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幸孕娇宠:霍少,晚安!四五斤>第五十一章:好心送她东西?
  从幼儿园出来,南七宝打车去了京市最繁华的步行街。

  在约定好的咖啡厅里,她见到了自己等的人。

  一个穿着卡其色风衣的女人。

  就是这个女人,前段时间在她发布的有关莫远的寻人启事下留言,还附了一张背影照片,说是自己看见了莫远。

  南七宝仔细的研究过那张照片。

  背影的确跟莫远很相似,更重要的是,他的左边手背同样有一块青色胎记。

  虽然背影照片拍得很模糊,但胎记还是能辨认出来。

  那块胎记的位置和形状,都和莫远一模一样。

  所以南七宝才认定那就是莫远,特意赶回了京市,想要调查清楚。

  即便她和莫远不可能在一起了,可毕竟认识了那么多年,也应该把他找回来!

  “南小姐你好。”见到南七宝,风衣女便笑着打招呼。

  南七宝颔首,微笑着做了回应。

  随即开门见山直接问道,“你是在哪里拍到的莫远的照片?”蜀南文学

  “是在京市郊区的红山上,我和几个朋友去游玩,拍点风景照,无意间拍到的。”风衣女说着,还将相机给拿出来。

  那个里面还有照片的母本,上面标注的时间清清楚楚。

  五月十八号下午一点二十四分。

  正好是一个月前。

  “就只有这些吗?”南七宝翻看了其他照片,却没有再看到莫远的踪迹。

  风衣女点头,“就只有这张,毕竟你也知道,我是去拍风景照的,怎么可能对着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老是拍来拍去。”

  闻言,南七宝缄默了。

  倒也是。

  如果这个女人的相机里存着大量莫远的照片,她反而可能会怀疑吧。

  想着,南七宝又问道,“再具体一点的位置有吗?”

  “就在红山的半山腰。”风衣女回答。

  顿了顿,又提醒南七宝,“南小姐,我觉得你去了可能也碰不到,毕竟他好像是作为游客去玩的,没有人会天天去红山吧?”

  “那也应该去碰碰运气,再带上照片,说不定周围的人有认识他的呢。”南七宝说道。

  风衣女听闻这话,也觉得有道理,便不再阻拦了。

  甚至还对着南七宝做了个加油的手势,“祝你能早日找到他吧。”

  顿了顿,便局促的笑起来,搓了搓自己的风衣,“至于我的那部分酬劳……”

  南七宝立马将准备好的三万块拿出来。

  “辛苦你了。”

  拿到钱,风衣女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拼命的摇头,“不辛苦不辛苦,本来也只是举手之劳,更何况可以拿到钱。”

  只是提供一张照片,就可以拿到三万块,有什么辛苦的!

  南七宝则拷贝了照片的母本,这才离开咖啡厅。

  站在马路边上,她给赵如月打了个电话。

  “你说红山?”赵如月语气十分疑惑,“七宝,你别是被骗了吧!”

  南七宝很不解,“为什么这么说?”

  “红山就在京市的郊区,如果莫远都到红山去了,为什么不再多走两步,直接回莫家呢?”赵如月问道。

  明明莫家也就在红山附近,距离不超过十公里。

  这么近的距离,莫远为什么不回家?

  “或许是莫远失忆了呢?”南七宝猜测道,“毕竟他当年是被卷入了护城河里,因为出事而失忆也很正常吧。”

  “你该不会是偶像剧看多了吧,怎么可能有人动不动就失忆!”赵如月并不认同这个观点。

  南七宝则继续道,“不管你相不相信,我都打算去红山找找看,别忘了,我就是为了莫远才回的京市。”

  听闻这话,赵如月只好无奈妥协。

  “行行行,你想找就找吧,我陪你一起去找,什么时候去,后天怎么样?”

  南七宝拒绝,“后天不行,后天我要去参加南家的家宴。”

  什么!

  赵如月直接原地爆炸,声音的穿透力隔着电话也不减半分,差点震穿南七宝的耳膜。

  “你疯了吧,还要去参加南家的家宴,那群人对你什么样,你心里不清楚吗!”

  这要是回去,妥妥的吃亏上当啊!

  “可是如果我回去,就有可能得到我母亲的消息。”南七宝回答,“如月,我想知道我母亲的消息。”

  自打小时候把她送到南家之后,母亲便不辞而别,失踪了这么多年。

  南七宝是真的很想知道她的下落。

  所以即便南家要给自己挖坑往里跳,她也得去!

  “我陪你一起去。”赵如月说道,“你负责去问伯母的消息,我帮你收拾那群人,要是他们敢动什么歪心思,本小姐就弄死他们!”

  听着这嚣张跋扈的语气,南七宝的心却暖暖的。

  这辈子有赵如月这个闺蜜,真好!

  “好,那我等着你帮我撑腰。”南七宝铿锵有力的说道。

  赵如月又嘀咕了几句南影儿和南家其他人的坏话,这才挂断了电话。

  而南七宝这边,则是进了一条短信。

  是曲艳红发来的。

  ——毕竟是南家的家宴,你不要穿得太寒酸了,显得我们南家苛责你似的,我在九区服装店给你定了一套晚礼服,你到时候就穿那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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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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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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