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诡秘者的摩登时代>第554章 《新约晚报》报社
  花园大道上有一栋褐色墙壁的两层大楼,从外观上看,会误以为这是某间工厂。

  但转到它的正脸,就能看到《新约晚报》总部的招牌。

  戈登·贝内特先生在1905年对这个空置工厂内部进行了一番改造,将父亲老戈登·贝内特先生创办的《新约晚报》报社搬到了此地。

  创办于1840年,历经了八十年风雨,在纽国内战中曾因派出“战地记者”带来前线一手消息而大放光彩的《晚报》也终于跟不上时代的舞步,开始经历看似无解的,销量巨幅下滑的危机。

  外界有很多人都试图找出这家老牌报纸失去市场青睐的原因。

  大部分人都认为,是因为它数十年不曾从根本上改变的办报理念,在今时今日已显得不合时宜,已然无法跟《新约时报》等经过改革的报社抗衡……

  很多人都指责小戈登先生没能继承他父亲的开创精神,而鲜少有人知道的是,对于报纸行业本来就没有太多激情的小戈登,早已经对维持一家报社感到精疲力尽,他的“开创精神”并没有用在这份父亲的遗产上……

  不过,跟小戈登先生不同的是,这家报社中大部分的员工,却仍然憋着一股劲。

  很多新闻行业人士来到《晚报》,并不只是想找到一个谋生的工作,他们也十分看重它曾经的辉煌。

  而在《晚报》日益凋敝的今天,他们在无可奈何的同时,也有着几分对于现状的不服与不满。

  虽然小戈登先生并没有带领他们走出困境,但是,老员工中对于贝内特家族还是有感情的。

  对于他们来说,报社拥有者的姓名里没有“贝内特”,就是一件让人不那么舒服的事。

  尤其听说这个新来者,是一个莱昂的移民,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野心勃勃的富二代。んτΤΡS://Www.sndswx.com/

  “富二代”的头衔更是让他们对于报社未来感到分外担忧。

  毕竟,有稳重可靠的贝内特先生在,报社的效益不好,却仍能经营下去……

  天知道这个莱昂富二代的到来,对报社意味着什么?

  他会不会将《晚报》当做他的新玩具,从而让本就奄奄一息的报社彻底死亡?

  对于社长的更换,《新约晚报》员工们普遍持消极态度。

  在办公楼内比较低沉氛围中,有一个人的状态却不一样。

  这个男人穿着干净的条纹衬衣,衬衣边缘整齐地掖进了背带裤里。棕色皮鞋虽然旧了,却泛着朦胧的光亮。

  他带着一副圆框眼睛,五官柔和,只有在因沉思两腮微微鼓动的时候才显出他的男儿风采。

  约翰·杰克逊。前社长办公室经理保罗·杰克逊的儿子。

  约翰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刚一毕业就来到《新约晚报》任职,由于他的教育背景而备受贝内特先生器重

  怀着一腔热枕想要挽救自己父亲曾经奋战过的地方,结果却在现实中屡屡碰壁。

  他提出的许多革新举措,全都遭到了编辑部几个元老的反对。

  其中包括总编史蒂夫·瑞恩,瑞恩的马仔,记者组长文森特,以及那个一天到晚喝酒骂人的社论作者刘易斯。

  几个新闻行业老油条背地里经常嘲讽小约翰是个乳臭未干的傻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江湖险恶,将一些理想主义的想法强行带进已经有了一套规矩的报纸中。

  他们反对的不仅是约翰这个人,还有约翰那种晒得人皮肤发痛的理想主义。

  一心以为自己能重振报社的约翰,本想依靠贝内特先生解决这样的困境,但是,本内特先生却只想照顾那些“老功臣”,而不愿意拿他们动刀,哪怕出面批评都不愿意。

  知道改革无望的约翰只好沉寂了下来,在日复一日没有希望的日子中,他感到越来越灰心……

  就在他打算离开《晚报》去往其他更有朝气的报社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一个消息。

  贝内特先生将《晚报》卖给了肖恩·狄金森。

  那位肖恩·狄金森先生。

  在新闻行业浸淫了三年的约翰早就听说过他的故事。

  这位有些神秘的莱昂记者,曾在世界上第一份报纸《狮吼日报》的编辑部担任实习编辑。

  大约半年前来到新约,作为独立记者给《每日消息》供稿,每一次抓住的新闻痛点和刊登的稿件,都在业内引起了或大或小的震动。

  尤其是他在戴森先生和“大发明家”爱默生的专利之争事件中,采访戴森先生的专访稿,不仅掀起了一波反对爱默生的社会舆论,更是入选了哥大新闻专业教材……

  另外,有很多人认为署名“拉贝·博古特”的新闻《消失的情侣》也是狄金森先生的手笔,不过没有得到本人的承认。

  与许多故步自封所以对杰出人士怀有敌意的人不同,约翰认为狄金森先生绝对是新闻行业的青年才俊。

  他本就对狄金森先生怀有一定的崇拜心理,没想到自己心中的偶像竟然收购了报社!

  作为锐意改革派,他仿佛看到长夜出现了一道曙光。

  “噢,看咱们的书呆子约翰!”约翰并没有转头,就知道那个令人生厌的声音,来自总编的狗腿,记者组长文森特,“他今天好好打扮了一番。似乎希望给新来的老板一个好印象——以后就有人给他撑腰了!”

  办公室响起了一阵稀稀拉拉的笑声——并不是所有人都针对约翰,颇有一些老员工喜欢这个年轻人,可惜的是,他们不敢也不能得罪组长和总编。

  “闭嘴,文森特。”一直透过二楼窗户盯着门外的约翰,看到有辆车停在了门外“社长专用”的停车位中。

  他顿时紧张了起来,深吸了一口气,快步下楼朝着大门方向走去。

  透过门口玻璃,他远远看见那辆雷明顿L型轿车下来了两个人。

  副驾驶下来的是一位穿着灰色套装裙的女性,她拿着公文包,似乎担任的是秘书的职责。

  这位女士转过侧脸,让小约翰眼睛睁大了一些——他确定很少能一睹这样的容颜。

  驾驶室下来的男人,穿着灰色的大衣,头上戴着同色软呢帽。他的表情沉静,眼神淡定,深邃得就像大海。两颊和下巴有着刚刮过胡子的青色。

  他站在晚报总部的门口,抬头看了一下招牌。

  对于接下来要见到素昧谋面的员工们,他倒是一点都不显得紧张。

  似乎早知道约翰守在了门口,紧张得手心有些冒汗的约翰看到肖恩狄金森先生直视进了自己的眼睛,脸上带着和煦的笑意,一步步走了过来。

  年轻人赶紧推开了大门,声音略微有些发紧:

  “欢迎来到《新约晚报》……狄金森、社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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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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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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