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年都已经十九岁了,错过了习武的最佳年纪,最主要的,还是她体质一般,柔柔弱弱的大家闺秀的体质。虽然父亲是沙场将军,但她就是一点习武的天赋都没有。好像所有的天赋,都点在文字天赋上了。
甚至因为长期看书,连走动都很缺乏,稍微动几下,便是气喘吁吁,香汗淋漓。
何云霄不敢一开始就对她大操大练,只是先教她几个颇为秀美的拿剑姿势,然后,便自己下场,打了一套拳法给她瞧着。
范梓弱坐在书桌边,手拿着笔,看着何云霄在书房不大的空地上打拳。她时而目不转睛地看,时而若有所思地写着什么。
何云霄打完收工,然后很自然地走到书桌边,站在范梓弱的身旁。
范梓弱隽秀的小楷书,正如她本人一样漂亮。
“梓弱姑娘,这里不对。”
何云霄看了半天,发现范梓弱的心思很细,把一些拳法招式,记得又快又准,几乎没有纰漏。他找了半天,找到一处模棱两可的地方,于是终于得以出声,对范梓弱指点道。
范梓弱的性格很好,即便被指出错误,也没有丝毫不悦,反而客气道:“请公子教我。”
何云霄道:“我这拳,是军中搏杀之拳。这一下挥拳,并非进攻,而是防御之拳。”
“防御之拳?”
“对。两军交战,能用长枪的,不会用剑。能用剑的,不会用拳头。等到真用拳头搏杀之时,必是兵器尽毁,弹尽粮绝的时候。”
范梓弱蹙起修长的柳叶弯眉,她立刻领悟了何云霄的意思,道:“出这一拳,是为了格挡他人的兵器。”
何云霄笑道:“梓弱姑娘很聪明。”
范梓弱摇摇头,“我太笨了。此前我只想到,招式如何变化,武器如何搭配。可我却没想过,武功里,一招一式的背后,都是数不清的故事。”
何云霄道:“正是这样,才需要梓弱姑娘,把故事写出来啊。”
“何……”
见范梓弱又要说什么,何云霄这次,没给她说出话的机会。
“梓弱姑娘,天不早了,我回去了。明日再来请教姑娘吧。”
借由“武功招式的故事”这个由头,话题已经被挑起,何云霄真要讲下去,一天一夜也讲不完。
最重要的是,何云霄想吊起范梓弱的期待感。
让她想武功招式的同时,一并也想到自己。
况且,前面的几次行动也证明了,舔狗打法对范梓弱是完全无用的。对付她,你得端着,得不断展现自己有多优秀,这样,她才会正眼看你。然后再在“共同爱好”里面,不断刷她的好感度。
最后,在好感度足够高了以后,再来一场浪漫的告白。
这一套技能下来,绝对通杀所有类似的女文青。
何云霄目前行动顺利,磕磕绊绊,也算进入到“共同爱好”的级别。
他见好就收,在范梓弱看到武功后,兴趣最大的时候,起身告辞。
何云霄是下午过半才进书房的,看书加习武折腾下来,已经快到晚上。
这个时间段是不能留人的。
留了,就意味着要请客人吃家宴。
女子请男子吃家宴是什么意思,不需多说。
范梓弱便是再想知道其他的,也只能硬生生忍下,起身送何云霄出范府。
何云霄临走前道:“梓弱姑娘的武侠小说,有成品吗?”
范梓弱道:“写了一些。但还未完成,不好见外人。”
何云霄笑道:“那我要做姑娘的第一个读者。”
范梓弱道:“音韵是看过的,公子恐怕做不成了。”
这差不多是拒绝的话了。
她不想给何云霄看,何云霄也理解,对她来说,自己只是“外人”而已。
何云霄对范梓弱告辞,心里盘算着,找个时间问问杜妹妹范梓弱都在写什么。
要知道,武侠小说也分很多种。写江湖情爱的,朝堂争霸的,聊斋志异的。若是第一种,何云霄还能不要脸地指点两句。后面两种,他就无能为力了。
一想到范梓弱一脸平静地写着情情爱爱,何云霄就莫名觉得有趣。
鹿角书院不似春风楼那般,提供专门的停车场所,所以,一般家庭的马车都是按时来接送各家公子。但何云霄的马夫不同,何家家里就这一位公子,夫人出门有别的马夫,老爷则自己骑马。
马夫根本不忙,加上喜欢驾车骑马,于是坐在马车上,在书院外硬等。
他盯着书院大门盯了半天,发现何云霄从另一侧的街上绕过来了。
少爷怎么不从书院门口出来?没去上学?他不会在书院里也有相好的吧?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何云霄不知马夫又在想些什么,上了车,还没来得及开口,马夫便道:“公子,今晚是春风楼,还是河边小院。”
“皇宫。”
“皇宫也有干这个的?”
何云霄:???
“干什么的?”
“拿钱办事的。”
何云霄一巴掌拍在马夫的脑袋上。
他知道这马夫最喜驾马,于是威胁道:“你再乱说话,我把你马杀了。”
马夫立刻老实了。
也幸亏马夫提醒,何云霄想起,今晚是去找南珠老婆,当然不能空着手去。
知道麟萱宫条件不行,但直接给南珠老婆银子,以她那性子,绝对不会收下。
何云霄想了想,便去菜市场买了两条鱼,然后又绕道听风楼,拿了两盒顶级胭脂,却刻意嘱咐要用普通的盒子装着。
买完这两样,何云霄又令马夫,绕到尹京另一边,买了桂花坊的几包知名点心。都是小姑娘家爱吃的蜜饯、糕点。
一切准备妥当以后,何云霄左手提着鱼,右手提着点心,怀里抱着胭脂就大摇大摆往皇宫走。
皇宫负责守门的守卫,看着何云霄这样子,都看傻了。
这公子怎么来到皇宫,毫不敬畏?毫不敬畏也就算了,怎么感觉他跟女婿回娘家一样?
提着大包小包的,这才十月末,还没过年呢。
何云霄哪管守卫是怎么想的,当场亮出太后丈母娘给的金羽令,然后在一众守卫震惊的目光中,肆无忌惮地进宫。
这一次来到麟萱宫,何云霄是轻车熟路了。
方才经过一同吃鱼的小湖,何云霄便难耐心中对南珠老婆的想念,选择一路小跑,直接遛到麟萱宫门下。
途中,何云霄还看见几个女侍卫鬼鬼祟祟藏在麟萱宫不远的地方,似乎是在保护麟萱宫。明明上次来,还没有的。
何云霄不管这些,他现在轻功超绝,这些人有跟没有都一样。
他遛到麟萱宫下,看左右无人,直接迈步入宫。
这宫里确实清冷地很,除去必要的摆件,任何其他用作装饰的多余物件都没有。
宫很大,但无人。
何云霄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一阵轻轻的歌声。
循着歌声而去,很快来到一处房间。
这里总算有些装饰,比别处好些。
说是装饰,其实大多还是花草、树藤之类。稀有名贵之物,是决计没有的。
何云霄悄悄把门推开一道缝隙,趴在上面看。
他看到一个姑娘,坐在椅子上唱着歌。
她的脑袋和肩膀,随着歌声的节奏,时而向左,时而向右。因为椅子太高的缘故,她的小脚碰不到地面,索性随着歌声,去往和脑袋相反的方向。
何云霄本来不想打破这美好的一幕。
直到他看见这姑娘居然敢一边唱歌一边做针线活!
别人做针线活是能干贤惠。
你南珠长公主做针线活,你是屁股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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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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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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