压根就没有把徐五当奴仆,也就不存在让徐五受那么委屈的事。
“徐五,你过来。”陈姣姣给徐五的薪酬很高,而且每次给苏郁他们零花钱的时候,陈姣姣也没有落下他。她自认为自己对徐五已经好到无话可说了,从来都不曾在他面前摆家主的架子,也没有呵斥过他半句。
徐五不知道陈姣姣叫他干嘛,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朝陈姣姣走了过来。
“把手伸出来,”陈姣姣神秘兮兮地对徐五说。
徐五听话地把右手伸了出去,陈姣姣却对他说:“左手。”
徐五又把左手伸了过去,他不敢把手举到陈姣姣面前,只虚虚地抬起了一点。
陈姣姣笑着握住他的手腕,在徐五震惊的目光中,从背后拿出了一个金手镯。
这个金手镯是她用做假黄金剩余的金子做的,假黄金只是简单的金块,没有什么造型,做起来简单。她原本打算给家里每一个人都做一个金手镯,奈何她手艺太差,除了会做没有任何花纹的素圈,稍微有一点花纹的镯子,她都做不出来。
这个素圈就是一个实心的黄金手圈,没有一点纹路。对现代人来说,这种极简的装饰品,也不失为一种时尚。
但是这个世界的人崇尚精美、繁复。陈姣姣做的这种素圈的金手镯,就显得不是那么好看。
于是她打消了送家人金手镯的事,给苏郁他们买了名贵的玉石手镯当礼物。
她给徐五准备的礼物原本是一个玉观音,但是刚才听到徐五的那些话,她突然改变主意,想把自己亲手做的素圈金手镯送给他。
“徐五,我想把这个手镯送给你,这手镯是我亲手做的,不太好看,你要是不喜欢……”陈姣姣还挺不好意思的,她虽然知道自己的镯子没什么样式,但是她也想有人能欣赏自己的作品。
“我喜欢!家主……我喜欢,”徐五红着脸打断了陈姣姣的话。
陈姣姣:“那我给你戴上?这个镯子可是纯金的,你以后要是遇上什么困难,还可以把它卖了换钱。”
徐五的手不大,手腕也细。陈姣姣不怎么费力的就帮他把手镯戴进去了。
戴好后,陈姣姣细细地端详了一会,赞许道:“还挺好看。”
徐五也低头看了好久,最后宝贝的用衣袖盖住手镯,犹豫了好一会,才小声地问陈姣姣:“家主,为何要送我手镯?”
“嗯?”陈姣姣没听清他的问题。
徐五又大着胆子问了一遍:“家主你为何要送我手镯?”
陈姣姣被问得一愣,这事她也是临时起意,突然就想把手镯拿出来送给他,哪有什么为什么?
“我觉得你应该是最适合这条手镯的人,没想到你戴着还真挺好看的。”陈姣姣赞叹连连的说道。
她的话,让徐五心底的妄念疯长。徐五用右手紧紧的握住了自己的左手手腕,坚硬的手镯触感特别清晰,刚戴了这么一会,这手镯便成了他最在意最喜欢的物件。
他们几乎没有独处的时间,徐五刚戴上手镯,苏郁他们就进门了。
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围着长方形的饭桌坐下,陈姣姣看到于景行和宁林语的位置空着,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于景行是关不住的鸟,把他关在家里,他不会高兴。
陈姣姣亲自将他放走了,难受的却是自己。
来这个世界这么久,她好不容易跟一个男人定了情,结果人家心里只有事业。
“家主,景行他怎么样了?”苏郁很担心于景行的情况,不把这事问清楚,他估计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了。
“他在武都当国师,帝子很赏识他。我们离开武都之前,他还接到了辛白老夫子的信,邀请他去“翰林府”讲学。你们是没见到,他接到辛白老夫子的信时,高兴的像个孩子一样,走路一蹦一跳的。”陈姣姣报喜不报忧,只拣开心的事告诉他们,不好的事只字不提。
她把大家逗得眉开眼笑,一顿饭吃的其乐融融。她这一回来,这个家才重新充满了欢声笑语。
沈逸还是很晚才回家,陈姣姣走之前找了两个大夫替他分忧,他却仍然跟以前一样,凡事喜欢亲力亲为。
当了这么久的大夫,沈逸身上的气质早就变了。以前他跟苏郁他们一样,做事谨小慎微,害怕说错话。
现在的他,敢直视病人的眼睛,触碰病人的身体时,也不会顾虑太多。
大夫这个职业,不但给了他自信,还给了他另一种生活态度。
虽然他人在洛水县,处事态度却早就跟帝子管辖内的男子一样大胆了。
他回家后的第一时间,就是去陈姣姣的房间找她。
他这么主动,当然不是因为他太想陈姣姣了。而是想了解武都的情况,才在晚上主动去了陈姣姣的房间。
陈姣姣打起精神,跟他聊了半个时辰。她看得出来,沈逸跟于景行一样,内心深处,也早就想摆脱女之为尊的社会制度。从他向往的目光中,和言语间暴露的对狐影的崇拜。陈姣姣突然有了一个不详的预感,自己栽培沈逸这么久,看来又是为狐影培养的人才。
两人聊完武都的事,沈逸又一脸为难的问陈姣姣:“家主,我可以将我父亲接到医馆住吗?让他跟医馆的帮工住在一起就行,不用另外给他安排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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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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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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