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还要做个两倍大的牌匾挂上,写着大大的“耀辉新瓷”四个大字。生怕别人不知道它是创新瓷器,就差把“骄傲”写在脸上了。
此地店铺虽大,店中摆放的商品也琳琅满目,但和商业街上的其他商铺相比,店中的顾客要少不少。
时至今日,瓷器的工艺已经颇为成熟,大大小小的瓷器作坊也有很多。所以,对于普罗大众来讲,瓷器的价格并不算昂贵。普通家庭咬咬牙也用得起不太好的。
但耀辉新瓷则不一样,同样是瓷器,它家卖的,便比别家贵了十倍不止。有些最新工艺的,得贵百倍。
比如上次何云霄给南珠买的“青墨晕染”的瓷盘,很有新意,也很漂亮,但就是贵。一个盘子三两银子,何云霄买了三个加“小胖狗”,一共花费了十两。
十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
一般来说,五两银子,便是普通家庭一年的开销。
砸盘子那时候,要是让杏儿知道这几个盘子需用十两银子,估计是舍不得砸的。
花十两银子,买几个盘子,只有败家的公子哥会干。
正巧,何云霄正是败家公子哥。
不过,对于何云霄来说,十两银子买南珠老婆喜欢,那实在是太便宜了。恨不得再来十两!
何云霄牵着南珠老婆来到耀辉新瓷的店面门口。
到了店门口,人流便不如路上多了,何云霄便也不用刻意使用武功和内力护住南珠老婆。
但南珠老婆却是一如开始那般,紧紧贴在自己身上。
连握手都是。
以往都是自己主动握着她的手,现在反过来了,她把自己的手握得紧紧的,生怕松开。
其实在齐国,大街上男女握手也是有些逾矩的举动,不过何云霄名声在这,加上孟清柔面纱掩面,看不清容貌,众人只当是寻常女子,也就不太在乎。
何云霄拉着孟清柔进了店,便直冲着有“小胖狗”的地方而去。
“小胖狗”实际上是陶瓷所制作的,动物形状的瓷器底座,也是耀辉新瓷开发出的小玩意。此前都是用木头雕刻出形状,来给瓷器当底座的。
耀辉新瓷的店中布置也很有意思。
以往的瓷器店,便是选用高大的木架,将做好的瓷器一排排摆放在上面,供人欣赏选购。但耀辉新瓷不同,它是使用方形展台的模式。
展台不高,边缘也就到人的腰部,在展台里放上一圈比一圈高起来的木架,每一圈都摆上一圈瓷器,层层摞起来,便是一座琳琅满目的瓷器小山。
这样的展台在店内有好几处。除却展台以外,耀辉新瓷也用一些木架辅助瓷器展示,有些木架也顺势起到分割区域和路径的作用。
这种做法,何云霄只能评价为“很前卫”。
“小胖狗”底座所在的位置,便是一个方形展台。
这里的瓷器有不少都是用的这种动物底座。
店中的人也有不少,孟清柔并不完全能放得开。
因为贴得很近的缘故,何云霄明显能感觉到南珠老婆很激动。
“云霄哥哥,你看这个,是小猫。”
孟清柔看到了一排排的小动物,喜欢得很。但却不敢有太大的动作,甚至连伸手去指都不太敢。只敢抬起头对何云霄说话,激动起来,便双手抓住何云霄的手,轻轻晃一晃他的手臂。
何云霄一边享受着南珠老婆不经意间给他的福利,一边答应她道:“嗯。”
“还有小青蛙、小猪、小羊羔……”
孟清柔仔仔细细地说了个遍,然后仰头,讨好似地说:“云霄哥哥,柔儿想离得近些看,可以吗?”
可以!必须可以!
何云霄道:“你要离得多近,自己决定吧。”
见南珠老婆又是犹犹豫豫的,何云霄便再说道:“你拉着我走。”
孟清柔点了点头,然后看了看周围的其他人。
这四周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外人,于是,孟清柔便试探着往前走了一步。这之前都是何云霄拉着她走的,现在这一步,则是她自己往前走的第一步。
走了出去,离何云霄远了些,孟清柔看着不远处的一些来回走动的陌生人,心中安全感大减。甚至不等何云霄迈步出去,就自己后退一步,退回他的身边。紧贴着。
何云霄看着南珠老婆这么怕,心中叹了口气,暗道:慢慢来吧。
面对这种情况,何云霄只有鼓励道:“南……柔儿,你刚才做得很好,再来一次。记得拉着我。”
孟清柔点了点头,便又试探着往前走了一步,手上轻轻用力,拽了拽何云霄。
何云霄得到信号,于是也跟着向前一步,站到她的身边。
“很好很好,再来一次试试。”
孟清柔再往前走了一步,拉着何云霄,他果然跟过来了。
这两步走下来,距离摆放小动物的展台已经很近,不需要再走了。不过孟清柔好像玩起来了一般,拉着何云霄绕着整个展台走了一圈。
甚至这还不满足,还要拉着他去别处走走。
何云霄见南珠老婆这样,便知道她自己是没问题了。
“以后柔儿拉着我走路好不好?”
孟清柔点头道:“嗯!”
何云霄有些无奈地笑着。自己带着南珠,怎么感觉像是在养女儿一样。还得从教她走路开始养起。
也只有麟萱宫那种与世隔绝的环境,才能养出南珠这种纯净如水晶一般的姑娘。
孟清柔拉着何云霄再走了一圈,彻底适应了带他走路的节奏,然后便把目光重新放在各式各样的陶瓷小动物身上。
至于展示的本体,瓷盘、瓷瓶等东西,则全被她忽略掉了。
看了一会,何云霄便贴心问道:“柔儿妹妹,喜欢吗?”
孟清柔点头如捣蒜,连连应道:“嗯、嗯。喜欢。”
“喜欢哪些?咱直接买回家去。”
“全、全都喜欢。”
何云霄:……
何云霄指着其中一个长相颇丑的陶瓷大蟾蜍问道:“这个也喜欢?”
“嗯。”
何云霄皱眉道:“那有女孩子喜欢蟾蜍的?又不可爱。”
孟清柔小心翼翼地试探着说:“云霄哥哥,柔儿不可以买它吗?”
何云霄:“可以买!必须可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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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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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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