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武侠小说>凡仙逆>第一千二百三十八章 过去
  “好,”虽然李蓉是存着为难叶枫的意思,但是听到叶枫那最后那一首诗,“东边日出西边雨,共佑hua夏万里晴”,也是忍不住出口给了一个赞。

  “叶队,既然三国那个时候是兵荒马乱,世道大乱的时代,外族为何没有乘机入侵中原呢?”

  叶枫道:“首先三国那时候,咱中原这里是神仙打架、诸神之战。而外族那里纯纯地唱、跳、rap的皮皮虾打篮球。你让他们咋敢呢?而且那时候三国虽然乱成那个样子,但是其实就是亲戚之间的互掐。

  “刘备是孙权的妹夫。刘备的儿子阿斗,娶了张飞两个女儿。而张飞,娶了夏侯渊的侄女,而夏侯渊的老婆是曹操的小姨子。曹操本姓就是夏侯,但因为曹操他爹是过继给宦官,所以就改姓曹了。司马懿有个儿子叫做司马伷,娶了诸葛亮的侄女。诸葛亮的儿子诸葛瞻娶了阿斗的长女,也就是刘备的孙女。而关羽的孙子娶了刘备的孙女等等,这么乱的联姻关系里面能生出阿斗这种近亲弱智,也就没那么难以理解了。毕竟《三国志》里面可没有刘备摔阿斗那一段。hτTΡδ://WωW.sndswx.com/

  “我自己人打自己人是家事,但是你外族来欺负到自家人头上,不得不说,来来来都停一下,先把外面这个孙子削了。所以你说吧,外族那些家伙哪里敢来掺和中原的事情,不被波及平推就不错了。你看啊北有曹操,南有诸葛亮,东北有董卓,西北公孙瓒。外族想来搞事,曹老板第一个两眼放光,不知道外族有没有年轻寡妇让我来独自承受一下,众人大呼:先生大义!

  “公元207年,曹老板亲帅虎豹骑攻打乌桓,路过鲜卑,那鲜卑就多瞅了曹老板两眼,曹老板上去就给鲜卑两嘴巴子,因为没有寡妇。所以外族啊,打不过曹操,还玩不过诸葛亮。公元225年,诸葛亮南中征讨,几个月就把外族干趴下了。诸葛亮用爱感化,收编了一堆外族精英,转头就带着一大票人去削曹老板去了。

  “所以说三国那帮人,对外是打小怪升级,恢复恢复状态,找一找手感和自信,对内开团刷boss。

  “三国虽然是乱世,但还轮不到外族来放肆,后来司马家窜魏了之后,五胡乱华把汉人霍霍的那叫一个惨,啥玩意啊整的,司马家到底地下都得被喷死。”

  最终李蓉还是被叶枫说的一愣一愣的,原本她在阳光日报里面就是个被边缘化的编辑,有好的爆点新闻都是被关系户给抢走了,谁让自己没资历、没背景、上了年纪还没容貌。年近40还一事无成,不然也不会想着来昆仑山神封特战队这里找爆点,毕竟大山里面谁想忍受四五个小时的山路颠簸呢。但是今天看样子,自己终究还是什么爆点都没捞到。神情甚是萎靡。

  而此刻叶枫注意到了李蓉的神情,似乎猜到了什么

  李蓉站起身来,道:“今天谢谢叶队接受采访,我也该回去了。”

  但是叶枫忽然道:“李女士,请稍等片刻。”之前叶枫一直就都叫李蓉是“编辑同志”,这一次却语气缓和地称呼为其为“李女士”。

  李蓉笑了笑,道:“还有事吗,叶队长。”

  叶枫道:“我想临走前再送你一句话。”

  闻言,李蓉也是乐了,这个少年,年纪轻轻,诙谐幽默却又不失独到见解,反正来了都来了,失败也失败了,最后就再听听他会说些什么吧。于是答应地有些无力地又坐了回去。

  叶枫道:“刘邦,人生前四十来年,住着老丈人的房子,花着老丈人的票子,在沛县当着该溜子。那脸皮厚的比城墙都厚。48岁才开始创业,54岁创业成功,汉朝直接上市。

  “吴承恩,年过半百,50岁才开篇西游,一步到位,被封四大名著,现在他笔下的那只猴,连三岁小孩子都知道。

  “郭子仪,58岁才挂帅出征,都快60退休了,郭子仪才开始事业上升期,60岁平安史之乱,收复长安,67岁再次奉命出征镇压叛军。78岁出兵灵州平定吐蕃番叛乱。成一代唐朝名将。

  “黄忠,64岁才随刘备入川,有人直言老将无用,但是人家黄忠72岁一战斩杀魏国名将夏侯渊,名声大噪。

  “姜子牙,兵家鼻祖,前半辈子,卖过菜、摆过摊、72岁事业才步入正轨。受封太师,辅佐周文王得了天下。

  “这几位都是大器晚成的代表,还分别是创业天花板、文艺天花板、打架天花板和打工天花板。

  “之前我就说过,莫欺少年穷,莫欺中年穷,再不济我们也还能莫欺老年穷,实在不行,我们不还有死者为大吗?”

  李蓉自然听出叶枫的意思,但是最后那句话哪里是劝人啊,但是对方的心意自己心领了,自己的心情也的确因此好了很多。于是苦笑道:“叶队你还真是太会劝人了啊。”

  叶枫摇了摇头,这一次是真心地说道:“我只是始终相信西汉司马迁《史记·滑稽列传》里的那句话:有鸟不飞,一飞冲天。有鸟不鸣,一鸣惊人。

  “我相信李女士你一定能: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闻言,李蓉缓缓起身,来到叶枫的近前,伸出了手,而叶枫也起身,与李蓉握手。

  李蓉深深吸了一口,道

  “谢谢你,叶队长,你送我的话,我记住了,这句话你我共勉吧。”

  叶枫也是笑道:“好。”

  。。。

  时间回到现在,叶枫雪地上,伸手却抓不住一朵乌云,以上过去的这一幕在脑中闪过,恍惚回神之际,心道:看来真的已经回不去了。

  此刻叶枫只想在雪地上再躺一会

  一朵雪花就要落到叶枫的手掌的时候,叶枫缓缓地将手收回来的途中,却被一只给拉住了。

  “枫,你没事吧,我记得刚刚摔你的时候,不重的啊。”任小瑾道。

  “我没事。”叶枫道,刚说完,自己就被任小瑾拉了起来。

  叶枫看着任小瑾有些歉然的表情,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惹得任小瑾脸色羞红了起来。

  随后叶枫看了眼远处的大家。

  果然,过去就让它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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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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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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