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团宠:九零年代首富夫妻>第211章 要不要去省城?
  薛明艳是真嫌弃杨盼晴租的这房子,小巷深处,房子又老旧,而且院子里光秃秃的,屋子里各样家具也都上了年代。

  这种地方要不是杨盼晴家,她连一分钟都不想待。

  还好杨盼晴是个爱干净的,家里处处都收拾的整洁干净,大小姐嘴上嫌弃,但摸摸板凳没灰没油迹,就也坐下了。

  崔欣比她好些,毕竟是小县城长大的,虽然自家以及朋友家都住得好,但爸爸那边老家亲戚却都在农村,相比之下杨盼晴这里已经算很好了。

  她坐下后,歉意地冲杨盼晴笑了下。

  杨盼晴自然不介意,大小姐什么出身什么性格她早就清清楚楚了,怎么会介意这个。

  给两人倒了水,寒暄两句后,崔欣拿出相机调店面照片给杨盼晴看,三人就聚在一起对接下来的装修讨论起来。

  虽然之前拒绝了崔欣要做高定,但杨盼晴的衣服定位却也不是人人都买得起,在小县城也是属于相对有钱的那波人才舍得消费,到了省城再算上人工店面以及运输各路消耗,价钱自然要再加上一点。

  价钱上去了,那店面的装修自然也要上档次,杨盼晴提了几点关于装修上的意见,又着重说到包装上,包装也必须得配得上价钱才行。

  不过说到包装,她就想到王大雄这边了。

  如果两边用一样的包装,一样的档次,县城距离省城不远,价格不一样肯定不行。但如果价格一样,那势必县城得提价,可县城的消费能力……

  不行,省城和县城的衣服不能一样。

  她既然要卖出价钱,那么省城的自然就要更好些。至于县城这边,等回头她去省城注册商标品牌,县城的可以当子品牌来做。

  等省城的主品牌打出名气了,到时候王大雄如果想卖,那就可以卖一样的价格。

  这样一来,县城的款式只能在先期用一用,等后期省城那边稳定了,两边还是要区分开来才行。

  上回签了合同,这回三人花了一上午讨论细节,等最后一切落实,看一眼墙上的钟,都已经十二点半了。

  薛明艳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嚷道:“我都饿死了,晴晴,我们中午去吃什么?”

  到了洪阳县,杨盼晴就是东道主,她笑着正要说带她和崔欣去饭店吃本地菜,杨大妮从厨房走了出来:“晴晴,午饭做好了,你们忙完了吗?”

  “忙完了忙完了,快端上来吧!”薛明艳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也顾不上嫌弃了,又伸个懒腰,就出来找地儿要洗手准备吃饭。

  刚刚三个人讨论的太认真,连杨盼晴都没注意到杨大妮什么时候竟然去厨房,还把午饭都做好了。

  杨大妮做饭的手艺相比杨盼晴那就更好了,毕竟是从小干到大的,而杨村长家在村里条件也算好一点,她做硬菜也不差。

  今儿她给做了一道清蒸鲈鱼,一道小鸡炖粉条,一道芹菜肉丝,另还有两道素菜和一个番茄蛋汤。

  都没问杨盼晴要钱,她自个儿去买了菜来。

  这样的一桌菜在崔欣和薛明艳眼里自然不算什么,要不是饿得很了,两人甚至有些看不上这种没什么摆盘和美感的饭菜。

  不过也不知道是太饿了还是杨大妮手艺是真的好,吃了一块鸡肉后,薛明艳眼睛一下子亮了:“哎哟,这鸡肉烧的正好吃诶!”

  杨大妮笑的淳朴:“喜欢你就多吃点。”

  薛明艳一直没太注意杨大妮,只以为是杨盼晴找的员工,但这会儿看在菜好吃的份上,倒是屈尊降贵看了眼,然后就惊讶说:“诶?你不是那个,那个之前在张嫣那里干活的员工吗?”

  杨盼晴帮着解释:“嗯,是她。不过妮妮和我是同村的好朋友,之前会去张嫣那里也是因为我,我跟张嫣不合作了,她也就离开了。”

  薛明艳点头:“哦,自己人啊!”

  崔欣也点点头,问杨盼晴:“那她现在不在那边干了在干什么?”

  杨盼晴说:“我出设计,她帮我做。”

  “这样啊。”崔欣有点失望,“我还想说她不在那边干了,不然跟我们去省城,省城店里员工还没招呢。”

  崔欣如今是小林太太,就算能把大部分精力拿出来做生意,但想像上班一样天天去店里,这却是不可能的事。有时候是家族有事,有时候是林曜出门需要女伴,她如今的身份没办法拥有全部时间。

  而薛明艳,虽然因为成绩差只读了个大专,但毕竟还没毕业,何况她那个性子,崔欣也不信她能把全部精力放在店里。

  杨盼晴私心自然是不想杨大妮去省城的,不然她出了新款就全部得自己做了。但去省城对于杨大妮而言,却或许是更好的发展。她相信自己的店未来生意一定会好,杨大妮如果有意向现在就去做,只要她能不断进步能力匹配,那未来肯定是经理级别。

  到那时候,挣得也不会少。

  何况省城大地方,人们的思想也更开明些,她想再嫁也比在小县城机会多。

  杨盼晴觉得还是得看杨大妮自己意愿:“妮妮,你想去省城吗?省城我们开服装店,你要是去的话,工作内容和之前你在张嫣那边是一样的。”

  “啊?我、我去省城?”杨大妮连来县城都是从前不敢想的,去省城,还是去工作,她就更不敢想了。

  崔欣见杨盼晴没留人,还以为她是不那么需要,立刻道:“对啊,我们省城开店正缺人呢,你要是愿意过来,刚开始一个月我们能给你开一百块钱工资。后期的话看生意,生意好会再给你加的。”

  一个月一百块钱!

  杨大妮眼睛瞬间瞪圆,要不是对孤身一人去那么远的外地还有些胆怯,简直恨不得当场答应。

  自打离婚来县城,她心里虽然依然想遇到好男人再嫁,但行动上却是对钱更感兴趣。

  毕竟有了钱,她就可以想去哪里去哪里!

  她看了眼杨盼晴,杨盼晴自然愿意好朋友有更好的发展,笑道:“你放心,崔欣说话算话,不会骗你。”

  杨大妮紧张的捏了捏衣角,说:“我、我能不能考虑考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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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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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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