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八米的糙汉子试穿新郎服,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微妙感。

  他就要当新郎了,他就要娶媳妇了,他就要和自己喜欢的女人共度一生了。

  佟安好帮着他穿好,又给他整理衣领和下摆。

  总算他的高颜值没辜负她的辛苦和手艺,糙汉子穿上后,佟安好又帮他整理了一下头发,比现代那些流量明星不要好看太多。

  谢允桥拿起佟安好的大红喜服:“喜服,你不用也试一下吗?”

  佟安好对自己的手艺十分自信,不用试她也知道合身。

  但谢允桥已经换好了新郎服,她不穿也不好。

  于是,就当着那男人的面换上了喜服。

  大红的喜服本就艳丽,更加衬托地小女人妍丽无双。

  他看着看着傻了眼,对着媳妇,呵呵笑了几声。

  然后拉住佟安好的手:“媳妇,成亲那天是不是还要拜天地,不如我们先练习一下?”

  佟安好白他一眼:“有什么可练习的,不是很简单吗?如果连拜天地也要练习,是不是圆房也要先练习一下?”

  那糙汉子立马就把媳妇抱住了:“媳妇大人说得对,我听媳妇的,咱们现在就练习。”

  他把她放到了炕上。

  女孩推了推他,推不开,嘶哑着嗓音:“谢允桥,你混蛋。”

  一番亲热后,两人都已经衣衫不整,谢允桥帮佟安好脱掉了喜服,直接把她放被窝里:“说好的留到新婚夜,就不会提前要了你。天不早了,不用再换回白天的衣服了,等会儿就睡觉。”

  接着他也脱掉了自己身上的衣服,钻进了被窝里,少不了又一顿折腾。

  知青点

  方悦和胡珊珊住在一个屋。

  胡珊珊决定主动出击追林铜刚,便想着给对方写封情书,,以示自己的爱慕之情。

  可她是个跟爷们儿差不多的人,心思不似一般的女孩子细腻,生怕自己的文字不够动情,打动不了林铜刚,于是,便请教方悦。

  “悦悦,我想给林铜刚同志写封情书,你说我应该写点什么?”

  方悦一听就来气了,直接来了句:“你问我,我怎么知道?”

  胡珊珊察觉她不对头,平时她有需要帮助的地方,方悦都会很热情的,今天,有些反常。

  “悦悦,你心情不好,还是身体不舒服?”

  方悦可不想帮着胡珊珊写情书,躺到床上盖住了被子。

  “珊珊,我有些头疼,情书的事情,你自己想吧。”

  “头疼?用不用看医生?”

  “不用。”然后用被子蒙住了头。

  胡珊珊失望地看了她一眼,撇了撇嘴,只能自己思考该怎么把这封情书写好。

  两个小时后,一封满载着回城念想的情书就新鲜出炉了。

  早上,胡珊珊想递给方悦几个大白兔奶糖,然后把那封情书交塞到她手里:“你帮我送给林铜刚。”

  方悦只觉得那封情书烫手,胡珊珊可怜兮兮的:“好悦悦,帮帮我,这种东西总不能让我自己去送吧。”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方悦迟疑了一下,这封情书应该能印证一下林铜刚对胡珊珊的态度。

  “那好吧,我帮你送。”

  她们只能在上工的时候遇到林铜刚,其他时间不大方便。

  到了地里,干了一会儿活儿,方悦便带着那封情书去找林铜刚了。

  林铜刚一见到方悦,脑子里便自动浮现出那天,这个女孩趴在自己胸口的事。

  那晚睡觉前他还想起她趴在他身上时,那软绵绵的感觉。

  林铜刚的主要任务就牵牛耕地,他休息的时候把牛拴在树上。

  方悦走到他跟前,跟他打了声招呼。

  然后快速的把那封情书从自己口袋里掏出来,往他手里递。

  “你的信。”

  不知道是不是她递的太快,他一伸手,手指正好触碰到了的手背上,犹如有一道电流经过两只手的接触面,瞬间流经两人身体。

  方悦微微愣怔,手抖了一下,把情书重新塞到他手里:“珊珊让我给你的,你看看吧。”

  然后红着脸,扭头走掉了。

  林铜刚一看那信封上确实写着胡珊珊三个大字,一点拆开来看的欲望都没有。

  但还是撕开看了几眼。

  不看还好,一看辣眼睛的不得了。

  林铜刚同志,什么对你一见钟情,什么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什么一生一世忠于你,接受她那颗永远不会改变的心。

  林铜刚还没看完就想吐了,把信撕成好几半,挖了个坑,往土里一埋,又在上面踩了几脚。

  然后,又牵了牛去犁地了。

  方悦回去后,胡珊珊再三询问有没有亲自把信交到林铜刚手里。

  方悦脸一沉:“你要是不信我,干嘛还要拜托我?”

  胡珊珊笑了笑:“没又不信你,这不是第一次干这事吗。”

  之后,她便等着林铜刚的回信了。

  佟安乐天天想着该怎么把佟家的粮食偷给陈光明。

  佟安好离开佟家后,张翠兰和她一起做饭,张翠兰每天检查三遍粮食,她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

  突然,她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她从装小麦的缸里拿出一些小麦,然后掺一些土进去,可以认为是收麦子扬麦子的时候,没扬干净。

  用黄土代替小麦,她觉得自己聪明极了。

  说干就干,她硬是从大约五六十斤小麦的缸里,倒腾出了十斤小麦,同时往里面掺入了十斤黄土。

  为了不引人注目,她打算分三次把这些小麦送给陈光明。

  小麦是金贵之物,一般都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磨点面,做饺子皮,或者实在馋了,想吃白面馒头的时候才吃。

  当然,麦子也可以直接煮着吃。

  放粮食的地方光线有点暗,张翠兰每次检查都只是大致看看少不少,根本不会想到她心爱的小麦已经被她亲爱的闺女李代桃僵了。

  倒是田芳芳嘴馋了,跟佟建军说她想吃白面馒头,要佟建军从家里给她拿。

  她现在还没有找到另一个接盘侠,只好先吊着佟建军,让他想想其他弄钱的办法。

  佟建军便跟张翠兰提出自己想吃白面馒头了,让张翠兰做一些,也让家里其他人解解馋。

  张翠兰想着佟建材也快从学校回来了,做一些,也能让佟建材吃点。

  “行,咱们先去弄麦子磨面。”

  娘儿俩咧着嘴,高高兴兴地去装麦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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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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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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