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和任性千金谈恋爱>第七十二章会不会成功,我不知道
  “关键我不想让他们背后骂你。”

  关上房门,我靠在门上沉默了好一会,这句话夏玲当时说出来,拨动了我的心弦,因为从我成年开始,还没有一个女孩,为了我的名声这样过。

  这让当时的我,差点就转身抱住她。

  但最后我还是忍住了,因为我知道,我若是那么做了,我们之间的窗户纸就会被彻底捅破,但我如今的身份,只会让对方再面临家庭,以及自身环境压迫的时候,痛苦万分。

  而我不愿意对方承受这样的痛苦。

  所以我极力忍耐,哪怕因此被怨恨,被说成一个内心凉薄的人。

  后来,好哥们知道我的想法之后,说我想的太多。

  但真的想的太多么?

  为什么他最后找老婆,并没有选择夏玲给他介绍的可以让他吃软饭的女孩,而是一个条件普通的女孩,难道这不正证明他的想法跟我一样。

  而男人之所以是男人,是因为他们已经不会如同男孩一样不管不顾,因为男孩不在乎后果,基本上也不会承担后果,但男人不同,他需要在乎对方的感受,对方的将来,以及对方和自己在一起会不会幸福。

  如果给不了,那就……。

  “呵呵,男人。”

  我自嘲。

  ……

  液晶屏的荧光,照耀我的脸庞有些狰狞,我用力的打着字,我不知道这样的努力会不会有结果,因为现在这个全民创作的时代,想要依靠写作改变自己的人有八千万,但站在塔尖的这些年还是那寥寥数人,用曾经我身边人的话说,你还不如出去捡两个瓶子卖钱,更加现实一点。

  因为这几乎不可能实现,因为我不是那种如神机土豆般的天才型作者,也不是如东哥三叔那种知识面很广的作者,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只会用普通的文字,写出我曾经的经历以及遗憾的普通人。

  这会有人看吗?

  我不知道。

  但我还是准备拼一把,虽然我已经不是少年,但相比我如同之前一样浑浑噩噩的生活,这样似乎更有意义一些。

  并且我还有一些优点,那就是敢拼,就如同当初我为了配得上夏玲,可以一天兼职四份工作,而我现在就可以别人写小说日更八千字,我就日更两万字。

  “对不起吹牛了”

  清晨,我是从键盘上被咯醒的,我不知道昨晚我是什么时候睡的,但面前电脑上的文档里,却因为我趴在键盘上出现了十几个g的乱码。

  “呵呵。”

  在卫生间看了看脸上因为趴在键盘上留下的满脸键盘字母的痕迹,我笑了下,然后简单清洗之后,就开始出门晨跑。

  虽然我很不想,甚至很想回到床上睡个回笼觉,但我还是极力的控制了自己的欲望,因为我知道,今后我若是经常熬夜而不想猝死,那么我就只能将自己的身体略微锻炼一下。蜀南文学

  这一刻我又发现了自己的一个优点,那就是自己居然会养生了。

  其实我这完全是孤陋寡闻了,因为只要是个男人,到了中年都会自动生成一个技能,那就是养生,最常见的就是手里提着泡着枸杞胖大海茶杯的中年人。

  甚至还有顺口溜。

  所谓人到中年不得以,保温杯里泡枸杞。

  当然我距离那个年龄还远。

  不得不说,夏玲小姑娘是个很坚毅,并且有着浪漫情怀的小姑娘。

  就在我奔跑的满头大汗的时候,对方一身将身材衬托的凹凸有致的灰色瑜伽服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并且还假装惊讶的摆手;“嘿,好巧,跑步啊!”

  这样的对方,让我狠狠眨了眨眼睛,然后翻白眼摆手。

  “是啊,好巧。”

  并嘴欠的紧接着说道;“你这好厉害,大早上从城南跑到这里,十多公里,居然脸不变色心不跳的,真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话,让夏玲原本笑意迥然的脸,瞬间变得绯红。

  后来用她的话说,我这人怎么那么不会聊天呢,毕竟她那样子一看就是专门等在这里,真是不懂浪漫。

  不过夏玲反应也快,当即恬不知耻的笑着道;“只要坚持,你也会如同我一样的,加油。”

  “呵呵!”

  因为夏玲的话,我笑了,因为这个家伙,真是跟我在一起时间久了,脸皮也变得和我一样厚了。

  “那就加油。”

  不得不说,经常锻炼的人,跟我这种半路出家的就是不一样,同样的距离,我是步履沉重,呼吸困难,随时都在放弃的边缘挣扎,而对方不仅跑前跑后,不断的呼喝我怎么那么慢,还有心情欣赏沿途的风景。

  如,哎呀李斌你看这家人种了好多玫瑰,好漂亮啊?

  这话让我无语,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提醒道;“是月季。”

  很久以后当我看到夏玲家花园里的那一片玫瑰,我才知道当时自己被套路了,因为她根本就是借助那样的话题,跟我拉近距离。

  而她成功了吗,显然是成功的,至少让我觉得有钱人家的小姐,也不是无所不知的,内心甚至因此升起些许优越感。

  而之所以这样,当然是夏玲的伪装很成功,在我告诉对方这是月季之后,她睁着天真无邪的大眼;“居然是月季,长的那么像,李斌,你告诉我,月季是不是就是玫瑰。”

  为此我还给她科普了一下,并看着对方犹如小学生一样,生出满足感。

  尤其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她确定知道月季和玫瑰不是一种花之后,她居然说;“李斌,你说我偷偷折两只回去骗我闺蜜,说这是别人送我的玫瑰,她会不会相信?”

  这让我不自禁笑了,因为我想起了曾经,那时候我们班有个万人迷男生,也就是长期霸占班级第一帅哥的家伙,他经常收到女孩送的礼物,于是羡慕嫉妒加眼红的我和好哥们,就偷偷折了邻居家的月季,然后用报纸包着枝干,伪装玫瑰,抱着走进教室。

  那天好哥们万众瞩目。

  “那你呢?”

  夏玲很好奇,因为这不是我和好哥们一起干的吗,为什么是好哥们万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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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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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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