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身为反派被女主喜欢怎么办>第二百六十四章 铃铛
  孟清浅的贴身之物没有很多,除了女子需用穿的衣物之外,还有一只贴身玉佩和一个铃铛。

  铃铛自然是配合噬魂丸使用的,限制何云霄的东西。

  见到此物,孟清浅心中被何云霄撩拨起的各种情绪才稍感安定。

  怎么说呢,虽然何云霄有意无意地破了自己的心防,但他的命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上。两相比较之下,还是命更重要一点。不过听说吃过噬魂丸的人会活不长,这可不行,何云霄有大用,可不能轻易死了。

  孟清浅握紧了手中的铃铛,然后把贴身玉佩上的红绳拆下,穿进铃铛的孔里,把铃铛挂在胸口,贴身带着。

  铃铛不大,挂在她的胸口倒也合适。不过铃铛大一些小一些都无妨,反正是深陷软肉当中动弹不得。

  有了此物贴身,作为庇佑和心理暗示,孟清浅的心神再度安定了一些,不至于见到何云霄便脸红心跳,被破防破到话都不会说。

  不过,铃铛挂在脖子上走路时极容易响动,得想个办法。

  孟清浅此时已经换下旧衣。换下的衣物中,包括旧的亵裤和何云霄给的手绢也被换下。

  这两个东西都需要好好洗洗。

  孟清浅想了想,没有惊动侍女,取出防身用的小短刀,在亵裤上划下一块干燥柔软的布料,塞到铃铛当中阻隔声音。至于亵裤的余下部分,则被烛火点燃,一把火烧掉了。

  彻底毁灭证据。

  现在能证明自己破防的唯一的证据,便只剩何云霄的手绢,和何云霄本人了。

  孟清浅想了想,还是没有销毁何云霄给的手绢。因为他本人就是证据,此时再销毁手绢没有意义,何况何云霄这狗贼,手段很多,他还能像上次那个沾了自己口水的手绢一样,买相同款式的来刺激自己。

  如此一想,倒不如把手绢留下,洗得干净,显示自己并不在乎,这种“我不在乎”的做法,却更能令何云霄老实安分一些。

  孟清浅清洗过身体,换好衣服,戴好铃铛,嘱咐侍女小心清洗,小心保管手绢以后,这才赶到待客厅赴约。

  有一说一,或许是长年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看折子的缘故,孟清浅做事向来很快,即使是在换衣服这一点上也是如此。

  离开何云霄两刻钟后,孟清浅来到待客厅,再次见到何云霄。

  经历过粉红牡丹手绢事件后,即便有铃铛定神,孟清浅也无法用完全平静的心态面对何云霄了。

  一丝不太可察的羞红飞到孟清浅的脸上,面对何云霄时,她的心绪和呼吸都稍快了一点。

  何云霄原本打算等一个时辰,等不到人便告辞的。他深知女人换衣服的速度。别对她们抱有幻想。

  虽然谈银行发展的大事很重要,但他也答应楚楚下午去找她玩。女主和事业相比,何云霄永远选择女主。

  何云霄面对这种事情,从上辈子开始就很拎得清。

  上辈子上学是为了啥?挣钱。

  这辈子搞事业是为了啥?女主。

  女主第一,事业第二,不能本末倒置。

  结果,没等一个时辰,不到半个时辰,解药就换完衣服过来了。

  “李姑娘,你这身衣服也不错,不过,要是能穿些,咳咳,更女子的衣服,肯定会更漂亮。多的不说,那些大家闺秀,肯定无法和姑娘比美。”

  何云霄有事请求李清梦,一见她便趁机一阵恭维。

  孟清浅自诩美貌无双,原本是根本不吃这等“拙劣的赞美”。但何云霄和旁人不同,他对她来说,是特殊中的特殊,例外中的例外。

  即便孟清浅根本没有因为何云霄的赞美而感到开心,但她却因为何云霄主动和她说话而勾起回忆,感到一丝羞耻。

  俏脸再红了不可观察的一丝丝。

  孟清浅在何云霄对面坐定,道:“何大公子,你要说什么事,现在说吧。”

  试图套近乎没成功,何云霄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李姑娘,你知道我在做生意吧,那个大齐银行。”

  孟清浅消息自然灵通,“知道,不过最近好像是杜家那个姑娘在管,你的什么银行不要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何云霄道:“要,我要说的事情就是这个。我打算,嗯……找你帮忙……你知道我们做生意的人嘛,总是有不方便的时候……”

  孟清浅狐疑地看着何云霄:“又要借钱?”

  何云霄笑道:“那不至于,喏。”何云霄掏出一张一万两的银票递给孟清浅。“上次借你的,现在还你。”

  孟清浅讶异地看着何云霄。

  要知道,她上次借钱给何云霄,直到现在,根本没过几天。结果,何云霄在几天之内就赚到了一万两还给她,这种赚钱效率简直是匪夷所思。

  孟清浅抬头直视何云霄,试图从他的表情动作中发现他不自信的端倪。结果,何云霄相当自信,这钱他给得也十分稳当,丝毫没有肉疼不舍的迹象。

  反倒是被何云霄破了防的自己,在短暂地直视何云霄的眼睛之后,心中便升腾起十分难捱的羞涩、羞耻感觉。心跳加速、呼吸加快、血液往俏脸上走,一丝丝红晕渐渐浮现在脸颊。

  孟清浅不服气,寻常时候都是自己用眼神威慑别人,现在怎么能被何云霄轻易打败了?

  坚持了一小会儿,孟清浅便很务实地认输。

  因为再不认输,俏脸又得羞红到通透,这更不像话。

  孟清浅只得安慰自己:比不过何云霄也没关系,反正有铃铛,他的小命在自己手上。

  何云霄一脸的莫名其妙。

  解药今天咋了?奇奇怪怪的,吃错药了?

  “李姑娘,这钱你还要不要?”

  “要!”孟清浅大声说,把何云霄还她的银子收入怀中。

  话题重回大齐银行身上,何云霄清了清嗓子,继续道:“李姑娘,那我继续说了。我想问一下,你表姐,孟清浅她以后有什么打算?”

  孟清浅:“打算?”

  “嗯。事关国家大事的。比如说,攻打燕国,或者新建驿道,或者新修运河诸如此类。”

  事关国家大事,孟清浅立刻严肃起来。

  “何云霄,你的大齐银行想要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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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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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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