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身高腿长步子大,又着急回去把家里收拾好接杨盼晴回家,所以一路健步如飞,压根没心思观察别处。
一辆出租车从他身侧飞驰而过他没注意,到了往桃花村那边的岔路口走的时候,因为路况突然变差出租车过不去了,车停下有人下车,他也一眼都没看。
但他绕着要走过出租车时,却突然有道陌生的男声叫住他:“赵云桂?”
被叫了名字,赵云桂这才停脚转头。
映入眼帘的,是一手提着黑色大行李箱,一手提着背包还没来得及背上的鹤延年。
离开家半年了,鹤延年变化非常大,他戴起了金丝边眼镜,穿着也是一看就不便宜的黑色呢大衣配黑色长裤,脚踩黑色皮鞋,头发抹了摩丝,甚至手腕上还套了块腕表。
他看起来半点不像土生土长的桃花村人,现在的他周身上下都笼着一股有钱人气质,很明显出去这半年他过得特别好。
赵云桂并不在意,鹤延年过得好不好跟他没关系。
晴晴的心里只有他,如今又已经有了他们的孩子,鹤延年过得再好,他都有信心晴晴不会多看一眼。
所以他撩了撩眼皮,语气平静无波地问:“怎么,有事?”
没什么事。
鹤延年会出声叫人,其实完全是因为看着赵云桂有点不敢认而已。
记忆里的赵云桂皮肤黝黑,衣着穷酸,工作也很让人看不上眼,是典型的乡下大老粗上不得台面。但现在的赵云桂,不说他身上的黑色棉袄一看就不便宜,光是他脚上那双黑白配的运动鞋,没有二百块就拿不下!
他仍然黑,甚至比之前还黑了点,可看着不仅不穷酸,他整个人体面又自信,竟还露了点成功人士的气质。
一个乡下大老粗,没上过几天学的泥腿子,他哪来的成功人士气质?
他一个开大卡车的,每个月就那么点可怜工资,他哪来的钱买那么贵的衣服和鞋子的?他身上那一套,要是不知道的,看着只怕还以为他出身很好,家里条件很不错呢!
鹤延年在回来之前其实早就料想过会见到杨盼晴和赵云桂了,只不过没想到一回来没先见到杨盼晴,却先见到赵云桂了。
而且还是这样的,简直像是上了个档次的赵云桂!
虽然已经在省城交女朋友了,虽然对杨盼晴也基本死心了,但对于抢走了自己媳妇的赵云桂,鹤延年还是非常非常厌恶。
付了出租车车费,他拉着箱子往赵云桂面前走了两步,然后目光带着鄙夷地把赵云桂从上到下看了遍,开口就是嘲讽:“赵云桂,被女人养得感觉很好吗?我看你,好像很习惯吃软饭啊!”
被情敌嘲讽,如果赵云桂真的是完全吃软饭,他或许真会被讽刺到。
可鹤延年想错了,赵云桂如今虽然赚得还没有杨盼晴多,但比之一般人却绝对不算少,也是出门会被叫一声赵老板的。
因此他不仅没有被讽刺到,他还有心情点头,“怎么,你嫉妒?”
鹤延年面色顿时一变。
赵云桂却笑了,故意说:“是啊,晴晴的软饭特别好吃。她宁愿嫁给我养我这个没用的,也不肯要你这厉害能干的大学生,你是不是快气死了?”
本来没有气到这个程度的,但现在被赵云桂阴阳怪气一番,鹤延年真感觉要气死了。
他紧紧握住拳头,恨不得一拳打烂赵云桂阴阳怪气的脸。
可领教过赵云桂的蛮力,他不敢。
真和赵云桂打起来,吃亏的绝对是他!
努力安慰自己君子动口不动手,鹤延年再次嘲讽:“呵,吃一时的软饭有什么用,你能吃一辈子软饭才叫有本事!杨盼晴那样的女人,眼下一时糊涂而已,你以为她能一辈子都看得上吃软饭的?你想多了!”
“放心,我没打算吃一辈子的软饭。”他眼下是赚不过晴晴,但假以时日,这一行真的能像晴晴说的发展的那么好的话,他肯定能追上的,“吃一阵子也挺好的,毕竟有人连一阵子都想吃吃不到。”
赵云桂又阴阳怪气一句,就懒得再跟鹤延年浪费时间了,因此话落居高临下地冲鹤延年一声冷笑,转身走了。
鹤延年气得面色都狰狞起来,有心想说自己在省城也照样吃到了软饭,他现在浑身上下所有名牌都是女人给他买的!
可话到嘴边,又觉得吃软饭这个名声太丢人,硬生生又吞回去了。
于是只能咬牙切齿地受了赵云桂的嘲讽,以及对他长相的侮辱。
是的,鹤延年觉得这是对他长相的侮辱,毕竟赵云桂那样的长相都能吃上软饭,他这样的怎么可能吃不上?
赵云桂可不管鹤延年是怎么想的,他压根就没把鹤延年放在眼里。
一路快走回到赵家村,见他和杨盼晴的房间被崔玉琴打扫的干干净净,床虽还没铺,但床单被罩是才洗过干干净净放在箱子里的,被子也是前两天太阳好才晒过的,所以就只铺了个床,便推着自行车往桃花村去了。
桃花村这边,杨盼晴不过是眯了会儿,就听见隔壁蒋爱华的骂声了。
声音不大,但因为两家之间就隔一堵墙,墙上还开有窗,所以仔细听的话还是能听清的。杨盼晴闲来没事听了听,发现蒋爱华是在骂秦若水,而之所以会骂她,是因为鹤延年回来了,而且还是很体面的回来了。
自打鹤延年抛下曹寡妇离开,这都半年多了,日常生活中没人提他,杨盼晴都快忘记这个人了。
真不愧是书里的男主角啊,简直像是打不死的小强。
当初灰溜溜地离开,带着对亲妈都不管不顾的畜生名声,这会儿竟还能体面的回来,让蒋爱华都后悔失去这个女婿的体面,杨盼晴不得不佩服。
或许这就是命运对男女主的优待?
不过鹤延年这种人渣男主都能得到优待,也是很讨人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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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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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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