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团宠:九零年代首富夫妻>第104章 想为他做很多很多事
  傻子都知道,跟黄花菜比起来,鱼和肉才是好东西。

  秦若水冷着脸看杨盼晴慢慢走远,在这一刻是真恨不得杨盼晴也重生了。

  重生了,眼睁睁看着鹤延年那样的金龟婿属于她,眼睁睁看着鹤延年对她好,眼睁睁看着前世的所有好日子也属于她,这样才知道有多痛!

  多羡慕多嫉妒多恨,却偏偏又无能为力!

  秦若水咬牙切齿,光是这么一想,就觉得心里快活多了。

  不过……不重生也没什么,无非就是多等一些日子。

  等高考成绩出来,外人的议论就会叫杨盼晴知道,她失去了什么的!

  秦若水冷着脸回到娘家,娘家人看见她带回的黄花菜,也冷了脸。

  秦天佑说的话更是不异于杀人诛心:“黄花菜有什么好的,我一点也不喜欢吃!大姐,你就不能学学隔壁杨盼晴吗?人家嫁人后总是给娘家送鱼送肉送水果,你好不容易送这一回,竟然还是送黄花菜!”

  蒋爱华也道:“拿去给你婆婆吃吧,我们家没人爱吃这个。”

  秦若水刚刚还在跟杨盼晴炫耀,哪知道没炫耀成功不说,娘家人也打她脸!她死死抓住菜篮子提手,恨恨道:“这可是小年哥亲自摘的!”

  “他亲自摘的能让黄花菜吃出肉味来?”秦天佑不给面子。

  蒋爱华却一下子反应过来了,这是鹤延年的好意啊!

  他重视秦家人,岂不是说明以后他飞黄腾达了,也不会忘记秦家人?

  蒋爱华忙去看自家当家的。

  秦大根也是这么想的,因此那普通到几乎大部分人家菜地都有的黄花菜,在他眼里一下子就不普通了。那是女婿的心意,是未来找女婿帮忙的敲门砖!

  示意蒋爱华把黄花菜收下,他又道:“到厨房里捡五六个鸡蛋,叫若水拿回去给小年好好补补。”

  蒋爱华很肉疼,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因此笑着答应了。

  秦天佑却不干了,嚷道:“那是我的!那是我的鸡蛋,不许拿走!”

  蒋爱华忙搂了儿子,哄道:“有你吃的,鸡还在下呢。”

  “我不!我要一天吃两个!吃三个!”秦天佑在蒋爱华怀里扭得厉害,又去骂秦若水,“人家嫁人都往娘家拿东西,你怎么这么没用,要拿娘家东西去婆家!”

  我前世总往娘家拿东西,可拿再多你们也没夸过我一句,甚至还嫌少!

  那这辈子,我还偏就不拿了!

  秦若水抿抿唇,愣是厚着脸皮等蒋爱华哄好秦天佑,给她拿了五个鸡蛋。

  五个鸡蛋拿回家,自然是得了曹寡妇的夸,儿媳妇又能挣钱又能从娘家捞好处,这样的儿媳妇曹寡妇喜欢极了。

  倒是鹤延年,皱眉道:“该我孝敬爸妈的,怎么能拿他们的东西。”

  秦若水就更是觉得鹤延年好了,只不过她娘家人不配得着这好!

  ·

  杨盼晴回家时间比较早,赵云桂还在新房那边干活呢。

  杨盼晴没着急去找他,洗了手,钻厨房帮崔玉琴打下手了。

  说要学做饭,可衣服订单重,她没多少时间专门去学习。所以这有时间就赶紧给两边的妈妈打下手,看多几遍,基本上心里也就有数了。

  今儿个崔玉琴觉得继子又是打架又是干活的累了,就拿出攒的鸡蛋,决定做萝卜丝鸡蛋饼。她跟杨盼晴说:“云桂打小就爱吃萝卜丝鸡蛋饼,要是不喝稀饭,一口气能吃十来张!就是喝稀饭,那也得六七张!”

  崔玉琴做的萝卜丝鸡蛋饼一个有大碗口那么大,一口气吃十来张……

  好吧,不吃饱饭,哪里能有力气呢?

  他今儿个打架,可是一个打十个都轻松打赢了的!

  看着崔玉琴做了五六张饼后,杨盼晴道:“妈,让我来摊两张试试吧?”

  这是做媳妇的心疼男人呢!崔玉琴笑道:“行啊,你来!”

  两人换了位置,杨盼晴洗了手后,就舀了一大勺的萝卜丝鸡蛋面糊糊倒进油锅,快速摊开等了约莫半分钟,崔玉琴说行了,她赶紧用锅铲给翻了面。

  灶下的火不大,掌厨的人再记得勤翻身,很快一张饼就做好了。

  不是多难的事情,杨盼晴第一张第二张还不太能掌握好火候,形状也有点儿奇形怪状,但等多摊几张,慢慢也就像模像样了。

  今儿的晚饭是面糊稀饭,青椒炒土豆丝,再来个萝卜丝鸡蛋饼。

  虽然简单,但也算是很不错的一顿晚饭了。

  把所有面糊都用完,瞧着外面天已经隐隐有些要黑了,杨盼晴便道:“妈,那我去叫云桂回来吃饭。”

  “好,你去吧!”崔玉琴答应一声。

  杨盼晴到新房这边的时候,赵云桂正在熟练砌墙,杨盼晴惊讶道:“你竟然还会盖房子的吗?”

  这男人,会的是不是也太多了点?

  赵云桂其实早就发现杨盼晴了,但直等杨盼晴说话,他才看过去:“嗯,以前在工地上干过一段时间。”

  那要是不开大卡车了,是不是也可以去工地上干活?

  不过去工地上干活又脏又累,杨盼晴又有点儿舍不得。

  “我把手里这点干完。”赵云桂道。

  杨盼晴点点头,就站在边上看着,赵云桂盖的可是他们的新房诶!

  看了会儿,虽然有心想问赵云桂不开大卡车的话想做什么,但又怕赵云桂觉得压力大。而且说实在的,这年头除了自己做生意,她还真想不到赵云桂能做什么工作比开大卡车好。

  她都想不到,那自然就不能给赵云桂压力。

  毕竟这是个连媳妇主动给钱花都不肯花的男人,不给压力他都会努力的。

  很快结束完手上的活,夫妻俩并肩往家里去。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下午回来就一直在干活吗?我看你墙都砌的挺高了。”

  沉默片刻后,两人几乎同时开口。

  杨盼晴忍不住笑道:“我五点多就回来了,跟妈一起做了晚饭,听妈说你喜欢吃萝卜丝鸡蛋饼,我学着摊了好几张呢!”

  “其实不用的。”赵云桂认真道,“咱们结婚之前都说好了,家务活你不太会做,也不想去学。以后我不出车的话,分家了家里饭我来做就行了。”

  “话是那样说,但你要是像今天一样干活这么辛苦,难道回家还要你给我做饭啊?肯定是谁有时间谁做,而且……我也想给你做饭。”杨盼晴有些不好意思,声音渐渐就小了。

  她对赵云桂,如果说一开始是见色起意,那后面就是真正喜欢这个人了。

  当你真正喜欢一个人时,你就会发自内心的,想为他做很多很多事。

  “什么?”赵云桂没听清。

  杨盼晴不好意思再说,小跑了起来:“我说快点,不然饭菜都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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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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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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