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先是一静。
而后大家立即热闹了起来,七嘴八舌的道。
“我知道。”
“我也听说过。”
“听说是因为霍总家长辈被人害死了。”
“胡说,分明是霍总未婚妻疯了。”
“你们说的都是错的,是因为霍总心爱的女人听说在被火烧死了。”
……
“霍总,您已经连续工作半年没有休息了。”
车上,助理提议道:“海外有个酒会,不如您去参加一下,也顺便放松放松。”
一个人不可能永远根一根弦一样绷着,太久了总是会断的。
但助理就见证了,霍湛从沈欢出事后,脸上表情一天比一天冷,话一天比一天少。
看着人的眼神,越来越没有情绪。
整个人就是一个行走的冷冻库,走到哪里寒冷就散发到哪里。
现在外界对霍湛都私底下起了一个外号。
叫“万年冰山。”
除此之外,就是疯狂的工作。
这四年来,霍湛已经将帝京的事业版图翻了一番,以前霍家虽然产业出众,但霍家人并没有十分上心。
只是维持着就行。
算得上是低调,但这些年却不一样。
因为疯狂扩张的财富,已经跻身世界第一,让所有人都仰望。
也让世人知道,霍湛的头脑到底有多强大。
不管是什么项目到了霍湛手里都是大赚特赚,什么困难到了霍湛手里,都会轻松有好几个解决办法。
堪称是最强大脑。
帝京现在更是一个风向标,不管帝京要选哪个行业做哪个项目,只要一出手,绝对其他各大企业纷纷跟风。
但随之而来的,也是霍湛对身体的透支。
他疯狂的工作,几乎没有停歇的时候,就像是一个铁人一样。
半年前会休息。
还是因为那一天,是四年前火灾发生的日子。
虽然霍湛坚持没看到沈欢的尸体,人没有死。
但每当那一天,霍湛就会回到那个仓库,然后在那里一站就是一整天。
这,也不算休息,甚至比工作更累。
工作累的是身体,而那天累的是心。
那块火灾发生的地,已经被霍湛给买下来了,他不许任何人碰,所以那里还是维持着原样,好似这样做,就什么都没有改变,沈欢也有回来的一天。
但助理知道这都是奢望。
甚至这四年,霍湛还新添了一个毛病。
晚上睡不着觉。
只能靠安眠药来助眠,但现在药物也没什么作用了,再加上高强度的工作,时常会引发头疼。
所以助理迫切想要霍湛出去走走,散散心,或许能放开一些,也能够入眠。
“酒会上,听说近两年撅起的医仙也会出现,霍总,您最近头疼失眠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了。”
再这样下去,人肯定是会出事的。
“医仙”这种称号,是私底下那些被治好的人给起的称号。
但听说,对疑难杂症特别厉害,助理去查了,好似是海外华裔,但因为太过神秘,至今没查到对方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
只知道是个女人,还是年轻的女人。
助理不是想让霍湛移情,只是希望能治好霍湛的头疼失眠。
霍湛原本对这个酒会不感兴趣,但听到能治疗头疼失眠,还是眼神转动了一下。
“给我订机票。”
他必须活着,好好的活着,这样才能有等沈欢回来的那一天。
“是,霍总。”助理高兴的应了下来。
……
国外。
某栋别墅内。
“欢欢,这个酒会国内人参加的特别多,会不会有人认出你来。”
秦子风担心的问。
沈欢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道:“没事,我每次给人治病都会化妆,而且就算没化妆,国内能认出我来的人也不多,这是国外,很安全。”
“可是欢欢,我担心……”
“子风,我知道你担心什么,你是怕我遇到霍湛。”
沈欢的话让秦子风沉默了,这几年他的确有这种担心。
他不想让沈欢被发现,因为这样一来,好不容易平静宁和的日子就会没有了。
沈欢道:“放心吧,这几年来,虽然霍湛的消息随处可见,可是他轻易不会离开国内,而我也必须去找另一个孩子。”
“妈咪,是找哥哥么。”
旁边一个穿着粉色公主裙的,看起来三岁多大的小女孩,天真的看着沈欢。
小女孩长的粉嫩可爱,黑葡萄一样的眼睛,五官小巧,最重要的是长的跟沈欢很神似,一看就知道是她的女儿。
这些年,都是有女儿陪在身边,她才能继续坚持下去。
“对,是去找你哥哥。”
四年前那场火灾,沈欢原本也以为自己死定了,眼睁睁的看着汽油整个都燃烧了起来。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展锐忽然将她从地上拉起来,从后面的走去。
她才知道后面有一个安全的出口,可以悄悄离开。
然后展锐就将她带到了霍嗣的面前。
霍嗣看着她的失魂落魄道:“沈欢,现在你看清楚霍湛的真面目了吧。”
“你们都觉得我恶毒,但我的坏是在明面上的,我承认我做的都是恶事。”
“但霍湛也不遑多让,他最会的就是利用人心,偏偏还不会弄脏自己的手。”
“他欺骗你的感情,就是为了让你信任他,心甘情愿的当他手里的棋子,其实他什么都知道。”
“如果不是因为你是p型血,他根本对你不屑一顾。”
沈欢一句话都不说,也没有说的必要。
不管霍湛怎么样,霍嗣也不是好人。
她只狠狠的闭上了眼睛,拒绝交流。
霍嗣也不勉强,笑着道:“看来你现在还没想明白,不过不要紧,以后有很多时间,我们可以慢慢想明白。”
“国内已经不安全了,我会带着你一起离开,现在霍湛已经以为你死了,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你休想控制我。”沈欢这才有了一点反应。
霍嗣嘴角勾起了一个恶魔般的笑容道:“你乖一点,如果还想孩子顺利生下来的话。”
孩子?
沈欢一惊。
她现在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肚子里的孩子。
即便孩子是霍湛的,但也是跟她血肉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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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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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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