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团宠:九零年代首富夫妻>第27章 他心很痛,痛的几乎要无法呼吸
  杨盼晴当然没哭。

  不仅没哭,她还为了让家里人放心,吃了一个大馒头,两个煎鸡蛋,另还有一大碗的面糊糊稀饭和一点辣椒炒咸菜,直把她撑的肚子都疼了。

  好在看她这么能吃,杨家众人放了心,就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

  杨大河去镇上干活,杨盼盼今儿请假,和杨树林一起去地里种花生。

  汪桂花本也该去的,但虽然女儿没表现出难过,可她仍然不放心,所以今儿个就不打算去了。

  至于肖玉梅,虽说农村人怀孕下地干活的多得是,但谁让她命好嫁进杨家了呢,杨家女儿金贵,她这个儿媳妇同样也金贵,自然不用下地。

  吃过早饭,她也不用刷碗,就跟着进了杨盼晴房间。

  等锅碗刷好,汪桂花也来了。

  婆媳两个什么事都没有,完全是来陪或者说看着杨盼晴的。

  杨盼晴知道两人是关心她,但这么被直勾勾盯着,她是真不习惯。

  强忍着直到裁好第一条裙子的布料,杨盼晴不再忍了,抬头问向两人:“妈,二嫂,你们是不是没事做?”

  怎么没事,我们的事就是看着你。

  但婆媳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没敢把心里话说出来。

  两人正要找理由,杨盼晴先一步开了口:“你们要是没事做,不然也拿布来练练手,你们先做小衣服,等做的熟练质量也过关了,就来帮我。”

  帮你?肖玉梅和汪桂花疑惑的看向杨盼晴,没理解她是什么意思。

  杨盼晴这才想起来,她还没跟家里说打算做衣服卖的事,略想了想,她半真半假道:“我上回和赵云桂去县城,在步行街闲逛的时候看到一家店在收衣服,只要款式新颖质量也好,给的价格就很高。所以我才买了些布想回来试试,不过也不知道真的假的,所以我打算这三件连衣裙都按我自己的身形做,要是真的也不怕卖不掉,要是假的我自己拿回来穿也不亏什么。”

  “但要是真的,以后我再做新的去卖,有你们帮忙就能快些。”杨盼晴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试试吧,万一成了也能赚点钱。”

  确实,万一成了,农闲时候没事,也能赚点钱多吃两顿肉呢。

  汪桂花是个勤快的,肖玉梅要做妈妈了也想多赚点钱养孩子。

  婆媳两个本就是会针线活的,拿了家里以前办喜事收礼的差些的布,杨盼晴帮着画好图纸,又裁好布料,两人就跟着忙开了。

  隔壁秦家吵吵嚷嚷,但一墙之隔,杨家三人却安安静静在做针线活。

  汪桂花起先还有些担心,但几次抬头看见女儿都很认真,慢慢也就放下了。

  差不多十点半左右吧,秦家那边的热闹达到了巅峰,有熟悉的不熟悉的大人的或者小孩子的声音一起喊:“来了来了,新郎官来了!”

  汪桂花和肖玉梅同时停下手里的活,紧张的看向杨盼晴。

  杨盼晴是真正的喜欢一行干一行,她在服装设计上有天赋,她本身也特别喜欢做衣服,这会儿她早已经沉浸在自己手下的绸布白裙子中,一边做一边想象着漂亮的绸布白裙子,想着它会有什么样的主人,而它的主人又会有多喜欢它,多宝贝它,忍不住嘴角就噙了丝笑。

  汪桂花和肖玉梅虽然不懂她为什么做裙子会笑起来,但起码证明了她没难过,她没在乎鹤延年,这样她们就放心了!

  鹤延年这会儿已经和他的接亲队走到了桃花村村口,但不得不说,鹤延年的接亲队实在是有点寒碜了。

  他爸死的早,曹寡妇一个妇人要养大他很不容易,而且寡妇门前是非多,曹寡妇非得很彪悍才能镇住心怀不轨的人,所以这么些年,他家没什么交好的人家。

  而他被曹寡妇保护的太好,从小到大也就认识几个同学,不管跟桃花村还是跟赵家村的人都没什么过多接触。去年高考后选择复读,他那一批同学早都不联系了,新的一批同学他不怎么去学校也没交情,所以今儿他的接亲队中,他的朋友只有桃花村的杨维。

  另还有一个年纪大的妇人和一个年轻的小媳妇,这是曹寡妇特意请的。

  这年头乡下人结婚,特别有钱的人家是选择拖拉机,普通有钱人家是自行车,穷人家要么是平车要么是步行。

  鹤家当然是穷人家,穷的连平车都没有,所以一行人是步行来的。

  但鹤延年模样生的俊俏,今儿又特意穿了件新的灰外套,胸前戴了朵塑料大红花,越发衬的他唇红齿白,俊俏不凡。

  桃花村好些人站在路边看热闹,看到这样的鹤延年,不少在心里同情杨盼晴,又暗暗羡慕秦若水的。真是命好啊,能嫁这么俊一个男人,他还学习好,今年夏天的高考再一参加,以后可就是有个大学生老公了。

  当然了,这样想的都是女孩子。

  至于桃花村的男孩子,那就是怎么看他怎么觉得不顺眼了。

  杨盼晴和秦若水是桃花村的两朵最漂亮的花,他鹤延年何德何能啊,先是追求到了杨盼晴,后来跟杨盼晴退了婚,又直接跟秦若水定婚了。

  一个瘦兮兮弱叽叽的小白脸而已,他凭什么?

  鹤延年却压根不关心别人怎么想他怎么看他,因为他心很痛,痛的几乎要无法呼吸。

  他不喜欢秦若水,一点儿也不想娶她,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穿上新衣服,戴上大红花,来桃花村迎娶她!

  大喜的日子,他明明该高兴的,可是他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他是在往桃花村走,甚至是在往杨盼晴家的方向走,可是他要娶的却不再是杨盼晴,他……他永远也娶不到杨盼晴了。

  鹤延年咬了咬唇,忍住了那直冲喉头的酸意。

  今儿是他娶媳妇的大喜日子,他不能哭,他不能丢人。

  “新郎官来啦!新郎官来啦!”

  一声叠一声的热闹叫唤,秦若水听在耳朵里,笑在心里。

  来了,鹤延年来了,他来娶她了。

  热闹声越来越近,有人进了屋来,秦若水低垂着头,尽显羞涩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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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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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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