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琐事太耽误时间,花一点钱请人来做,她能更好的投入工作,也能更好的放松休息,很划算。
现在怀孕了,自然就更是如此。
赵云桂工作又累又忙,家里能出得起这个钱,自然是请人来干更好。
只不过她没想到,她还没跟赵云桂提,赵云桂就先把人请回来了。
这让杨盼晴又惊喜又意外,他怎么会想到请人的?
土生土长的九零年代生人,还是农村娃,能有这个先进思想可不容易。
赵云桂送走李婶,回来时就只到堂屋门口和杨盼晴说话:“你等会儿,我这就去做饭。”
“你进来。”杨盼晴叫他。
赵云桂很快走进来:“怎么?”
即便已经结婚大半年了,即便男人在工地干了一天活有些疲累,皮肤也早比最开始认识时更黑了,但在杨盼晴眼里,这男人依然又酷又有型。
帅得让人心跳,让人腿软。
她招招手。
赵云桂走近,又问一次:“怎么了?”
杨盼晴仰着脸冲他伸手:“我要抱抱。”
赵云桂还以为是什么事呢,原来是自家媳妇要抱抱,他有点被可爱到,但却并没真的给抱:“我身上脏,等晚上洗完澡再让你抱。”
好吧,现在是在床上呢,可不能把床弄脏了。
而且如今天冷,她现在又得小心点,也不好把衣服弄脏再洗澡。
放弃了要抱抱,杨盼晴便嘟起嘴:“那我要亲亲。”
赵云桂被彻底逗笑,弯腰凑上来,啄了下她的唇。
杨盼晴笑起来,这才问他:“你怎么会突然想到请人来做饭啊?”
“我中午不在家,晚上又回来得晚,怕你饿。”赵云桂说的坦然。
所以是为了她。
杨盼晴食指指了指腹部,突然有点吃味:“你是怕我饿,还是怕孩子饿啊?”
赵云桂挑了挑眉,有些不解:“孩子这么小就能感觉到饿了?”
杨盼晴噗嗤笑出声,这人真是的,怎么一点也没理解她的意思!
不过她也顾不上吃味了,自己的孩子还吃味,怕是有毛病。
更何况赵云桂对她一直以来都很好,她又不傻,当然知道。
“是我饿,你快去做饭。”她笑着催赵云桂。
赵云桂立刻应下:“好,我这就去。”
晚饭时候,杨盼晴跟赵云桂说了第二天杨旭要过来签合同的事:“他打来电话了,坐明天最早的那班车来,我也跟妮妮说了,到时让妮妮去车站接他。”
赵云桂有点不放心:“你现在这情况,还是别太累了吧?”
杨盼晴说:“可是这会儿没手机没电视的,我不干点活会无聊死。而且只是脑子动思考新设计,也不会多累,我总不能怀个孕就什么都不干吧?”
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很多孕妇会上班到快生呢。
杨盼晴在现代上班时,她公司就有这样的同事,朋友里也有这样的人。
赵云桂知道杨盼晴对工作很看重,也并不是想让她就彻底什么都不干,便说:“那你自己注意点,暂时以身体为重,等回头稳定点,再多做点也行。”
杨盼晴点头答应:“你放心,我跟你一样在乎这个孩子。”
·
杨旭第二天上午十点半就被杨大妮接了过来,他是和薛明艳的姑姑薛玉敏一起来的,到了就开门见山,直接拿出了合同。
要跟杨旭合作的事,杨盼晴已经和薛明艳崔欣打电话说过了。
这是她个人和杨旭的合作,品牌的归属是红星服装厂,而利润她将会有两成。这是她和红星服装厂的事情,和薛明艳崔欣是没有关系的,而且她也保证,和杨旭的合作不会影响到本色的新款供应。
薛明艳和崔欣都不介意,前者说会让她姑姑跟厂子那边打个招呼,合同里应该不会设置什么陷阱。而后者则给了杨盼晴林家公司的法律顾问电话,杨盼晴打过电话咨询过这类合同正常会有哪些陷阱了。
因此今儿这合同她仔细过了一遍,就确认了并没问题,顺利签了合同。
因为今儿李婶来上班了,杨盼晴这个情况又不敢往外乱跑,所以中午就请杨旭和薛玉敏在家吃了饭。
吃过午饭,也是杨大妮帮忙叫了出租,亲自把两人送去的汽车站。
这次除了签合同,杨盼晴还给了杨旭两款冬装的设计,一款是大衣一款是棉衣,这不是她临时设计的,是她之前心血来潮早早就设计好了的。
李婶是个手脚麻利的妇人,很快刷好锅碗,杨大妮还没回来。
洗了个苹果,又把皮削了切成块,李婶装在碗里送给杨盼晴。
之前李婶还有点看不上杨盼晴的,因为一直没见杨盼晴按时去上班,还以为她是个好吃懒做的。明明男人也不是大老板,自家还是租的房子,像李婶这种勤快的人就看不上不干活只等吃的。
不过今儿知道杨盼晴竟然会设计衣服,还能有本事让省城的大厂长都跑来跟她签合同,在李婶小小的心里,杨盼晴的形象一下就高大了。
所以昨天她还是为了钱来给杨盼晴做饭,今儿她就是真心真意了。
“小杨啊,你吃点儿苹果吧?”李婶笑眯眯说,“我家儿媳妇怀孕时候可喜欢吃苹果了,所以我那小孙女一生下来就可白净可漂亮了,你吃点儿苹果,回头不管生男生女,都是白白净净才漂亮啊!”
孕妇不仅要吃肉吃菜,水果也确实是不可少的。
不过杨盼晴不太爱吃苹果,因此点点头,就邀请李婶一起:“李婶,这太多了我吃不完,你坐下咱俩一块吃。”
“我不吃我不吃,你吃就好。”李婶忙摆手拒绝。
杨盼晴笑道:“我没跟你客气,我是真吃不完。你不帮我吃点儿,回头时间长氧化了就浪费了。”
李婶只好坐下来,又有点自责的说:“早知道我给你切半个,剩下那半个等小赵回来还可以吃的。”
“没事,家里还有呢。”杨盼晴笑道。
虽然杨盼晴并不在意李婶吃点水果,但如今年代即便是在县城,也很少有人家舍得天天吃水果的,所以她也不能表现的太大方。
毕竟在现代时不论是她那里还是爸妈那里,请的人也都是换了好几个,才找到合适长期干下去也相处愉快的。
这关系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其实是要讲究度的。
李婶吃了两块苹果,就忍不住说了:“小杨啊,你可真厉害,居然会设计衣服呢!连省城的大厂长都特地来找你签合同,你以后啊,肯定能在县城买上大房子的,说不定你都能去省城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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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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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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