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团宠:九零年代首富夫妻>第414章 暗恋一辈子
  王福那边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有结果的,因此杨盼晴便没把他放在心上,一家人好好在省城玩了三天,值得外地人转的几个景点都转了,直到初六才买年礼去薛家和林家拜年。

  也没带小佩兰,把她和赵云霖丢酒店叫崔玉琴看着,他们单独上门的。

  薛家那边没什么好说的,到了放下年礼,含蓄几句就走了。

  走的时候薛明艳也跟着,一起去了林家。

  两人都给崔欣的儿子崔昊包了红包,又逗过一会五个来月的崔昊后,杨盼晴就把王福的事儿,以及有意想拿下红星服装厂的事说了。

  王福的无耻惹得薛明艳简直想骂脏话,因此想也不想就同意了。

  崔欣还记得王福害杨盼晴之前的巨大损失,自然也没异议。

  因为对策已经跟杨旭商量好了,所以这会儿杨盼晴便再复述了遍,薛明艳和崔欣都没有补充,这事儿便就这么定了。

  因为小佩兰还跟崔玉琴在酒店,杨盼晴便拒了崔欣的午饭邀请。

  离开的时候,遇到了正从外面拜完年回来的林曜和林谦兄弟俩。

  林曜上来客气打了招呼,同样又留饭,等赵云霆说了理由拒绝后,他才问赵云霆:“听说你现在手底下的工人更多了,生意是不是很好啊?”

  赵云霆谦虚道:“也不算多,撑死也就能组三个小活的施工队罢了。至于生意,眼下这个工程能干到今年初秋吧,下一个在哪还不知道呢。”

  这才刚过完年,到今年初秋还有八个多月。

  这么长的时间,林曜相信赵云霆是不想接小活,还想接大工程罢了!

  他笑道:“行啊,那今年你就先干着。明年的话,到时候给我空出来?”

  赵云霆也笑:“成,那你有规划了提前说一声。”

  林曜一口答应。

  观察了这两年,林曜觉得房地产这一块未来前景他很看好,眼下赵云霆的水平他信得过,那买地皮的钱他也能拿得出来,合作就是共赢。

  赵云霆和林曜交谈融洽,但直到坐进自家车里,都没跟林谦说一句话。

  杨盼晴倒是出于客气冲林谦点了下头,但也就仅此而已。

  眼看着赵云霆开着黑色普桑出了林家别墅的院门,上了大路拐个弯彻底没了影后,林谦才冷冷嗤了声:“我还以为多有本事呢,辛辛苦苦这么久,就买一辆几万块的普桑,果然烂人开烂车!”

  林曜立刻沉了脸。

  薛明艳却比他动作更快,嘲讽道:“是啊!也就是九万多的烂车!但人家农村出身的赵云霆能买得起,某些城里有钱人家的少爷,要是靠自己怕是连个轮胎都买不起呢!”

  “你——”林谦怒视着薛明艳,似是想到什么,突然怒意退散换了笑,“真是他买的吗?据我所知,他家赚钱更多的应该是杨盼晴吧!不过是靠女人罢了,算什么本事?”

  薛明艳立刻呸了他一口:“我呸!人家赵云霆有女人靠你嫉妒是吧?也是,你送上门晴晴姐都不愿拿正眼看,你嫉妒也正常!”

  按着林谦的脸狠狠打了这么一下,薛明艳踩着小皮鞋昂着头大步走了。

  看着她跟个打架打赢了的小孔雀一般恨不得开屏似的,林曜忍不住勾了勾嘴角,这世上要说最有本事让他弟弟林谦吃瘪的人,那非薛明艳莫属。

  林谦气得脸都青了,可薛明艳已经走了,他气也没奈何!

  哪知道气呼呼转过头,却看见他大哥正在笑!

  林谦顿时火了:“大哥!!”

  林曜却风马牛不相及的说了句:“林谦,你知道吗,陶阿姨见过杨盼盼了。”

  杨盼盼,杨盼晴的哥哥?

  林谦之前已经从林曜口中,知道薛明艳和杨盼盼在一起的事了,因此道:“怪不得她那么帮着赵云霆,敢情是帮着未来妹夫呢!”

  林曜无奈地摇了摇头:“林谦,陶阿姨没有明确反对,意思是就有可能会接受。薛明艳真要是跟杨盼盼在一起,你没什么想法吗?”

  林谦:“我有什么想法?霸王花插在牛粪身上,我看很般配!”

  林曜有些好奇:“你真一点也不喜欢薛明艳吗?”

  林谦简直想翻白眼:“你可别把你看不上的人往我身上按,我瞎了眼了才会喜欢她!”

  林曜皱眉:“我不是看不上她,我是一直把她当妹妹。”

  林谦转身欲走:“你爱当什么当什么,反正别往我身上扯!”蜀南文学

  林曜叫住他:“林谦,你不会还是想着杨盼晴吧?”

  难道他真的一直都想错了,林谦并不喜欢薛明艳,而是对杨盼晴,一见钟情到再难忘记?

  林谦脚步微顿,片刻后低声道:“放心,我不会做丢家里脸的事!”

  这就是说,他就算喜欢杨盼晴,也只会放在心里默默喜欢,不打算告诉杨盼晴,也不打算做什么了。

  虽然这是应该的,但林曜还真的有点同情自家弟弟了。

  你说这喜欢谁不好呢,偏要喜欢杨盼晴,人家夫妻恩爱,怎么都不可能看你一眼啊!

  ·

  过了元宵节,杨盼晴的服装厂就正式开始上班了。

  赵云霆那边稍微晚一点,但也就是过完正月而已。

  两边都很忙,好在有崔玉琴,搭配着陈云娟,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小佩兰和赵云霖也都养得白白胖胖,健健康康。

  春天里服装厂只做春款的加单了,因为夏天眼看着就要到,夏款肯定是要在天还没热的时候就上市的,所以这一波做完,就得赶着做夏款。

  因为如今年代和后世人的购买力和接受力都不同,所以每一季度杨盼晴都不会出太多新款,像今年的春款,她其实总共就只出了三条长袖连衣裙,一条半裙,两件衬衫,一条长裤,其余就还搭配着之前两年卖得好的旧款。

  杨旭是元宵节服装厂上班后回来拿到的设计图纸,这会儿春款需求量已经不算大,所以王福拿了图纸过去,即便早早就打好销售渠道的招呼,他也没敢做太多件。

  一共七件新款,每款多的有三个色,少的就是单色。

  王福斟酌着觉得颜色好卖的,也就只让做了一千件左右,那颜色觉得不好卖的,甚至只让做了两三百件。

  不过即便如此,七件新款,他最后略改了点细节,做了一万两千多件。

  而杨盼晴的设计,又贴了红星服装厂的商标,就等于好卖。

  一万两千多件几乎刚上市,他都还没来得及担心好不好卖呢,就全部售罄,各个销售渠道甚至集体来跟他补货了!

  王福很得意,因此也觉得提前被杨旭“骗”去的三万块钱很划算了!

  只不过他已经拿到了夏款的设计图纸,这一回杨盼晴足足出了十二件新款,马上天变热他就要大赚特赚,他当然不愿意再补货。

  只说今年的夏款更好看,让各大销售渠道等着他第一波出货就是。

  而且他保证,这次不用大家补货,他会一开始就备上足足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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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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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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